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维度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北京证券交易所 |
|---|---|---|---|
| 强制主体 | 鼓励为主 | ||
| 报告名称 | |||
| 环境细则 | 全强制 | 全强制 | 灵活 |
| 披露时限 | |||
| 治理要求 |
1. 监管问询函 —— 年报问询函已“ESG化”,未披露范围一、范围二碳排放数据将被直接质问。
2. 评级下调与融资受阻 —— ESG评级为CCC的股票,在险资、ESG主题基金面前几乎是“禁投品”。
3. 行政处罚风险 —— 利用ESG报告进行“漂绿”以抬高股价,同样构成信息披露违法。
由董秘办牵头,联合财务部、安环部,下发《ESG披露合规自查清单》。排查数据“真空”地带(如外购蒸汽的碳排放因子),利用下一季度完成历史数据回溯与补录。
召开跨部门议题筛选会。制造业核心议题是“污染物排放”和“员工安全”;互联网企业核心是“数据安全”和“反垄断”。议题选对,报告才不会跑偏。
在制定2027年预算时,务必纳入ESG数据审计/鉴证费用。选择拥有碳排放核查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提前介入,梳理内控流程。
结语
ESG报告不再是铜版纸上的“好人好事”册子。它是第二张财报。首考的结束,恰恰是常态化严监管的开始。对于董秘和证代而言,现在立刻动起来,查漏补缺,才能在下一年的年报季中从容不迫,避免踩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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