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校园欺凌现象、成因及防治对策研究
一、课题的研究背景
1、校园欺凌事件频频发生且普遍存在。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网络媒体的日益普及,所衍生的问题层出不穷,如青少年犯罪率大大增加。同时在应试教育的冲击下,许多学校重视知识教育,轻视法制与规则教育,忽视生命、尊重与心理教育。诸多因素导致校园欺凌行为屡发多发,成为世界性共通的教育问题,引起教育、心理、辅导、社会工作等各界的关注。关于校园欺凌行为在小学校园事件中所占的比例,世界卫生组织在1988年就开始对多个国家的公立和私立学校的15686名小学生做了调查,2001年公布的结果显示,30%的学生都有欺凌和被欺凌的经历,其中欺凌者占13%,被欺凌者占11%,既是欺凌者又是被欺凌者占6%。时至今日,小学校园欺凌事件在世界范围内呈现上升之势,已有30多个国家关注和研究小学生的校园欺凌问题。
2、校园欺凌行为后果严重。
校园欺凌已逐渐由偶发事件演变为严重的社会问题。近年来,我国校园欺凌事件呈现急剧上升的趋势,使被欺凌者出现身体受伤、精神受辱、不愿上学、不敢上学的情况,甚至出现自杀、被欺凌死亡等恶性事件。任何形式的欺凌行为都是不可接受的,因为欺凌除了对被欺凌者造成伤害外,对欺凌者和旁观者的伤害同样不容小觑。欺凌者长期处于主导地位,容易以自我为中心,对同学缺少同情心;而旁观者会因为帮不到受害者而感到内疚、不安,同时也会影响到学校的整体风气。这些恶劣校园欺凌事件如果不加以严控,在极大程度上会导致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因此,从小学阶段开始遏制校园欺凌行为势在必行。
3、国家层面的高度重视。
2016年5月9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就学生之间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的校园欺凌行为进行专项治理。通知要求,各校要开展专题教育、法制教育,制定相关政策、处置预案,开通求助热线与心理咨询,必要时由公安部门立案查处。可以说,这是校园欺凌行为首次引起我国国家层面的重视并展开整顿。
2016年6月,国务院李克强总理对近期校园暴力频发作出重要批示。批示指出:校园应是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校园暴力频发,不仅伤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教育部要会同相关方面多措并举,特别是要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坚决遏制漠视人的尊严与生命的行为。同年11月,教育部联合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部门印发了《关于防治中小学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为积极有效预防校园欺凌,要切实加强对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相关专题教育,优化学校周边环境;积极保护受欺凌者的身心安全,强化教育惩戒作用,并对欺凌行为进行追踪辅导;落实家校合作机制,各部门统筹协调,共建平安文明校园,为学生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环境。此外,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记者会上,教育部部长袁贵仁表示对造成重大伤害的校园欺凌者要坚决依法惩治。尽管国家十分重视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校园欺凌问题,但缺乏一定的制度约束性,部分内容没有被贯彻落实。在2017年3月召开的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谢朝华递交了《关于完善现有校园欺凌预防和处理体系的提案》,旨在更好地帮助落实国家相关规定,并建立长期、系统、具体的校园欺凌防治体系。
二、研究意义
1、理论意义:
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都明确禁止欺凌行为。可见,校园欺凌行为的研究也是学校道德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本课题对小学生校园欺凌行为进行研究,有助于进一步丰富德育管理的研究成果;本研究成果为留守儿童和独生子女问题、同伴关系水平与处理力度薄弱所引起的校园欺凌行为提供理论和方法的指导,针对小学生现实情况进行行为改善,对完善现有的校园管理体系具有一定理论意义。
2、实践意义:
目前曝光的大量欺凌事件多是发生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因此本课题选取小学为研究对象,对其进行抽样调查研究。这些学校学生多为留守儿童,以期通过深入系统的分析,了解小学校园欺凌问题的现状,让社会各界全面深入了解小城市及留守儿童的校园欺凌行为,正确认识和对待校园欺凌行为,探索预防和介入校园欺凌行为的策略和路径,为该类地区防治校园欺凌行为提供实务借鉴。
三、研究方法
1、文献研究法:
文献法是对现存的有关文献、资料等进行检索、搜集、鉴别、整理、分析并进行研究,以达到某种研究目的的科学研究方法。课题研究人员通过杭州师范大学图书馆、教育学院资料室查阅电子资料与专业书籍,搜集已有的国内外关于校园欺凌行为研究成果,不仅深入了解了校园欺凌行为研究的发展历程,而且对现阶段欺凌行为研究上存在的问题有了较为清楚和框架性的认识。通过了解前人的研究,为自身的研究提供思路,同时也为本研究奠定理论基础。
2、问卷调查法:
问卷调查是以书面提问搜集资料的一种研究方法。本课题结合研究需要对陈世平修订的Smith版欺凌行为问卷进行改编。此问卷在国内外曾多次被用来作为校园欺凌问题的研究工具,具有很高的可信度。问卷主体部分包括22个项目,分为4个维度,分别是关于欺凌者、被欺凌者、朋友和态度。主要从欺凌行为的发生频率、地点、表现形式、相关因素及处理态度等方面进行设计。
3、访谈法:
访谈法是一种研究性交谈,是研究者通过口头谈话的方式从被研究者那里收集(或者建构)第一手资料的一种研究方法。访谈法具有鲜明的目的性,是与被研究者心灵上的沟通,不带任何偏见的保持友好的交流,从而获取材料的一种科学研究方法。本课题访谈提纲是在借鉴国内外已有欺凌研究考察项目的基础上编制而成的。主要了解教师和学生对校园欺凌行为的认识和态度,为缓解校园欺凌行为、完善教育体系提供可靠的认知依据。访谈的内容主要包括教师对校园欺凌行为的认定,欺凌行为的发现与处理,就欺凌行为应对上的问题认识与建议;具有典型欺凌行为倾向的学生对行为本身的认识与实施情况。在实际访谈过程中根据被访谈者的回答进行整理和概括,选择有效信息。
四、课题研究的步骤
1、第一阶段:组织准备阶段。
组建课题组,成立课题研究小组,确定课题主持人和课题组成员;制定课题研究实施方案和实施计划;准备研究资料,培训课题管理及研究人员;申报立项,开题论证;各子课题组研究单位申报子课题研究项目书。课题准备阶段,主要采用文献法、调查法对课题提出的背景、课题研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课题研究的主要内容等进行全面、深入的论证。
2、第二阶段:研究探索阶段。
组织教师进行专项培训,制定课题实施方案,进行不同层次教师提高专业素质的探索,逐步建立提高教师队伍教学能力的培训、管理体系,搞好个案研究,探索实验规律,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并与每年年底报课题组研究成果和阶段性总结,课题组每年评选组织评选优秀课件、优秀研究人员。
3、第三阶段:总结阶段。
课题组主要成员根据各子课题研究单位提供的课题研究报告,进行科学分析,统计处理,总结经验,进一步理清研究成果,进行归纳和提升;同时,将研究成果再进行汇总、整理,最终达到整个课题的研究目标。撰写研究报告,结题。
五、欺凌行为的现状
1、校园欺凌行为长期普遍存在。
较为普遍的是语言和身体上的欺凌,对心理影响最大的是社交欺凌,因为学生一旦被孤立,就会长期在精神上感到痛苦,并且这种痛苦不容易被发现与化解。
2、校园欺凌行为具有隐蔽性。
因为欺凌行为一般是发生在课后的校园隐蔽场所,教师不太能关注到学生,学校也缺少监控设备,所以一般只有学生报告老师后才会得知。
3、校园欺凌行为的难以判断性。
教师们普遍认为目前最大的问题就是欺凌行为的边界不明确,对学生之间的玩笑和打闹很难判断是否属于欺凌行为,有的可能就是学生之间的恶作剧。只有对一些主观故意给学生造成了明显的身体或精神伤害的行为才能判断为校园欺凌。
4、校园欺凌行为形成原因的多样性。
首先是学生自身的个性特点;其次,家庭教育理念有偏差,一些父母对欺凌行为存在不正确的认识,认为只要自己的孩子不被欺负就可以了,孩子欺负别人甚至是能力的体现;再次,学校在德育上有所欠缺;最后,浮躁的社会风气也在入侵校园,对学生的行为造成影响。
5、校园欺凌行为防治系统的不完善。
学校目前主要还是通过校园网络安全平台、班队活动课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缺少以校园欺凌为主题的班会课帮助学生认识与应对校园欺凌行为。当欺凌行为发生后,教师一般会采取言语说教或通知家长到校沟通的方式,对欺凌者进行训诫与惩罚,对一些言语欺凌还会选择置若罔闻,这对校园欺凌行为来说缺乏威慑力,治标不治本。
另外,在对具有典型欺凌行为倾向的学生进行个别访谈时发现,一些学生对自己的欺凌行为并不自知,通常无法认识到自身行为的危害性,认为这只是同学之间的恶作剧而已。他们习惯于欺负班级里力量弱小者或性格软弱者,因为这些群体很容易被控制且很难有反抗机会。这些学生常常是通过个人或与其他同伴一起对他人进行语言和身体上的攻击,也喜欢破坏他人物品。
六、相关因素调查与分析
1、校园欺凌行为与性别、年龄。
在我国传统观念上,人们习惯于男孩活泼好动,女孩文静听话,一般认为男孩比女孩更易卷入欺凌行为。另外,以往研究中发现在年级变量上欺凌行为存在显著性差异,其卷入程度随着年级的上升而上升。随着儿童年级的上升,接触的外部信息越来越多元,同伴关系越来越复杂,可能导致欺凌行为愈加频繁。
2、校园欺凌行为与留守儿童。
基于本次调查对象的区域特点,留守儿童比例较大,且在以往报导中,留守儿童涉及校园欺凌现象的较多,所以对该群体的关注十分必要。校园欺凌行为与是否留守儿童之间存在显著性相关,留守儿童相对更易卷入欺凌行为。因此,今后在校园欺凌行为的防治过程中对这类群体需要加强关注。
3、校园欺凌行为与独生子女。
从20世纪90年代到21世纪初,校园欺凌行为不断增多。与此同时,我国独生子女家庭暴增,特有的家庭教养方式使独生子女的个性问题越来越突出,这可能与欺凌行为的与日俱增有关。是否独生子女与校园欺凌行为之间存在显著性相关。独生子女的个性特点及家庭教养方式可能造成其更易卷入校园欺凌,即更易被欺凌或欺凌他人。
4、校园欺凌行为与同伴关系。
校园欺凌事件本身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同伴间负面关系的一种表现。小学生正处于寻求同伴群体支持的重要阶段,这一阶段若不能建立良好的同伴关系,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其行为的发生方式。同伴关系水平与发生欺凌行为的可能性基本呈反比,同伴越多,被卷入欺凌行为的可能性越低,即更少的欺凌他人或被欺凌。因此,帮助学生建立良好的同伴关系将有助于缓解欺凌行为。
5、校园欺凌行为与处理态度。
(1)学生视角。仍有相当一部分学生受到欺凌后不愿意告诉父母或老师,选择忍气吞声,担心父母和老师知道,会引来更多的麻烦,这种状况也为校园欺凌行为的缓解增加了难度。另外,被欺凌者若长期不将受害情况报告给家长和老师,或报告后欺凌行为长期得不到有效制止,便促进了欺凌者的欺凌行为习惯形成,进而导致行为的反复出现。因此,欺凌者会反复地把被欺凌者作为攻击对象。
(2)教师视角。教师是学生在校遭受欺凌的主要求助者,一旦对欺凌行为选择置若罔闻,受害者的心灵创伤将难以愈合。了解教师对待欺凌行为的处理方式有助于从教师角度发现问题,提出改进建议。从性别角度来看,教师的处理态度存在一定差异。对待被欺凌的女生,教师更多的选择惩罚欺凌者,对其责备的比例较男生低;同时更倾向于将事件告知女生的家长。
(3)家长视角。现代社会尤其倡导家校合作沟通,共同解决孩子的成长问题。但其中不乏一些家长的知识能力有限,不能对欺凌行为引起足够的重视,无形中纵容欺凌者的行为或忽视被欺凌者的问题。尽管欺凌行为伤害性极大,但仍有不少学生没有将遭受欺凌的事件告诉老师或家长。因此,学校、家庭应增强学生对欺凌行为的反抗意识。
七、校园欺凌行为的原因分析与对策建议
1、校园欺凌行为的原因分析。
(1)留守儿童家教欠缺。家庭是孩子的生活环境,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家庭教育的有效性与家庭成员构成的完整性密切相关。父母是否关注儿童的日常活动、择友和社会交往等可以影响儿童欺凌行为的发展。研究发现在经济欠发达地区许多父母迫于现实生活的压力外出务工,将子女托付给祖辈照顾,隔代教育存在许多问题,其一,祖辈文化水平低,陈旧的传统教育观念跟不上时代的变迁,难以实现当前全面提倡的家校合作模式;其二,祖辈一般较溺爱孩子,儿童容易形成自私、冷漠、不服管教等性格特征;其三,祖辈一般容易忽视儿童心理以及情绪上的波动,缺乏与儿童的深入沟通。总之,留守儿童父母对孩子缺乏必要的关注和监督,会使其有相对较多的违纪行为,如斗殴、与老师顶嘴、破坏公物等。
(2)独生子女过度自我。独生子女价值取向上的过度自我,主导意愿强烈,对受害者的同情心淡薄,这极易成为欺凌事件的导火索。20世纪90年代到21世纪初在暴增的独生子女家庭中,一些家长对孩子十分溺爱纵容,助长孩子的不当心态及行为,凡事以一己之乐为先,加速了孩子自我中心型人格的发展。这些习惯以自我为中心的独生子女通常在人际交往中缺乏同情心,不能与同伴友好相处;高度敏感,心理脆弱,极易受伤;渴望持久的关注与赞美,一旦不被注意便采取偏激行为。在对小学的调查结果中发现,相对非独生子女而言,独生子女更容易卷入欺凌事件,成为欺凌者或被欺凌者。
(3)同伴关系处理失当。易造成欺凌行为的同伴关系处理失当因素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同伴缺失。不愿与人打交道,性格内向懦弱,喜欢独来独往,没有什么朋友的人常常会成为欺凌对象;二是交友不慎。校园欺凌者常因学业失败走到一起,在一些不良同伴的煽动下,使他们觉得聚众行恶可分散内疚感及对事件所负的责任。深受群体亚文化影响,尤其是同伴的交互作用,原本可能仅有轻微问题行为的学生也习得了暴力、辱骂等身体和语言的攻击行为,出现大量以多欺少的校园恶性欺凌事件。
(4)法律惩戒力度欠缺。目前,我国关于校园安全的法律法规分散于《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通则》《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并没有专门的校园安全法。在校园欺凌中,欺凌者经常是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对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罚缺乏相关法律规定。基于校园欺凌事件往往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会给学校带来莫大的困扰与伤害。一些地方教育部门和学校在处理时,采取内部处理方式,有的甚至在涉事学生家长出面摆平的情况下不了了之,这无疑助长了欺凌者的气焰,使欺凌者无法意识到自己涉及了违法行为。即使对欺凌行为进行处理,多数时候也只能对欺凌者进行批评教育,很难启动法律程序、追究欺凌者的法律责任,导致校园欺凌愈演愈烈。由于校园欺凌者多为未成年人,如何在保护未成年人和打击未成年人犯罪之间寻找平衡,需要立法机关的努力。
2、校园欺凌行为的对策建议。
(1)关注留守儿童心理。儿童心理专家鲁道夫指出,当孩子有自信时,他们被人欺负的可能性也低,因为他们不会表现出一副懦弱的样子。对于留守儿童家庭,父母与孩子之间必要的心灵沟通时间应得到保证,随时了解孩子的动态,加强亲子沟通,帮助宣泄不良情绪。监护人要注重孩子与外界的沟通,与同学、老师、家长的交流,帮助消除孤独感、挫败感等消极心理。学校可以落实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引导留守儿童全面、辩证地看待自己、周围的人和事,发现自己的长处,正视自身的不足,在此基础上愉快地接纳自身处境和家庭状况。如在挪威的一所小学,老师会经常带孩子玩“说出别人优点”的游戏,让孩子们能够在同伴群体中获得自信。
(2)加强独生子女移情。移情是对另一个人情绪状态的理解而产生的与此相一致的感情状态,霍夫曼认为移情性唤起是调节个体利他行为的重要因素。大量的研究表明,移情会增加助人和其他亲社会行为,个体成熟的角色采择能力和移情能力使他更有可能理解他人的需要,并对他人的需要作出反应。
独生子女的过度自我使其移情能力往往比较差,他们不能体会到受害者的感受。因此,可以通过加强移情来提高独生子女对他人情绪的敏感性和角色采择能力,鼓励儿童站在受害者的立场上去想象受害者的感受,从而减少欺凌行为。移情能力的加强具体可以通过学校、家庭或社区组织受害者角色扮演、欺凌情境讨论、助人体验分享等活动来落实。
(3)构建同伴支持系统。小学阶段儿童的世界观、价值观都处于形成期,对周围事物的处理准则都尚不清晰。他人行为对儿童自身行为表现具有重要影响,特别是学校同伴之间的相互影响尤其明显。所以,对于有欺凌行为的儿童,有意地把他们放在团结友爱、文明礼貌的同伴群体之中,发挥帮带作用。当儿童看到榜样采取非攻击的方式能妥善解决冲突,会有利于纠正他们对欺凌行为的错误认知。在提供同伴榜样示范的同时,应特别注意防止他们接触有欺凌行为的同伴,即减少他们对攻击性行为的学习。
(4)实行警校合作机制。警校合作主要做以下工作:在与学校、老师、学生及其家长建立良好信任关系的基础上,通过多种形式,让学生充分认识警方的职责,明白遵纪守法的重要性;教导学生了解、辨识他们在日常学习与生活中可能面对的各种危险及其应对方式;通过学生小组讨论,增强学生纪律意识,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与价值观;对校园欺凌行为程度进行分级评估,对已触碰刑法需负刑事责任的欺凌者,可以积极借鉴日本、德国等国家少年收容的有效经验,设置少年收容教育场所,以教育为中心,医疗、心理、劳动等其他措施为辅助,对校园欺凌者进行不良行为的矫正;确定具体的处理流程,便于各部门在处理该类行为时有据可依。校方在确保学生安全之后,要将卷入欺凌行为的学生分开谈话,这样不仅能够保证学生的安全和隐私,也能收集到更多真实的信息。深入了解欺凌行为发生的可能性因素,进而方便从源头干预。
八、课题研究的成果
学生在成长过程中所接受的最正规、最系统的影响就是学校教育。学校是专门培养人的教育机关,一旦与“欺凌”这个词联系在一起,就严重考验着学校的教育功能和应对能力。校园欺凌现象触目惊心,危害甚大,急需理性应对。通过此次对小学校园欺凌行为的深入调研,分析发现当前小学校园欺凌状况不容乐观,造成欺凌行为的原因也是错综复杂,包括由家庭、学校、社会多方面带来的留守儿童、独生子女、同伴关系、处理力度薄弱问题。因此,校园欺凌问题的解决不能仅仅依靠教育的介入,更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及专业人士的参与,从不同角度共同防治这一负面行为,从而形成和谐健康的校园氛围。
课题的研究通过查阅、整理大量文献,结合实地调查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分析,基本把握了小学校园欺凌现状,对以留守儿童居多的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校园欺凌状况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并通过相关分析的结果,阐释了校园欺凌行为的原因,针对相应问题提出了应对建议。论文的不足之处主要在于,研究对象的范围和样本数量较小,还不能全面的反应小学生校园欺凌行为的整体情况。基于欺凌问题的危害性,本课题的研究还有所欠缺,有待进一步对校园欺凌后果进行调查与分析。课题研究人员作为教师,在未来的工作实践中,会结合长期观察,对校园欺凌问题进行更加深入的思考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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