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摘要
技术转移转化是连接基础研究与产业应用的桥梁,也是国家创新体系的核心环节。当前,中国正处于从科技大国向科技强国迈进的关键阶段,"十五五"规划明确将发展新质生产力作为核心战略方向,聚焦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等重点领域。深入研究和借鉴海外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技术转移转化成功经验,对于构建中国特色技术转移体系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本报告系统梳理了美国、德国、英国、日本、以色列五个科技发达国家在技术转移转化领域的成功模式与典型案例。研究发现,各国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技术转移生态:美国以市场驱动为主导,构建了以斯坦福大学技术许可办公室(OTL)、国防高级研究计划局(DARPA)、国立卫生研究院(NIH)为代表的多层次技术转移体系;德国以应用研究为导向,形成了弗劳恩霍夫协会合同科研的独特模式;英国以资本为纽带,通过IP Group等机构实现大学知识产权的商业化;日本以政府主导为特征,建立了JST-AIST-NEDO协同创新网络;以色列则以创业精神为核心,打造了全球领先的创业国家模式。
核心发现美国斯坦福(OTL)累计促成超10,000项技术许可,孵化出Google、Cisco等巨头企业德国弗劳恩霍夫协会通过"合同科研"模式,将MP3等技术从实验室推向全球市场以色列Yeda公司掌握全球三大最畅销药物专利,年均专利收入超百亿美元英国IP Group投资模式下,牛津纳米孔技术公司市值突破30亿英镑DARPA孵化的互联网、GPS、Siri等技术,累计创造超万亿美元经济价值
报告最后从体制机制、资金支持、人才队伍、国际合作四个维度提出了面向"十五五"时期的政策建议,为中国构建高效的技术转移转化体系提供参考。
第一章研究背景与分析框架
1.1 十五五规划重点领域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2026-2030年)将发展新质生产力置于国家战略的核心位置,明确了"强化源头技术供给,加快构建应用场景和生态体系,培育更多支柱性先导性产业"的总体要求。规划构建了"未来产业-新兴产业-传统产业"协同发展的全新谱系,精准对应了"从0到1、1到10、10到N"的全链条发展需求。
从产业方向来看,"十五五"规划明确了以下关键领域的技术攻关和产业化任务:
产业类别 | 重点领域 | 技术转移需求 |
战略性新兴产业 | 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机器人、生物医药、高端装备、航空航天、低空经济 | 概念验证、中试熟化、许可授权、衍生创业 |
未来产业 | 量子科技、生物制造、氢能和核聚变能、脑机接口、具身智能、6G通信 | 长期培育、场景验证、风险分担 |
关键核心技术 | 集成电路、工业母机、高端仪器、基础软件、先进材料 | 产学研联合攻关、专利布局 |
规划特别强调要"布局建设概念验证、中试验证平台","建立未来产业投入增长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实施新技术新产品新场景大规模应用示范行动"。这些政策信号表明,打通从基础研究到产业化应用的"最后一公里",已成为国家科技政策的重中之重。
1.2 技术转移转化全链条模型
技术转移转化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发明创造、知识产权保护、技术评估、商业化开发、市场推广等多个环节。国际经验表明,高效的技术转移体系需要打通以下关键环节:
0.发明披露与评估:科研人员向技术转移机构披露发明成果,专业机构进行技术成熟度、市场潜力和知识产权评估。
1.知识产权保护:通过专利申请、商业秘密保护等方式确立技术的法律地位,为后续商业化奠定基础。
2.概念验证与中试:跨越"死亡之谷"的关键阶段,通过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降低技术风险。
3.商业化路径选择:根据技术特点选择许可授权、衍生创业、合作研发等不同的商业化模式。
4.市场对接与推广:通过专业的技术经理人队伍,将技术成果与市场需求精准匹配。
5.产业化与规模化:最终实现技术的规模化生产和市场应用,形成完整的产业生态。
本报告将围绕上述全链条模型,系统剖析各国在不同环节的创新实践和成功经验。
第二章美国模式:市场驱动型生态系统
美国拥有全球最成熟的技术转移生态系统,形成了以市场为导向、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技术商业化格局。其核心特征包括:完善的法律制度保障(如《拜杜法案》)、丰富的风险投资支撑、专业化的技术转移机构、以及浓厚的创业文化氛围。
2.1 斯坦福大学技术许可办公室(OTL)
斯坦福大学技术许可办公室(Office of Technology Licensing, OTL)成立于1970年,是全球高校技术转移的标杆和典范。截至2023年,OTL已累计促成超过10,000项技术许可,为斯坦福大学带来数十亿美元收入,并直接催生了Google、Cisco、HP等一大批世界级科技企业。
案例:Google的诞生1996年,斯坦福博士生拉里·佩奇和谢尔盖·布林开发了PageRank搜索算法OTL评估后认为该技术具有巨大商业价值,协助申请专利保护1998年,在OTL支持下两人创立Google公司,获得技术许可2004年Google上市,市值突破230亿美元,斯坦福获得超过3亿美元股权回报该案例成为大学技术转移最成功的典范,展示了"专利+创业"模式的巨大潜力
OTL的成功源于其独特的运作模式。在组织架构上,OTL直接向分管科研的副教务长汇报,拥有52名专业人员,包括技术经理、专利律师、市场专员等。在运作流程上,建立了"发明披露-价值评估-专利管理-市场对接-利益分配"的标准化流程。特别值得一提的是,OTL实行"先有企业愿意接受专利许可,学校才申请专利"的策略,有效控制了专利成本,提高了专利质量。
在利益分配机制方面,OTL采用发明人33%-35%、院系33%-35%、学校25%-30%的分配模式。这一机制既保障了科研人员的核心利益,又激励了院系和学校参与转化服务。同时,斯坦福大学允许科研人员兼职创业并保留教学职位,极大地激发了创新创业活力。
案例:重组DNA技术与生物技术产业1974年,斯坦福大学教授Stanley Cohen发明基因重组技术1981年,OTL将该项技术以非独占许可方式授权给73家企业许可费收入首年即超过140万美元,开创全球生物技术产业该技术催生了Genentech、Amgen等生物制药巨头至今,该技术相关产业年产值超过数千亿美元
2.2 DARPA:从国防研发到商业颠覆
美国国防高级研究计划局(DARPA)成立于1958年,是美国国防部下属的科研管理机构。虽然DARPA的初心是服务于国防安全,但其资助的前沿研究却催生了一系列改变世界的颠覆性技术。互联网、GPS全球定位系统、语音助手Siri、无人机隐形技术等均源于DARPA项目的早期培育。
案例:从ARPANET到互联网1969年,DARPA启动ARPANET项目,连接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等四所大学1973年,Vint Cerf和Bob Kahn开发出TCP/IP协议,奠定互联网基础1983年,ARPANET正式采用TCP/IP协议,标志互联网诞生1990年代,万维网(WWW)技术出现,互联网走向商业化如今,全球互联网经济规模已超过10万亿美元,成为最大经济生态系统
案例:Siri语音助手的诞生2003-2008年,DARPA启动CALO(可学习个性化助理)项目,投入1.5亿美元SRI国际研究院牵头20多家研究机构参与,开发人工智能助手技术2007年,SRI邀请前摩托罗拉高管Dag Kittlaus探索商业机会2008年,Adam Cheyer、Dag Kittlaus和Tom Gruber创立Siri公司2010年,苹果以2亿美元收购Siri,成为iPhone核心功能如今,Siri技术已集成于数亿台苹果设备,重塑人机交互方式
DARPA的技术转移模式具有鲜明特点:以解决重大挑战为导向,采用项目经理负责制,给予研究人员高度自主权,同时设定明确的技术里程碑。DARPA不直接运营实验室,而是通过合同将研究任务分配给大学、企业和研究机构。这种"种子播种"模式有效促进了前沿技术的快速迭代和扩散。
2.3 NIH体系与生物医药创新链条
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IH)是全球最大的生物医学研究资助机构,年度预算超过400亿美元。NIH建立了完善的技术转移体系,推动从"实验室到病床"的研究转化,在mRNA疫苗、基因治疗、靶向药物等领域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案例:mRNA疫苗技术的商业化之路2005年,宾夕法尼亚大学Katalin Kariko和Drew Weissman突破mRNA修饰技术2006年,创立RNARx公司;2007-2009年获NIH-STTR计划90万美元资助2010年,专利独家授权给Cellscript公司,获得30万美元许可费Moderna和BioNTech开发新冠疫苗需该技术,向Cellscript支付数亿美元2020-2021年,mRNA新冠疫苗全球销量超500亿美元,挽救数千万生命2023年,Kariko和Weissman获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
NIH的技术转移体系包括四大支柱:技术转移办公室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和许可授权;临床与转化科学基金(CTSA)支持转化研究;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SBIR)和小企业技术转移计划(STTR)为初创企业提供资金;同时,NIH建立了严格的数据共享政策,加速科技成果产出。
2.4 制造业创新中心与公私合作
2012年以来,美国建立了14个制造业创新中心,形成了国家制造业创新网络(NNMI)。这些中心采用公私合作模式,政府牵引、企业主导、高校和科研机构参与,打通了从基础研究到规模化生产的创新链条。
案例:增材制造创新中心2012年,首个制造业创新中心在俄亥俄州扬斯顿成立国防部、能源部、商务部等5部门出资4500万美元,社会配套4000万美元汇聚85家企业、13所大学、9所社区学院和18个非营利组织开发了20多项研究项目,推动3D打印技术在航空、医疗等领域应用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创造了数千个高技能就业岗位
制造业创新中心的成功经验表明,在航空航天、新能源、高端装备等战略性领域,政府的引导投入可以有效撬动社会资本,加速前沿技术的产业化进程。截至2021年,国防部累计为9家创新中心投资9.85亿美元,带动社会投资18.4亿美元,投资回报比超过1:1.87。
第三章德国模式:应用研究导向型体系
德国拥有全球最为完善的应用研究体系,以弗劳恩霍夫协会、史太白技术转移中心、亥姆霍兹联合会等四大研究组织为核心,构建了从基础研究到产业应用的完整创新链条。德国模式的核心特征是"应用导向"和"工匠精神",强调科研成果的实用性和产业化。
3.1 弗劳恩霍夫协会:合同科研典范
弗劳恩霍夫协会(Fraunhofer-Gesellschaft)成立于1949年,是欧洲最大的应用研究组织,目前在德国运营76个研究所和研究单位,年研究经费超过30亿欧元。弗劳恩霍夫模式的核心是"合同科研":约70%的经费来自与企业签订的研发合同,30%来自政府资助。
案例:MP3技术的商业化1987年,弗劳恩霍夫研究所开始研究音频压缩技术1993年,开发出MP3格式,实现音频文件大幅压缩而不明显损失音质1995年,MP3软件首次在互联网发布,迅速传播2000年代,MP3成为全球数字音乐标准格式该技术催生了iPod、iTunes等数字音乐产业,年产值超百亿美元展现了公共研究机构从技术开发到商业应用的完整路径
案例:钙钛矿太阳能电池产业化弗劳恩霍夫太阳能系统研究所(ISE)持续研究高效太阳能电池技术2024年,隆基绿能在商业级M6尺寸上实现30.1%转换效率,获ISE权威认证较此前世界纪录提升1.5个百分点,标志着商业化开发重大突破该成果入选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太阳电池中国最高效率表》展示了德国研究机构在前沿技术验证领域的权威地位
弗劳恩霍夫协会的成功经验在于:紧密对接产业需求,每个研究所都与特定行业建立长期合作;实行灵活的知识产权政策,既保护企业投资又促进技术扩散;重视中小企业服务,通过"工业工作组"帮助缺乏研发能力的中小企业获取技术支持。
3.2 史太白技术转移中心网络
史太白技术转移中心(Steinbeis Transfer Centers, STC)成立于1971年,是欧洲最大的技术转移网络。经过50余年发展,史太白已从州立机构发展为国际化、全方位、综合性的技术转移平台,拥有6000名专家,遍及1100家转移企业,年营业收入达1.62亿欧元。
史太白模式的核心特点包括:
6.扁平化管理:基金会制定服务准则,各技术转移中心按市场化原则自主运营,独立决策
7.聚焦中小企业:将新技术与现有技术结合,提供咨询、研发、培训等全方位服务
8.双轨制教育:把技术专家培养成企业家,理论与商业实践结合
9.灵活设立:技术转移中心可依托高校、科研院所成立,也可由教授或专家申请成立
德国政府在史太白市场化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从一开始的完全资助,到政府采购项目,再到税收优惠政策引导,使其逐步实现市场化。这一渐进式改革经验值得中国借鉴。
3.3 亥姆霍兹联合会与国家战略科研
亥姆霍兹联合会(Helmholtz Association)是德国最大的科学研究组织,由18个研究中心组成,专注于能源、地球与环境、健康、航空航天、物质结构等关乎国家未来发展的战略领域。年预算超过50亿欧元,其中70%来自联邦政府。
亥姆霍兹联合会在技术转移方面建立了"亥姆霍兹创新实验室"概念,包括创新基金资助、验证基金支持、企业衍生工具等。2014年通过的新的技术转移战略强调将研究成果与手工业结合应用,并获得德国手工业中央协会颁发的全国性转移奖。
案例:德国"医谷"产业集群纽伦堡医谷集聚80多所大学研究院、60多家医院、20个研究机构弗劳恩霍夫集成电路研究所和马克斯·普朗克光科学研究所等参与开展45个联合研发项目,获得110项专利和220多项科学出版物医生和工程师联手创新,"学徒制"培养跨学科人才埃尔兰根-纽伦堡大学知识和技术转换办公室(wtt)提供全链条服务成为全球医疗技术产业的重要创新集群
第四章英国模式:资本连接型转化
英国的技术转移模式以资本为纽带,通过专业的知识产权商业化公司连接大学研究成果与资本市场。以IP Group为代表的机构不仅提供资金,更在管理、网络、招聘和业务支持等方面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同时,英国弹射中心网络在产业集聚和技术商业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4.1 IP Group:大学知识产权商业化
IP Group成立于2001年,2003年在伦敦证券交易所AIM上市,是英国领先的大学技术商业化公司。公司与英国十所大学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投资组合涵盖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医疗设备、医药/生物技术、信息通信技术、化学品/材料等五大领域。
IP Group采用"选择-孵化-种子-扩大"的四阶段投资模式:
10.选择阶段:技术转移经理人与学者合作,对原始技术披露进行评估,了解商业化可行性。
11.孵化阶段:学术团队成立初创企业,IP Group进行初始投资,提供"软资助"支持早期验证。
12.种子阶段:帮助企业接触潜在客户,利用反馈指导后续发展,引入进一步投资。
13.扩大阶段:积极管理投资组合公司,支持A轮、B轮融资,最终推动IPO或并购退出。
案例:牛津纳米孔技术公司公司前身Oxford Nanolabs由牛津大学Hagan Bayley教授等人创立2005年从牛津大学独立,开发纳米孔基因测序技术IP Group从早期进行投资,现持有该公司15.8%股份技术实现长读长、实时、便携式DNA/RNA测序2021年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市值突破30亿英镑成为英国大学技术商业化的标杆案例
IP Group模式的成功在于:深度绑定大学资源,获取优先投资权;提供超越资金的增值服务,包括管理、网络、招聘等;采用长期投资策略,容忍技术成熟所需的时间。这一模式对中国的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4.2 弹射中心网络与产业集聚
英国弹射中心(Catapult Network)计划于2010年启动,定位于世界级技术创新中心,旨在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目前已建成11个弹射中心,涵盖高价值制造、细胞与基因疗法、近海可再生能源、数字化、精准医疗等领域。
案例:细胞与基因疗法弹射中心聚焦加速细胞和基因疗法的市场化进程支持从开发、制造到临床采用的全链条促进行业、政府、研究机构、学术界合作近70家企业合作开发先进疗法药物(ATMP)帮助英国成为全球细胞和基因疗法开发领导者制造设施加速ATMP的大规模生产
弹射中心的核心功能包括:提供开放的先进设施;汇聚技术专家和商业人才;提供商业化指导和融资对接;促进产学研深度合作。2019年,弹射中心总投入10亿英镑,与2260家学术机构、12379家企业开展合作,国际合作项目491个。
第五章日本模式:政府主导型协同创新
日本的技术转移体系以政府为主导,建立了从基础研究到产业应用的完整支持网络。日本科学技术振兴机构(JST)、产业技术综合研究所(AIST)、新能源和产业技术综合开发机构(NEDO)三大机构各司其职,形成了高效的协同创新机制。日本模式的特点是长期稳定的政府支持、明确的战略方向、以及企业深度参与。
5.1 JST:科学技术振兴机构的桥梁作用
日本科学技术振兴机构(JST)成立于1996年,隶属于文部科学省,是推动日本科技创新和技术转移的核心机构。JST的年度预算约1300亿日元,承担着连接基础研究与应用开发的桥梁功能。
JST的技术转移机制主要包括:
14.Mirai计划:由政府资助的技术转让风险供资计划,重点关注技术潜力大但风险高的项目
15.A-STEP计划:支持研究成果的实用化开发,跨越"死亡之谷"
16.CREST/PRESTO计划:资助高风险、高影响力的基础研究
17.产学合作支持:促进大学与企业联合研究,共享知识产权
案例:新型湿度控制材料技术AIST研究人员开发出新型湿度控制材料JST创新协调员介入,进行申请策略审查通过"专利申请预览"机制选择最佳利用方式将技术许可给一家大企业,双方开展合作研究最终实现成功商业化,应用于建筑、家电等领域展示了日本从技术发现到商业化的完整链条
5.2 AIST与产业技术综合研究所
日本产业技术综合研究所(AIST)是覆盖全国的公共研究机构,研究领域涵盖环境与能源、生命科学与生物技术、信息技术与电子、纳米技术、材料与制造等六大领域。AIST重视与产业界的合作研究,每个研发单位都配有"创新协调员"作为技术转移中介。
AIST的技术转移路径独具特色:AIST授予其创新中心(AIST Innovations)独占实施权,再由创新中心以技术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共同研发、委托研发等方式将其授予企业。AIST通过技术授权的收入自2001年起持续增长。
案例:单晶金刚石制备技术2010年,AIST使用MPCVD法制备出12mm单晶金刚石2014年,获得50.8mm(2英寸)单晶金刚石,技术持续突破该技术应用于功率半导体、量子计算等前沿领域通过技术授权方式转移给企业进行产业化开发推动了日本在宽禁带半导体材料领域的领先地位
5.3 NEDO与新能源技术产业化
新能源和产业技术综合开发机构(NEDO)是经济产业省下属的独立行政法人,年度预算约1300亿日元。NEDO重点支持新能源、节能、环境技术的研发与产业化,在太阳能电池、氢能、储能技术等领域成果显著。
NEDO采用"项目资助"模式,资助周期5-7年,由外部专家定期审查。这种模式既保证了研究的连续性,又防止了官僚主义的僵化。在太阳能电池领域,NEDO支持的研究使日本太阳能电池转换效率持续处于世界领先水平。
第六章以色列模式:创业国家型转化
以色列被誉为"创业之国",人口仅900余万,却拥有超过6000家高科技初创企业,纳斯达克上市公司数量仅次于美国。以色列的技术转移模式以创业精神为核心,建立了全球最为活跃的产学研合作网络。
6.1 Yeda:魏兹曼研究所的技术转移
耶达研发有限公司(Yeda)成立于1959年,是以色列第一个学院科技转移公司,也是全球最为成功的科技转移公司之一。Yeda专门负责魏兹曼科学研究院研究成果的应用开发和技术转移,已注册约1930个专利家族,成立了近100家公司。
案例:三大畅销药物的技术转移Copaxone:治疗多发性硬化症,由Teva公司生产,累计销售超千亿美元Rebif:治疗多发性硬化症,授权给雪兰诺公司(Merck KGaA)Erbitux(西妥昔单抗):抗癌药物,授权给英克隆公司/百时美施贵宝Yeda是全球唯一同时拥有这三大最畅销药物专利的技术转移公司仅这三项专利,每年带来数十亿美元收入2011年,Yeda技术转移实现收入高达100亿美元
Yeda的成功秘诀在于:员工长期跟踪科研人员的研究进展,一旦发现商业化可能,立即成立评估小组;从实验室到市场的全过程由Yeda主导,科研人员可专注于研究;采用许可为主的商业模式,同时支持衍生创业;与全球制药巨头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6.2 以色列创新创业生态系统的构建
以色列创新创业生态系统的成功源于多个关键要素的协同作用:
18.一流的教育体系:以色列研发投入占GDP的4.2%(全球最高),7所研究型大学均表现卓越。以色列理工学院与斯坦福、MIT齐名,纳斯达克上市的以色列公司中70%有该学院毕业生担任高管。
19.政府主导的风险投资:1993年启动YOZMA计划,政府出资1亿美元吸引国际风投,孵化10只风投基金。这一"以政府资金撬动社会资本"的模式使以色列风险投资规模10年内增长50倍。
20.军民融合发展:以色列国防军(IDF)的精英技术部门(如8200部队)培养了大量技术人才,许多退役军人创业成功。这种"军事研发-民间转化"的双轨模式有效促进了技术的快速扩散。
21.移民红利与多元文化:以色列吸引了全球各地的犹太移民,带来了多元化的思维和技能。移民的创业精神是以色列创新活力的重要源泉。
案例:Mobileye的视觉革命1999年,希伯来大学Amnon Shashua教授创立MobileyeYissum技术转移公司协助将大学视觉算法技术商业化开发基于摄像头的车辆高级驾驶辅助系统(ADAS)2014年纳斯达克上市,估值超80亿美元2017年被英特尔以153亿美元收购,创以色列科技公司最大并购案如今Mobileye技术已应用于全球数千万辆汽车
第七章对中国的启示与建议
通过对美国、德国、英国、日本、以色列五国技术转移模式的系统研究,结合中国"十五五"规划的战略需求,本报告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7.1 关键经验总结
各国技术转移模式虽有差异,但存在以下共性规律:
国家 | 核心模式 | 关键机构 | 典型特征 |
美国 | 市场驱动 | 斯坦福OTL、DARPA、NIH | 风险投资活跃、创业文化浓厚 |
德国 | 应用研究 | 弗劳恩霍夫、史太白 | 合同科研、工匠精神 |
英国 | 资本连接 | IP Group、弹射中心 | 大学商业化、产业集聚 |
日本 | 政府主导 | JST、AIST、NEDO | 长期稳定、战略聚焦 |
以色列 | 创业国家 | Yeda、YOZMA | 军民融合、移民红利 |
综合来看,成功的技术转移体系需要五大支柱:完善的法律制度、多元的资金支持、专业的人才队伍、有效的激励机制、以及开放的创新文化。各国根据自身国情选择不同的组合方式,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模式。
7.2 面向十五五的政策建议
7.2.1 健全体制机制
22.完善《拜杜法案》 equivalent:明确政府资助研究成果的权属归属,赋予科研机构和发明人更大的处置权
23.建立全国统一的技术交易市场:整合各地技术交易所,建立标准化的技术评估和交易流程
24.推行技术经理人职业资格制度:参照美国AUTM认证体系,建立分级分类的技术经理人培训和认证机制
25.建立概念验证中心网络:在重点高校和科研机构布局建设概念验证和中试验证平台
7.2.2 加大资金支持
26.设立国家级技术转移引导基金:借鉴以色列YOZMA计划,以政府资金撬动社会资本
27.扩大SBIR/STTR类计划规模: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早期研发资金
28.建立风险投资容错机制:允许国有创投基金在一定比例内失败,激发投资活力
29.发展知识产权证券化:拓宽科技企业的融资渠道
7.2.3 强化人才队伍
30.培养复合型技术经理人:在高校设立技术转移专业硕士,培养兼具技术、法律、商业能力的复合型人才
31.建立技术经理人激励机制:允许技术经理人参与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提高待遇水平
32.引进海外高端人才:面向全球招聘技术转移领域资深专家
33.加强科研人员的商业培训:提升科学家的商业意识和创业能力
7.2.4 深化国际合作
34.建立国际技术转移合作网络:与重点国家的技术转移机构建立战略合作关系
35.吸引海外高端研发机构落户:借鉴以色列经验,吸引跨国公司在华设立研发中心
36.参与国际技术标准制定:在集成电路、新能源、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掌握话语权
37.支持中国企业海外并购技术:为收购海外高科技企业提供政策和金融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