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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会计】高校编制政府部门财务报告抵销事项的难点与对策| 哲研究

   日期:2026-01-20 01:54:15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本站编辑    评论:0    
【政府会计】高校编制政府部门财务报告抵销事项的难点与对策| 哲研究

高校编制政府部门财务报告抵销事项的难点与对策

一、引  言

在政府会计制度持续改革深化的背景下,基于权责发生制的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报工作已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抵销事项作为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过程中的核心技术环节,其处理质量直接关系到财务报告的质量。周雪认为抵销事项的处理是政府财务报告编制的重要环节,其准确性和合理性直接关系到报告的质量[1]。贺龙虎、王洪燕提出事业单位在编制政府部门财务报告时,应对部门内部单位之间发生的经济业务或事项进行抵销,抵销后的合并财务报表不但可以避免收入费用、内部债权债务直接叠加,而且能进一步提高报表反映各级政府财务状况和运行情况的可靠性[2]。彭曦认为高校信息系统整合不足、资产评估与管理的复杂性高、政府与市场机制在会计处理上存在差异是当前高校编制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存在的主要问题[3]。李敏、薄娟月从收入费用表项目、资产负债表项目、合并抵销、表间数据核对等角度对高校编制政府部门财务报告中存在的难点进行分析[4]。

本文采用案例分析和文献研究法,对2024年Y省教育厅所属38所高校在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中存在交易事项无法进行抵销的情况进行了归纳,总结出以下难点:一是系统不互通导致内部交易事项无法识别;二是账务处理方式不同导致内部交易事项抵销不完整;三是各级财政部门对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时间要求不统一,导致各单位对账时间不一致,操作层面难以做到应抵尽抵。

二、政府部门财务报告中的相关概念

政府财务报告分为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前者由预算单位(如高校)和主管部门(如教育厅)编制,后者由财政部门(如财政厅)编制[5]。根据《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指南》,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具体包括财务报表和财务分析。在实务工作中,编制政府部门财务报告时需要抵销部门内部单位之间的交易或事项,并开展本部门与部门外预算单位之间的对账工作,为财政部门编制抵销分录提供信息支撑。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时需要抵销本级财政部门内所属预算单位之间的交易或事项。

(一)信息披露对象

《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1号》指出,财务报表中应披露有关往来科目和收入、费用科目明细信息。相关主体分为本部门内部单位、本部门以外同级政府单位、本部门以外非同级政府单位和其他单位。“本部门内部单位”是指在同一个预算单位(部门)内,直接受该单位(部门)预算管理、资金分配及监督的下属机构或单位。“本部门以外同级政府单位”是指本预算单位与某一政府部门(或单位)属于同一级政府管辖,且二者均非同一部门系统内的其他独立核算的政府单位。“本部门以外非同级政府单位”是指与本预算单位不属于同一级政府管辖且纳入预算管理体系的政府单位。“其他单位”是指未纳入各级财政部门预算管理的会计核算主体,如民营企业、社会团体等。

以Y省A高校(省级预算单位)为例,其下属有1个预算单位H。若A高校与其下属单位H、Y省科技厅I(省级预算单位)、Y省F市财政局J(市级预算单位)和Y省物业公司K(企业)之间有经济业务往来,则对A高校而言,其下属预算单位H是部门内部单位,Y省科技厅I是部门以外同级政府单位,Y省F市财政局J是部门以外非同级政府单位,Y省物业公司K是其他单位。

(二)抵销事项

抵销事项是指政府部门及所属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或部门财务报告时,为消除因内部交易、权责关系或资源流动而导致的重复计量或虚增效应,依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和政府会计准则要求,对相关会计要素进行冲调整的会计处理事项,如内部债权债务抵销、收入与费用对冲、资产与基金重分类确认抵销等。其核心目标是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报告主体的整体财务状况和运行情况,避免因内部交易或经济事项的叠加而导致资产、收入或费用虚增。

(三)抵销分录编制范围

在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范围内,不同编报主体对内部交易抵销处理的范围不同。根据财政管理层级差异及交易主体隶属关系,其抵销范围可分为三个层级:一是对于具有部门隶属关系的内部单位间经济业务,须由部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主体在部门层级实施抵销核算,以消除内部债权债务的重复计量,确保部门财务报告仅反映对外经济资源的权责变动。二是对于处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预算单位之间的经济业务,须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在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时实施跨部门抵销处理,以消除同级政府内部经济活动的叠加效应。三是对于具有财政管辖关系的行政层级不同的非同级政府单位间交易事项,须依据财政隶属关系及事权划分原则,分别在对应层级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中完成纵向抵销核算,从而实现全口径政府财务信息完整。

三、高校编制政府部门财务报告抵销事项时存在的难点

(一)系统不互通导致内部交易事项无法识别

在编制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的过程中,高校与其所属单位、其他高校之间,高校与主管部门、非同级政府单位之间的交易或事项由于财务系统不互通,抵销事项处理具有复杂性。以Y省教育厅所属高校为例,截至2024年12月,38所公办高校中使用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进行账务核算的学校不到50%,其他高校通常采用用友软件、复旦天翼、财通科技等系统进行账务核算。同时,部分高校存在会计核算系统与财政预算管理平台技术性脱嵌现象,即账务处理游离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之外独立运行,形成典型的“信息孤岛”。

这种系统隔离状态导致高校在日常会计核算流程中缺少对关联交易事项的标识机制与抵销预处理模块,进而造成在编制政府部门财务报告时面临双重困境:一方面,财务人员需要从账务系统中导出明细数据进行筛选和排查;另一方面,需要依赖财务人员的职业判断进行往来单位分类匹配。这种基于人工经验的数据治理模式不仅会显著增加月末结账与年报编制期间的工作量,还会因缺乏智能稽核引擎的校验支持而导致部门合并财务报表出现技术性误差与制度性偏差并存的复杂问题。

(二)账务处理方式不同导致内部交易事项抵销不完整

高校在实施政府会计制度的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与双重核算体系的技术规范,但不同高校在面对同类经济业务时,可能因主观判断差异而采取不同的会计确认路径。这不仅会导致部门合并财务报表中出现抵销会计标准不一致的问题,还会引发合并抵销操作中的技术性障碍。例如,当关联交易双方采用非对称会计处理方法时,会直接导致交易金额计量基准失准、权利义务确认时点错位等合并抵销失效问题,最终影响财务报告中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与合并数据决策的有用性。

例如,2024年1月,Y省B高校与Y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签订科研合作协议,约定由后者分两期拨付1.8万元科研经费,研究周期为2024年1月至2025年12月。根据权责发生制要求,B高校在2024年1月收到首期拨款0.9万元后,依据协议进度确认科研事业收入0.9万元(对应2024年度研究任务),剩余0.9万元作为预收账款挂账(对应2025年度任务)。然而,由于该笔经费属于财政拨款预算资金,Y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在支付款项时按照收付实现制原则,于2024年1月将1.8万元一次性确认为业务活动费用。年末编制部门合并财务报告时,双方需要抵销同一交易下的关联收支,但B高校仅确认了0.9万元收入,而研究院已全额列支1.8万元费用,导致双方账面仅能抵销0.9万元,剩余0.9万元因确认时点错位(高校列为负债,研究院已核销费用)形成“一方挂账、一方无对应科目”的抵销盲区,最终虚增合并报表中的预收账款与费用0.9万元,进而影响跨部门财务数据的真实性与可比性。

(三)对账主体的多元性与对账时间的差异性导致抵销难以应抵尽抵

一是高校财务报告的复杂性源于对账主体的多元性与规模性双重挑战。一方面,其关联主体类型多样,既包括垂直管理的上下级单位,又涉及横向协作的科研机构、后勤实体等独立法人;另一方面,抵销规模庞大,单所高校年度需要处理的抵销分录数量远超一般行政单位。二是报表上报的异步性与对账时间的差异性冲突。各级财政部门及主管部门对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对账、上报的时间要求不同,导致高校抵销事项难以做到应抵尽抵。比如:市财政部门要求每年3月底完成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的编制及上报工作,而省级财政部门要求每年4月底完成上报,这就存在部门间对账时间差,这种异步性使财政部门在整合数据时面临收支不平衡、时效滞后、错误风险增加等问题,同时因反复调整和补充核对消耗额外资源,降低了财报数据的准确性。

四、高校优化政府部门财务报告抵销事项处理的策略

(一)加快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构建信息共享平台

在全国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的助力下,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向自动化方面转型,不仅减轻了工作人员在数据收集、整理和分析方面的负担,还有效简化了财务报告编制流程,进一步提高了报告的准确性和透明度[6]。一方面,高校应借助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进行数据整合,将分散在各部门的数据集中到一体化平台进行处理,建立覆盖预算编制、执行、核算、决算、绩效、财报等环节的信息共享中心,实现信息系统共享互通。另一方面,高校可以在会计核算前端增设“关联交易标签”,用于标注交易类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从而在数据库中构建单位关联图谱并自动识别抵销事项,通过规则引擎预设财政抵销规则库,实现常规交易的自动匹配和抵销,推动财务报告编制从人工筛选向智能处理转型。

(二)制定政府会计制度抵销操作指引,重构抵销流程

首先,在操作规范方面,由财政部门制定政府会计制度抵销操作指引,明确跨主体交易的收入确认时点、资产计量属性及税务处理规则,并通过建立典型案例库的方式发布科研经费拨付、资产划转等高频交易的标准化处理模板,预设账务系统科目映射关系(如“预收账款—科研经费”与“业务活动费用”自动关联),消除政策执行差异。其次,在技术校准方面,高校可在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中嵌入智能合规校验模块,实时比对交易双方的账务逻辑,自动识别跨期收支时点偏差并生成调整分录,利用税务规则引擎拆分收支科目,以实现税费差异抵销。最后,在抵销流程方面,高校可通过区块链技术构建跨部门交易溯源系统,将协议条款、支付凭证等关键信息上链存证,确保抵销回溯可查。通过上述措施,高校可以系统性解决高校合并抵销失效问题,从而增强高校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的可比性与决策的有用性。

(三)优化财报报送与对账流程

一是统一财报报送与对账的时间节点及标准,如设定统一的财报数据截止日与对账基准周期,减少层级时间差。二是推动财务系统整合与数字化升级,利用区块链、云平台等技术实现数据实时共享与同步更新,减少人工干预。三是建立动态容错机制,允许合理范围内的数据暂估与后期修正,并设置缓冲期来延迟数据。四是强化跨部门协作,针对高频冲突领域(如专项转移支付)制定专项规则,并通过联席会议协调优先级,确保多方数据在业务链条中的一致性,从而提升财政管理效率与数据的可靠性。

五、结语

随着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高校应该充分认识到编制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的重要性,全面解读新政策,规范财务核算,构建信息共享平台,完善财报审核机制,确保所编制的政府部门财务报告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学校的财务状况和运行情况。

编辑|哲企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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