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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晚间,富恒新材披露:2025年财报被出具“保留意见”、内控被直接“否定”。
一、财报(保留意见):资产真实性“查不清”
审计机构(中审众环)无法获取充分证据,导致关键科目“失真”:
存货“迷雾”:约1.69亿元存货存放于第三方仓库(占比超65%),且处于开放式塑胶市场,与同业混放。审计无法实施有效盘点和权属验证,导致存货余额、成本结转及跌价计提的准确性全部存疑,或存在重大错报,审计师无法获取充分证据确认金额准确性。
回款“黑洞”:应收账款余额超4个亿,其中逾期且账龄一年以上的占比近60%。审计师无法判断这些长期挂账款项的可收回性,导致坏账准备计提失去合理性基础。2024年及以前收入、应收账款、存货、成本等数据不准确,定期报告披露失实,2025年四季度大额冲减收入,核算逻辑混乱。
二、内控(否定意见):关键流程“全线失守”
1. 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收入确认、存货管理、成本核算内控失效,无法防范财务错报,直接导致数据失真;
2. 公司治理混乱:股东大会记录不规范,董监事会会议通知、业务单据审批、合同管理流程缺失,内控体系虚设;
3. 整改无效:深圳证监局2026年2月已责令整改,但截至年报披露,内控缺陷未消除,审计师判定内控整体无效。
用八个字,来解释审计“非标”的深层诱因,那就是“经营恶化”和“治理失效”二者叠加。
具体地说,2025年,公司业绩“盈转亏”(净亏1个亿),经营现金流-2.8亿,流动性极度紧张。
三、审计“非标”的深层次原因分析
在行业下行的压力下,公司可能会通过激进的存货确认及信用政策,来维持账面业绩规模,但这种缺乏真实交易闭环支撑的操作,最终因审计穿透核查而暴露,反映出公司治理层面对风险控制的系统性漠视,也导致内控缺陷具有历史延续性,并非单年突发,根本原因在于管理层未能建立有效的制衡机制。
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律师认为:
(一)凡在2023年9月18日至2026年2月27日之间买入富恒新材股票,且在2026年2月27日收盘时仍持有者;
(二)凡在2023年9月18日至2026年4月29日之间买入富恒新材股票,且在2026年4月29日收盘时仍持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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