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一季度,化工行业相关政策密集出台,保障行业平稳运行。一是生态环境部发布《煤化工气化渣污染控制标准》,对气化渣消纳、利用等提出具体要求,填补了该领域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的空白。二是《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是我国污染综合治理领域的又一重要顶层设计,旨在全面加强固体废物综合治理。三是《绿色工厂评价通则》迎来自2018年实施以来的首次修订,标志着我国绿色工厂培育工作进入新阶段。四是《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构建了全流程、系统化的安全设施设计规范体系,重点聚焦过程危险性分析,将推动化工行业安全设计要求的实质性升级。五是四部门联合印发《节能装备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这将为化工行业节能降碳提供了明确的装备升级路径。


一、煤化工气化渣污染
治理出台新规


2026年1月4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煤化工气化渣污染控制标准(征求意见稿)》(下称《标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标准》对气化渣消纳、利用等提出具体要求,填补了该领域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的空白。
气化渣含有重金属、苯并芘等有毒有害物质,且部分气化渣浸出液呈酸性或碱性,不规范的收集、贮存、运输、回填、充填、利用和填埋会造成污染隐患。目前,气化渣资源化利用率很低,主要方式为堆存和填埋。大量堆存和填埋的气化渣制约了煤气化技术的高质量发展,亟需在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打通气化渣规模化消纳途径,促进煤气化技术的绿色健康发展。新制定的《标准》构建了覆盖全生命周期的管控体系,其创新性主要体现在三个维度:过程控制精细化、限值要求科学化、资源化路径规范化。
全过程污染控制是本《标准》的突出特点。《标准》将气化渣管理划分为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五个阶段,每个阶段设置差异化要求。在产生环节,强制要求企业优化气化炉操作参数,将残碳率控制在18%以下,含水率不超过30%;运输环节规定必须采用防扬散、防渗漏的专用车辆,并建立电子联单系统。这些措施预计可使气化渣产生量减少10%,约800万吨/年。
污染物限值体系设计体现了风险管控思路。《标准》创新性地采用“双阈值”控制:基础限值针对所有利用处置方式(如铅含量≤150mg/kg),特殊限值适用于敏感利用场景(如建材原料的砷含量≤25mg/kg)。这种分级管控既保障了环境安全,又为高值化利用预留了空间。值得注意的是,《标准》首次明确了苯并芘的控制要求(≤0.5mg/kg),填补了现有标准体系的空白。
资源化利用途径得到系统规范。《标准》详细列出了气化渣的五大合规利用方向:水泥窑协同处置、陶粒生产原料、路基材料、矿山回填和生态修复。每种利用方式都配套了相应的预处理要求和污染物释放控制指标。以水泥窑协同处置为例,要求入窑前必须进行破碎筛分,并控制氯含量≤0.04%,氟含量≤0.02%。
与现行通用标准相比,本《标准》的严格程度显著提升。在浸出毒性方面,砷的限值从5mg/L收紧至0.5mg/L,铅从1mg/L降至0.2mg/L。这种加严不是简单的数值变化,而是基于最新毒理学研究成果和我国煤化工产业实际情况的科学决策。《标准》编制组在陕西榆林开展的为期三年的跟踪研究表明,当砷浸出浓度>0.5mg/L时,周边土壤微生物多样性指数会下降40%以上。
这项《标准》的实施将重构煤化工行业的环保治理格局。从短期看,约30%的现有气化渣堆存设施需要进行防渗改造,20%的运输车辆需要更新;从中期看,将倒逼企业投资预处理设施,推动形成“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技术路线。中国煤炭加工利用协会预测,《标准》全面实施后,气化渣处理成本将从现在的80-120元/吨上升至150-200元/吨,但资源化收益可抵消30%-50%的增量成本。


二、全链条加强固体废物综合治理


2026年1月5日,国务院印发《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这是继2013年出台的“气十条”、2015年的“水十条”和2016年的“土十条”之后,我国污染综合治理领域的又一重要顶层设计。其旨在全面加强固体废物综合治理,为美丽中国建设筑牢生态屏障,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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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国研网行业研究部 万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