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6日,全球人工智能监管研究合作平台召开网络研讨会,发布自2025年成立以来的各项研究成果。


项目汇报环节中,中、日、韩三国专家分别介绍了研究团队就本国人工智能治理主要发现与政策见解,包括但不限于:东亚地区人工智能治理的区域趋势概览、法律与制度建构、公众关切与认知、三国就具体人工智能问题产生的共识与差异等。从方法论上看,该研究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布的准备评估方法和伦理影响评估框架为基础性指引,通过调查问卷的方法搜集每个国家在有关问题方面的公共调查数据并进行系统梳理与比较研究。作为全球人工智能监管研究协作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该项目以数据为支撑,汇聚了来自世界各地的专家学者与国际合作伙伴,旨在全球与区域范围内推动协同并进、以人为本的人工智能向善治理。
就项目的比较研究部分,项目首席专家张凌寒教授首先指出,中、日、韩三国在通过治理机制控制人工智能风险的同时,亦普遍重视对创新的政策支持。“软性工具”(如指导性文件与技术标准)以其显著的灵活性与适应性特征,被视为对“硬性规制”的重要补充与平衡机制。对此,韩国科学技术院Byoung Pil Kim教授亦表示,韩国《人工智能框即法》以积极推动人工智能发展与应用为核心目标,并在治理方式上采用“半软法”模式。同时,日本上智大学Tetsuo Morishita教授介绍了日本在人工智能国家政策方面强调其创新与国际竞争力,依托跨部门协调机制、软法工具以及对现有法律制度的灵活适用来应对人工智能相关问题。



随后,张凌寒教授介绍了“世界人工智能治理地图”数据库这一研究成果的顺利建成,及其对于全球人工智能治理与相关研究的重要支撑。其后,与会专家分别就项目报告展开交流。巴西圣卡塔琳娜联邦大学的Juliano Danilo Spuldaro教授认为,区域性人工智能治理的比较研究对于巴西等仍在构建自身人工智能治理框架的国际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并鼓励后续研究考虑纳入更多区域性视角。“北非互联网治理论坛多利益相关方咨询小组”的法律顾问兼副主席Mohamed教授表示,本次报告首次从区域视角出发,针对处于相似发展阶段的国家进行对比分析,这一研究框架具有创新性。北京大学法学院的戴昕教授指出,探索并达成人工智能治理的全球共识存在一定难度,可在全球各国共同关切的议题上(如未成年人保护)积极寻求突破。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的Lessig教授强调了人工智能安全方面的重要性,并强烈建议将人工智能治理的潜在合作框架与范围进行调整,重点开辟一个专门空间,以便人工智能安全领域的研究人员能够共同应对相关问题。波兰华沙大学Piotr Szymczak教授建议后续研究可考虑人工智能治理的宏观图景转向针对具体领域性问题的深入研究。
最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东亚办公室郑程向与会专家致谢,并表示办事处未来将考虑进一步探索人工智能在东亚地区共同关切之领域所开展的具体应用与规范治理,例如老龄化便是一个潜在的重点方向。



本次会议系统展示了全球人工智能监管研究合作平台自2025年成立以来在区域比较研究、数据调研、知识整合与数据库建设等方面取得的阶段性成果。通过汇聚多国研究力量并持续开展跨区域对话,该平台正逐步在全球范围内构建协同治理的开放性研究网络,为全球人工智能治理提供持续性的支撑与合作基础。

排版:王鑫瑞
审核:刘晓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