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典型经验

(一)2026年3月,沧州晨杭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一员工发现厂内临时电焊工范某作业时未佩戴护目镜,立即将该情况上报给公司经理。经理立即到车间对该电焊工进行提醒,并查验其是否有合格的电焊工证,经查验该临时电焊工未取得电焊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立即要求其停止电焊作业,公司于当天和范某解除了劳动合同。该公司按照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奖励该员工500元。
(二)2026年3月,青县德育制衣有限公司裁切车间员工工作时发现裁切机电源线有破损,有安全隐患。该员工立即将此问题报告给了公司安全主任,经核实后公司立即更换了裁切机电源线,消除了安全隐患。该公司依据公司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对该名员工给予了100元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