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教育局现就义务教育阶段教学智慧黑板产品开展市场调研工作。本次调研旨在充分了解市场产品供应、技术参数、价格水平等情况,为后续采购工作提供客观、科学的参考依据。诚邀具备相关产品生产、供应及服务能力的合格供应商参与本次调研,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研产品范围
(一)智能交互黑板
1.采用一体式结构:中间为显示屏,两侧为书写黑板。
2.中间显示屏尺寸不小于86英寸,采用电容触控与全贴合工艺,具备防蓝光功能,符合《GB 40070-2021》近视防控标准。
3.支持微课录制,生成可分享的二维码或网页链接。
4.内置高清摄像头,支持无线传屏。
5.标配高性能内置电脑。
6.内置教学课件资源与教师备授课软件。
7.标配应用商店,可安全下载常用软件,无捆绑安装。
(二)视频展台
1.可壁挂安装,USB供电。
2.内置高像素高清摄像头,支持拍摄A4幅面,具备补光、变焦、自动对焦功能。
3.支持拍摄图片同屏对比。
(三)远程管理与数据功能
1.可为局端、校端分配不同权限,实现设备远程控制与远程巡课。
2. 支持生成数据看板。
二、供应商报名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不良信用名单。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本次调研产品的供货能力、安装调试能力及后续技术服务保障能力。
4.所报产品具有合法的生产资质、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等相关产品资质证明文件,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调研,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需提交的调研资料要求
参与调研的供应商需按以下要求准备资料
1.供应商基本信息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参与时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未被列⼊失信被执⾏⼈、重⼤税收违法案件当事⼈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为记录名单。
2.产品相关资料
(1)所报产品的规格型号、生产厂家、产品说明书、产品彩页,及产品资质证明(如生产许可证、质量检测报告、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证书等)。
(2)所报产品的详细技术参数说明,须对照本调研公告产品范围的技术需求,逐条响应并明确是否满足、优于或偏离,偏离项需详细说明。
3.报价资料:按产品类别单独出具报价单,明确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单价、单位、数量(暂按1套报价)、总价、质保期、供货周期等信息,报价为鹤岗市落地含税价(包含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售后等所有费用)。
4.市场调研承诺函:按本公告附件格式出具(无固定格式的,须自行拟定),承诺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完整,报价真实反映市场实际水平,若存在虚假信息自愿承担相应责任,同时承诺具备后续供货、安装及售后服务的能力和条件。
四、资料提交方式及时间
1.提交方式:本次调研资料仅接受电子版邮件报送,供应商将全套资料的扫描件(加盖公章,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鹤岗市教育局义务教育阶段智能交互黑板等产品市场调研-【报名公司全称】”,邮件内须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2.指定邮箱:hgsjyjghcwk@163.com
3.提交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15日17:00止(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提交的资料不予接收。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市场调研为鹤岗市教育局后续采购工作的前期准备环节,不构成任何采购承诺,教育局有权根据调研结果调整采购需求,且无需对参与调研的供应商承担任何责任。
2.供应商所提交的所有资料不予退还,教育局将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料严格保密,仅用于本次市场调研工作。
3.供应商应确保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若发现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其本次调研资格,并列入鹤岗市教育局采购活动不良行为名单,后续不得参与我局相关采购项目。
4.本次调研不收取任何费用,供应商参与调研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自身承担。
5.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先生
联系电话:0468-3126025
联系地址:鹤岗市向阳区二马路50号
鹤岗市教育局
2026年5月9日
供稿 | 鹤岗市教育局规划财务科
校对 | 朱文成
编辑 | 牛荔萱
审核 | 田海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