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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报告】2025年金融仓储发展回顾与2026年展望

   日期:2026-07-18 05:24:46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本站编辑    评论:0    
【行业报告】2025年金融仓储发展回顾与2026年展望

2025年是金融仓储从“合规化建设”迈向“规模化应用”的关键转折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首次在法律层面明确仓单质押的合法地位;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联合发文首倡“数据信用”与“物的信用”并重,供应链“脱核”模式进入规模化落地;国家标准、团体标准与金融行业标准协同推进,金融仓储标准体系实现系统集成;仓单登记平台等基础设施从“补位”走向“标配”,货权纠纷率显著下降;电子仓单融资、生物资产抵押、跨境仓单质押等创新模式多点突破,行业生态从松散联结迈向契约协同。与此同时,司法判决趋于精细化,对监管企业“尽职勤勉”提出更高要求,行业优胜劣汰加速,专业化、数字化、合规化成为竞争壁垒。

一、金融仓储发展情况

(一)金融仓储规模稳步增长,电子仓单融资业务占比提升

据中国仓储与配送协会金融仓储分会不完全调查统计,2025年金融仓储企业管理担保存货的年平均贷款金额为24.80亿元,同比增长10.27%;企业平均监管点与监控点数量(以独立库区为单位)为128个,同比下降6.57%。其中,监管点与监控点占比分别为66.5%、33.5%。

图 金融仓储企业管理担保存货的年平均贷款金额及增长比例

电子仓单融资业务市场占有率稳步提升。多家商业银行已将“电子仓单质押”作为标准化产品独立运营,部分头部企业的电子仓单融资规模增幅超30%。

(二)县域银行业务量活跃,非银机构同步深入产业

2025年,金融仓储企业的服务对象仍以银行业金融机构为主,占比为74.52,非银行金融机构(供应链公司、保理、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占比提升至25.48%。

从存货融资项目数量和对应的贷款金额来看,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等仍是金融机构中存货融资业务最活跃的合作方,存货融资项目数量占比为48.36%,贷款金额占比为57.56%,与县域经济、特色农业产业高度绑定。同时,非银行金融机构选择与金融仓储企业合作的比例明显提升,存货融资项目数量提升21.75%,贷款金额提升41.98%。

表1 2025年金融仓储企业服务信贷机构的存货融资项目数量及对应的贷款金额占比(%)

(三)借款主体类型多元化,中小微企业仍是主力军

据中国仓储与配送协会金融仓储分会不完全调查统计,2025年金融仓储企业平均服务的  借款主体数量为114个,同比下降3.4%。借款主体以中小微企业为主,合计占比高达73.29%。在金融回归实体经济、普惠金融政策深化以及供应链“脱核”模式推广的背景下,银行、供应链公司、担保公司等机构深入产业链,助力产业发展。

表2 2024 — 2025年金融仓储企业服务借款主体类型占比(%)

二、2025年金融仓储发展特点

( 一 ) 政策环境:法律确权与产业精准支持并重

2025年,金融仓储的政策环境持续优化,顶层法律推进、战略布局与产业落地政策协同发力,为产业发展提供了良好支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第二十一条、《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第十六 条均为银行服务民营经济及中小企业开展存货(仓单)融资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使仓单质押获得与应收账款、知识产权同等的法律地位。相关部委发布的《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工业化的指导意见》《关于金融支持加快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的意见》《关于推动物流数据开放互联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的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将存货(仓单)融资作为国家推进产业发展的重要抓手之一。

(二)地方政府:从“政策倡导”走向“落地指导”

一是围绕地方产业经济,出台相关政策。针对地方特色产业,政策不再停留于“鼓励开展”的泛化表述,而是明确了“以什么资产,通过什么模式,解决什么问题”的具体实施路径。

二是以园区为载体,嵌入金融服务。彭州市、冠县等地依托特色产业园区,引入金融仓储企业搭建供应链金融平台,将财政补贴、风险补偿、信用评价等政策工具与市场化运营深度融合。

三是以登记便利化为抓手,优化营商环境。国务院将“企业动产抵押信息查询”纳入“高效办成一件事”2025年度第二批重点事项清单,云南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等地迅速跟进落实,降低动产融资制度性交易成本。

(三)商业银行:深度转型,从“资金方”走向“规则共建者”

一是深化金融仓储的准入标准制定。多家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将“担保存货管理企业资质评价”结果嵌入其内部合作方准入模型,对获得不同等级资质的企业给予简化尽调、提高质押率等差异化政策。

二是主动推进合作仓库的数字化改造。中国工商银行“冷链仓储e贷”、中国农业银行“智慧畜牧贷”、中国进出口银行“港云仓”等产品均涉及对合作仓库的物联网改造投入与系统对接。

三是积极探索仓单融资模式。中国进出口银行山东省分行落地首笔电子仓单质押业务;昆仑信托与66云链联合落地全国首单“区块链+数字仓单”信托项目;南京银行南通分行“粮e贷”实现电子仓单全线上质押融资。

(四)金融仓储企业:能力跃升,服务模式多样化

金融仓储企业的能力边界显著扩展,部分企业已完成从“单一监管”向“综合服务商” 的转型。服务模式上已超越单一的“驻场监管”,形成“人防+技防”“线上+线下”“自营仓+外派仓”等混合服务矩阵,提高了企业的融资效率。例如,梧桐港搭建监管服务平台,通过传统监管与自营仓模式,为客户提供存货(仓单)融资的监管服务;新协航、优合、山港陆海等企业通过货押监管服务增强客户黏性。

(五)技术赋能:科技投入明显增加

随着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的深度应用,金融仓储的数字化能力从“辅助监管手段”演进为“构建数据信用的基础设施”。物联网设备从“单点部署”走向“系统集成”,区块链技术确保数据不可篡改与全程存证。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物联网技术金融应用指南》(JR/T 0338-2025),从行业标准层面为技术应用提供规范指引,数字化监管本身正逐步成为可定价、可交易的独立服务产品。企业的科技投入明显增加。例如,陆港云链的“云仓管家”平台实现无人机自动巡查与3D孪生监管,被甘肃省国际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纳入2025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科研项目。

(六)司法演变:从“形式化监管”到“按过错比例担责”

司法判决趋势发生显著变化。人民法院不再单纯依据“监管协议”判定监管方承担全额连带责任,而是按过错比例划分责任(30%、40%、80%不等)。最高人民法院在相关判例中明确指出,金融机构若未履行法定审查义务、疏于质物管控,应自行承担相应比例的追偿权益损失。这对金融仓储企业的证据留存能力、流程合规水平提出更高要求。在此背景下,“尽职免责”必须依靠完整的操作记录、可追溯的数据链来证明。

三 、金融仓储发展面临的问题

(一)中小企业:信用不足,融资成本高,认知不对称

尽管政策环境持续优化,但中小企业在融资过程中仍面临现实障碍。一是信用不足。加工型中小企业虽有大量存货,但资产非标、货权不清、监管成本高,难以满足金融机构的风控要求。二是融资成本高。部分中小企业因缺乏规范的财务记录与可验证的经营数据,在融资过程中仍需承担较高的风险溢价。三是认知不对称。部分中小企业对存货(仓单)融资的业务流程、法律后果、操作规范等缺乏了解,在合同签署与日常管理中处于被动地位。

(二)金融机构:权属、监管、技术与资产处置的多重制约

金融机构在推进存货(仓单)融资业务时面临多重制约。一是权属核实难。对于存货的真实权属、是否存在重复质押及在先权利负担等问题,缺乏便捷、权威的核实渠道。二是优质监管方甄别难。监管企业的能力参差不齐,且金融机构缺乏统一、可信的准入标准,导致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劣币驱逐良币”现象。三是技术对接成本高。不同仓储企业、不同产业场景的技术标准不统一,导致银行系统对接成本较高,制约业务规模化推广。四是资产处置通道不畅。当借款人违约时,质物处置缺乏高效、规范的市场通道,影响信贷资产安全。

(三)监管企业:市场竞争激烈,数字化转型难,责任边界不清

监管企业在业务开展中面临日益严峻的生存与发展挑战。一是市场竞争激烈,收费与成本倒挂。部分区域出现恶性低价竞争,监管费用不足以覆盖规范化作业成本,服务质量难以保障。二是数字化转型投入大、回报周期长。不同业务场景对技术方案的需求差异大,定制化改造成本高,中小企业难以承担全面的数字化升级投入。三是责任边界不清。部分金融机构将本应由自身承担的贷前审查、价值评估等责任转嫁给监管企业,在风险事件发生时试图转移责任。四是司法证据留存压力大。在按过错比例担责的司法趋势下,监管企业需要投入大量资源建立完整的证据链,否则可能因举证不足而承担败诉风险。

(四)科技企业:产业认知不足,定制化成本高,缺乏统一标准

科技企业在赋能金融仓储的过程中面临诸多困境。一是产业认知不足。多数科技企业以 技术起家,对特定产业品类的交易逻辑、仓储特性、价格波动规律缺乏深度认知,难以提供 真正适配的解决方案。二是定制化成本高。为金融机构或仓储企业提供定制化场景开发,投入高、周期长、复用率低,商业模式难以规模化复制。三是缺乏统一标准。不同平台的技术架构和业务逻辑存在差异,系统与设备之间的接口也不统一,导致数据难以互通,容易形成 “数据孤岛”。

四、金融仓储发展趋势展望

(一)法治推进:推进仓单相关立法

当前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分散条款为依据的规制格局,难以从根本上解决仓单 出具人资质、仓单效力层级、电子仓单法律地位、重复质押刑事责任等深层次问题。随着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仓单示范法》的正式发布,以及国内行业共识的持续强化,推动仓单相关立法列入国家立法日程,将是激活我国存货资产的治本之策。

(二)标准协同:标准化能力将成为市场主体准入门槛

“国标定基础、行标定准入、团标定操作、企标定特色”的四级标准体系逐步形成。国家标准《仓单要素与格式要求》将持续深化宣贯;金融仓储及存货融资业务流程的相关标准转入实施推广期。

(三)产业落地:深入特定产业,构建竞争壁垒

从“通用产品”走向“产业专品”。金融仓储产品的竞争将不再是“谁的质押率更高” “谁的利率更低”,而是“谁更懂这个产业”。粮食、冻品、肉牛、海参、中药材、有色金属、 液体石化等每个品类都有其独特的计量标准、价格波动规律、保质期约束、处置渠道。能够深入特定产业、沉淀品类知识、形成标准作业流程的服务商,将构建不可替代的竞争壁垒。

(四)模式竞争:市场竞争更考验系统能力而非单一能力

市场竞争将演变为“标准+平台+数据+资本”的系统能力较量。拥有标准制定话语权、掌握仓单登记节点、贯通产业链数据、链接多元化资金渠道的生态型组织,将主导行业规则的演进。单一维度的服务商(仅提供监管、技术或仓储服务)将面临持续的利润挤压与市场边缘化。行业自律公约、白名单机制、黑名单公示等生态治理工具将发挥更大作用。

(五)规则输出:为企业跨境与海外仓业务提供规则互认

伴随中国产业全球化布局与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中国标准、中国规则、中国方案有望在“一带一路”沿线、RCEP区域产生外溢效应。中国仓储与配送协会深度参与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仓单示范法》立法研讨的经验,将为国内企业开展跨境仓单融资、海外仓金融业 务提供规则互认的基础设施支撑。

中国仓储与配送协会金融仓储分会

——本文摘自《2026年中国仓储配送行业发展报告》

《2026年中国仓储配送行业发展报告》已在“第二十一届中国仓储配送大会暨第十三届仓配绿色化推进会”上正式发布。《报告》咨询、获取,请联系中国仓协金融仓储分会秘书处

郭晓艳:18911843696    张  媛:13811195120

END

中国仓协金融仓储分会

中国仓协金融仓储分会是经商务部办公厅、中国银行业协会书面支持,于2014年成立的,推动中国仓储融资服务体系建设的专业性行业分会。我们的使命是,联合业内相关机构(管理担保存货、并出具仓单的公共仓储服务企业,管理担保存货的专业仓储管理企业;金融仓储生态圈中的金融机构,各类货主企业与商品交易机构,各类技术企业,质检、计量与保险机构,以及各类支持性服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供应链管理机构、法律和咨询服务机构等),体系化推进中国存货(仓单)融资解决方案,为盘活百万亿级存货资产,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而努力。

如有入会及其他问题咨询,请联系金融仓储分会秘书处:

联系人:郭晓艳

电话:18911843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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