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气候政策的协调机制
德国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和《巴黎协定》的承诺缔约国,在气候治理进行了丰富的跨部门、多层级协调实践,最新发布的《气候政策的协调机制——德国经验及对中国的启示》研究报告着眼德国制度经验,为中国构建更具凝聚力、更负责任的气候治理体系提供借鉴。
这份报告是“中德气候变化合作——国家自主贡献(NDC)实施”项目的成果之一,由德国国际合作机构(GIZ)与中国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NCSC)共同执行,分析了德国气候减缓治理的制度框架,并为中国气候治理提出政策建议。报告借鉴立法文本、政策文件和机构分析,以识别德国气候治理的优势和持续存在的挑战,探讨了这些经验如何为在中国中央集权但地域广阔的治理结构中建立更有效的协调机制提供借鉴。

聚焦多层次协调机制
本报告重点关注两个协调维度:联邦部门间的跨部门协调机制,以及欧盟—联邦—州三级政府之间的多层级协调机制。
01
联邦政府内部的跨部门协调
关注德国联邦政府在《联邦气候保护法》下的部门责任和整合的演变。2019年及2021年版本通过为能源、工业、交通、建筑、农业、废弃物等部门设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年度减排目标,强化了部门责任与监测机制,推动气候目标嵌入各部门政策体系。2024年修订将责任从单一部委调整为联邦政府整体责任,强化跨部门整合能力,并赋予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更重要的评估职能。报告分析了具有约束力的部门目标、政策工具和纠正机制如何影响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并强调了体制进步和持续存在的挑战,例如行动分散、政策整合不足以及有限的跨部门监督。
02
欧盟框架下的纵向整合
探讨欧盟和欧盟成员国、德国联邦和联邦州层面的气候政策多层级协调。报告阐述了欧盟气候目标如何根据国际协议制定,并通过目标分解分配给成员国。协调机制也支持欧盟及其成员国之间的实施和监测。
报告还探讨了德国联邦和州政府如何在气候治理和实施方面分担责任。德国气候治理的特点是联邦政府发挥主导作用,通过《联邦气候保护法》建立了总体法律和战略框架,联邦政府与各州之间通过常设部长会议及其下属工作组进行监测、数据共享和金融工具方面的协调,实现气候目标在不同治理层级之间的对接与落实。
比较中德气候治理
报告对中德的气候治理结构进行了比较分析,并总结了德国实践中的可借鉴经验。本报告从组织结构、长期目标和政策框架、实施和监测机制、地方行动与协调四个方面比较中德气候减缓政策,评估了德国协调机制在中国行政环境下的适用性,并考虑到政治制度、法律传统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对中国气候协调政策的启示
中国气候治理面临着政策协调方面的挑战,主要包括国家气候目标与省级责任和激励安排的衔接、职责交叉的省级部门之间的协同程度,以及目标设定、实施工具与财政金融支持之间的制度联动水平。报告特别关注如何将德国联邦制、基于法律的协调模式的经验应用于中国中央统筹、依托行政层级指令的政策模式,重点探讨如何改进中央政府与省级政府之间的协调,通过借鉴德国结构化且不断发展的协调架构,为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横向协调以及将目标与实施和融资机制联系起来提供启示,支持中国制定更加一致、综合的气候政策。
在全球碳中和进程加速推进的背景下,加强跨部门与多层级协调,将成为提升气候治理有效性的关键路径。本报告旨在为政策制定者、研究人员及相关从业者提供制度设计层面的思考工具,推动气候减缓政策从目标承诺走向协同实施。
本研究报告提供中文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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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报告是“中德气候变化合作——国家自主贡献(NDC)实施”项目的成果之一,该项目是德国联邦环境、气候行动、自然保护及核安全部(BMUKN)在国际气候倡议(IKI)框架下委托实施的双边合作项目。
关于我们
受德国联邦政府委托,在国际气候倡议(IKI)的框架下, 德国国际合作机构(GIZ)在中国执行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一系列项目。我们的项目不仅支持中德气候伙伴对话,还致力于推动中国落实国家自主贡献(NDC)、减缓与适应气候变化、气候投融资、能源转型、能效提升、碳市场、可持续交通,以及省级低碳发展战略等领域的政策与示范案例的交流和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