

市场调研公告
根据四川天府新区医疗机构临床业务发展需要,现由四川天府新区籍田中心卫生院(四川天府新区籍田社区医院)(牵头单位)、四川天府新区第二人民医院、四川天府新区太平中心卫生院(四川天府新区太平社区医院)、四川天府新区华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四川天府新区正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四川天府新区万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四川天府新区兴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四川天府新区兴隆中医医院)、四川天府新区永兴卫生院、四川天府新区煎茶卫生院、四川天府新区新兴卫生院联合实施四川天府新区公立医疗机构2026年医用气体采购项目。本项目由四川天府新区籍田中心卫生院(四川天府新区籍田社区医院)牵头实施,现进行四川天府新区公立医疗机构2026年医用气体采购项目前期市场调研活动,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调研活动。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市场调研项目名称:四川天府新区公立医疗机构2026年医用气体采购项目
二、市场调研内容:医用气体类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若为代理商须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为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气瓶充装许可证》或者《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
3.所投产品须具有《药品注册批件》证书或药品补充申请或再注册批件。
4.若供应商自行承接道路运输工作,则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危险货物运输);若供应商将道路运输工作进行分包的,则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及承接分包工作的分包意向供应商具有的有效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危险货物运输)。
四、资料要求
1、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4、供应商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供应商若为代理商须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供应商为制造商须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6、供应商有效的《气瓶充装许可证》复印件或《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复印件;
7、提供所报产品的《药品注册批件》证书复印件或药品补充申请或再注册批件复印件;
8、若供应商自行承接道路运输工作,则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复印件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经营范围含:危险货物运输);若供应商将道路运输工作进行分包的,则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及承接分包工作的分包意向供应商具有的有效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复印件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经营范围含:危险货物运输)。
9、报价单
9.1、报价单以人民币报价,所报价格包含产品、配送、税金等所有费用;
9.2、请各供应商严格按附件清单完整报价,无法报价的项目请注明原因;如对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等存在疑问或发现有误,请一并备注说明;
医用气体市场调研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预估总量 | 调研报价(元) | 产品参数 | 备注 |
1 | 医用液氧 | ≥195L液氧 | 400 | 元/罐 | ||
2 | 液氮 | 10L液氮 | 58 | 元/瓶 | ||
3 | 液氮 | 20L液氮 | 25 | 元/瓶 | ||
4 | 医用氧气 | 50L钢瓶 | 600 | 元/瓶 | ||
5 | 医用氧气 | 40L钢瓶 | 3240 | 元/瓶 | ||
6 | 医用氧气 | 10L钢瓶 | 60 | 元/瓶 | ||
7 | 医用氧气 | 4L钢瓶 | 10 | 元/瓶 | ||
8 | 医用氧气 | 2L钢瓶 | 10 | 元/瓶 | ||
9 | 食品二氧化碳 | 40L钢瓶 | 14 | 元/瓶 |
请按要求在2026年5月24日17:00时前将上述1至9款内容加盖鲜章的资料扫描件和报价单的电子版Excel表发送至邮箱:1334588255@qq.com。
五、特别说明
本次市场调研仅作为项目采购前的参考使用,无任何针对性、指定性、歧视性。本次市场调研并非正式采购行为,仅有助于该项目的认知和参考。
联系人:晏老师
联系电话:028-85691016
内容来源于四川天府新区籍田中心卫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