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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临床营养治疗、患者康复及膳食管理需求,保障医用营养食品的供应,红河州妇幼保健院(红河州妇女儿童医院)现对“医用营养食品”进行公开市场调研,欢迎符合条件的公司积极报名参加调研,具体如下:
01
项目编号
HFYCG2026-002
02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红河州妇幼保健院(红河州妇女儿童医院)“医用营养食品”采购项目。
03
报名时间及方式
1.有意向参与医用营养食品供应的公司需电话确认,并索取采购清单目录。
2.报名确认电话:0873—3920516
(上午08:00-11:30、下午14:00-17:30)。
3.报名时间:2026年1月28日至2月5日17:30前。
4.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内容:参加项目名称 +公司名称+代表姓名和联系电话,报名材料及现场演讲PPT以PDF发至邮箱ZFYCGK_2023@163.com,(PPT演讲时间在30分钟以内,所有相关资质加盖公章)并电话确认。
5.会议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另行电话通知。
6.会议地点:红河州妇幼保健院(红河州妇女儿童医院)综合楼五楼中型会议室。
7.汇报顺序:现场抽签。
04
报名要求
1.调研前商家必须提供以下资质证明文件(所有相关资质加盖公章),经审核合格后方可参与,否则取消资格:
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企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信用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相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②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经工商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③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代表参加的请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供应商必须具备所投产品及相关的经营资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证书及厂家授权书,以及有必要的相关资质(所有资质复印件加盖红章);
2.供货商所供食品(原料、调料)的卫生、质量及包装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要求。
3.调研文件包括以上资质证件、廉洁承诺书、报价表、技术参数、配送方式、产品售后服务、质量安全等承诺。
4.报名公司应在2026年2月6日(周五)下午17:30(北京时间)之前将以上调研文件一份加盖红章密封后,送蒙自市上海路与启园路交叉口红河州妇幼保健院(红河州妇女儿童医院)综合楼五楼采购科。逾期送达将不受理。
05
其他补充
本次市场调研仅作为了解市场,与最终采购结果无关联。
红河州妇幼保健院 妇女儿童医院

供稿丨采购科龙秀环
编辑丨健康教育科
一审丨龙秀环
二审丨苏超
三审丨李婷
2026年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