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
1月7日,国务院食安办联合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推动大宗食材集中采购;对于实行承包经营的学校食堂,应严格按照招标程序统一组织招标,建立食堂承包经营管理制度。
1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发改体改〔2024〕1742号),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1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医药企业防范商业贿赂风险合规指引》,旨在预防和遏制医药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支持和引导医药企业建立健全合规管理体系。指引明确“禁止医药企业以捐赠为名规避招标流程和政府采购制度,实现相关设备的入院以达成关联产品的销售;禁止医药企业假借无偿投放医疗设备名义,规避、干预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设备依法依规开展的公开招标采购程序,影响招标采购结果”。
1月20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启用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厅函〔2025〕13号),明确自1月20日起,注册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7种职业资格启用电子注册证书,不再发放纸质注册证书。
1月23日,国务院国资委印发《关于规范中央企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通知》(改革函〔2025〕6号),旨在指导中央企业建立有力有效的供应商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供应商“黑名单”管理,为中央企业采购与供应链管理工作营造健康环境。
2月
2月1日,招标投标领域行业标准《招标投标电子文件归档规范》(DA/T 103-2024)正式施行。该规范规定了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形成电子文件归档的一般方法,涵盖电子文件归档范围以及形成、收集、整理、归档、系统功能接口等多方面指标和要求,为推行招标投标电子档案“单套制”管理提供技术方案。
2月1日,财政部《关于在相关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开展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办库〔2024〕265号)正式实施。试点范围包括北京、天津、上海、福建、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明确投标(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不能证明报价合理性的,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2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稳外资行动方案》(国办函〔2025〕16号)。《行动方案》提出,确保不同所有制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研究完善医药领域开放政策,便利创新药加快上市,优化药品带量采购,进一步提高医疗器械产品采购可预期性。
2月2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受新华社授权,刊登《李希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其中提到重点领域反腐:“(三)健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查同治机制,着力推动正风反腐一体深化 着重抓好‘金融、国有企业、能源、消防、烟草、医药、高校、体育、开发区、工程建设和招标投标’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系统整治,持续深化政商‘旋转门’、‘逃逸式辞职’治理;(五)深化系统施治有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深化拓展‘金融、国有企业、能源、烟草、医药、体育、基建工程和招标投标’等重点领域反腐,严肃查处政商勾连腐败。”
2月28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9号),共5章48条,自2025年4月20日起施行。明确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起草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包括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应当依法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不得含有排斥、限制或者变相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的内容。
2月28日,由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国家地理空间信息中心、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单位联合起草的国家标准《公共信用综合评价规范》(GB/T 45255-2025)发布,2025年6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从总体原则、评价内容、评价等级表示方法及含义、评价周期、评价验证、评价应用等方面,规定了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的技术要求,为各地区各部门推进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及应用提供参考。
3月
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强向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作政府工作报告。其中提出要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制定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标准指引,治理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招商引资不当竞争等突出问题,加强对招投标市场的规范和管理;落实好外资企业国民待遇,保障依法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标准制定;推动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完善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制度。
3月7日,应急管理部印发《应急管理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应急〔2025〕20号),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旨在规范应急管理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提升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强化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及应急救援能力。
3月1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提出教育部门要完善学校食堂大宗食材供应商资质评审制度,建立供应商不良记录清单,推动大宗食材集中招标采购,建立采购数字化平台;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经营主体准入许可,依法查处涉及学校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3月1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工信部通信〔2025〕51号),明确通信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时,招标文件应当单列安全生产费用清单,安全生产费用不得作为竞争性报价,施工单位投标报价应包含并单列该费用,竞标时不得删减,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3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发布《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规则(试行)》,共八章45条,自2025年6月1日起试行,规定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交易规则、采购合同签订、交易资料归集、特殊情形处理和法律责任。
3月1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通知》,列出违反八项规定清单80条。清单要求,政府采购严格执行经费预算和资产配置标准,合理确定采购需求,不得超标准采购、超出办公需要采购服务;严格执行采购程序,不得违反规定指定或者变相指定品牌、型号、产地。
3月1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01号),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修订了《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与招标采购相关。【瓦坊原创,请勿抄袭或洗稿】
3月19日,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启动首届全国招标采购专业技能大赛,旨在填补行业技能竞赛空白,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3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2025年版)》和《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5年版)》(发改财金规〔2025〕297号),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3月24日,国务院发布《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802号),共5章37条,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不得拖欠中小企业款项,机关、事业单位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交付后30日内应支付款项,合同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瓦坊原创,请勿抄袭或洗稿】
3月3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提出推动在政府采购、招商引资、资质审核等公共管理领域充分使用信用报告,鼓励在招标投标、融资授信等市场交易活动中使用信用报告。
4月
4月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价格治理机制的意见》,提出废止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公平竞争的价格政策,防止经营者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开展恶性竞争,加强反垄断监管执法,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
4月3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合规指引》(交公路规〔2025〕1号),共5章23条,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指引》从投标资格条件、评标标准、具体要求、合同条款等方面规定了禁止性内容,明确各类禁止性规定的具体表现形式,推动构建多方参与的合规编制工作机制。
4月10日,国务院、中央军委修订并发布《中国人民解放军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办法》,共7章60条,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规范了军队药品采购流程,强调从合法渠道购进药品,建立严格的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完善药品储备制度,强化药品供应管理。【瓦坊原创,请勿抄袭或洗稿】
4月10日,中国政府采购报年会在广西南宁召开,来自中央及地方政府采购相关部门领导、业界代表和专家学者,围绕“阳光采购 引领未来——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主题展开研讨交流。【瓦坊原创,请勿抄袭或洗稿】
4月10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联合印发《收费公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操作指南》(交办财审〔2025〕24号),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提出经营性公路可按新机制选择特许经营模式,或按《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规定采用公开招标投标方式选择投资者。【瓦坊原创,请勿抄袭或洗稿】
4月21日,《国有企业采购效能评价指南》列入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2025年第二季度团体标准项目计划(项目计划号2025-TB-008)。该标准确立了国有企业采购效能评价的评价要求、流程、机构、工作方案、方法、报告和结果应用,适用于国有企业采购效能评价活动,实施后将与相关标准形成操作、管理、监督、评价四位一体PDCA管理闭环。
4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发改体改规〔2025〕466号),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相比2022年版,清单事项数量由117项缩减到106项,全国性具体管理措施由486条缩减至469条,地方性管理措施由36条缩减至20条。
4月24日,在“第四届政企采购数字供应链生态大会”上,发布《绿色供应链管理实施指南》(T/CFLP 0076-2025)《绿色供应链管理成熟度评价指标》(T/CFLP 0077-2025)两项团体标准。其中《绿色供应链管理成熟度评价指标》于2025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率先在中央企业和大型民营企业开展试点;《国有企业网上商城供应商服务规范释义》一书同步正式出版。【瓦坊原创,请勿抄袭或洗稿】
4月28日,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印发《军队装备竞争性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军装规〔2025〕1号),自2025年5月13日起施行。《办法》明确评审专家非主观故意出现偏差失误且符合容错情形的,可不予问责、免于问责或从轻、减轻问责;要求将评审专家使用情况纳入监督检查和业务考核范围,对其政治品质、专业能力等方面进行履职评价。
4月28日,国家能源局印发《核电工程定额管理暂行办法》(国能发核电规〔2025〕42号),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旨在加强核电工程定额管理,规范核电建设市场秩序,合理确定工程造价,保障工程质量,促进核电产业健康发展。
4月30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民营经济促进法》,自2025年5月20日起施行。该法共9章78条,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明确保障民营经济组织公平参与政府采购等市场竞争,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5月
5月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修订后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提出党政机关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应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诚实信用原则;严格执行经费预算和资产配置标准,不得超标准采购、采购无关资产或超出办公需要采购服务;严格执行采购程序,依法应公开招标的不得规避,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应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建立政府采购结果评价制度,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
5月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通信建设工程质量提升和安全生产行动方案(2025-2027年)》(工信厅通信〔2025〕24号),旨在进一步夯实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持续提升工程质量。
5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国家数据局发布《关于全面推行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通知》(发改财金〔2025〕565号),明确在行政审批、招标投标、企业融资、申请优惠政策等事项中推广“信用代证”,扩大专项信用报告应用范围。
5月9日,国家能源局印发《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第30号令),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明确在我国境内从事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活动,应取得许可证,未取得许可证不得开展相关活动。
5月14日,中国人大网公布《全国人大常委会202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其中招标投标法(修改)被列入初次审议法律案,政府采购法被列入预备审议项目。
5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202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国办发〔2025〕17号),提到“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招标投标法修订草案、制定重要军工设施保护条例、修订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等”。
5月1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的意见》,提出将碳排放权、用水权、排污权等交易有序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推动交易数据汇聚共享。【瓦坊原创,请勿抄袭或洗稿】
5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6起串通投标及其关联犯罪典型案例,包括损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农村生产经营领域、医疗领域“量身定做”、教育领域串通投标等情形,其中部分案例涉及数罪并罚及司法建议推动综合治理。
5月30日,由张松伟、彭新良主编的《国有企业采购政策法规汇编(2025年版)》由中国财富出版社有限公司出版,该汇编收录了与国企采购与供应链管理直接和间接相关的121部政策法规。
6月
6月10日,公安部公布5起串通投标犯罪典型案例,分别是安徽汪某等人涉嫌串通投标案、江西罗某等人涉嫌串通投标案、江苏封某某等人涉嫌串通投标案、湖南刘某飞等人涉嫌串通投标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陈某等人串通投标案。
6月19日,财政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财库〔2025〕14号),决定自2025年6月起开展专项整治,至2026年1月底结束。专项整治聚焦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
6月20日,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发布《中国公共采购发展报告(2024)》。报告显示,2024年全国公共采购总额为45万亿元,同比下降2.18%;政府绿色采购持续“加码”,绿色建材采购政策实施范围由48个城市(市辖区)扩大到100个,年度公务用车采购中新能源汽车占比原则上不低于30%。【瓦坊原创,请勿抄袭或洗稿】
6月24日,审计署发布2025年第1号公告,披露中央部门单位2024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此次审计覆盖42个部门及所属252家单位,涉及财政预算拨款6199.57亿元,发现各类问题金额315.44亿元,其中部门本级38.86亿元(占12%)、所属单位276.58亿元(占88%),中央部门违纪违规问题向所属单位转移下沉趋势尚未根本改变。
6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修复制度的实施方案》(国办发〔2025〕22号),旨在完善统一规范、协同共享、科学高效的信用修复制度,帮助信用主体高效便捷重塑信用。
6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25年修订)》由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25年10月15日起施行。新修订的法律包括总则、不正当竞争行为、对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调查、法律责任、附则五章,将对招标采购领域公平竞争环境产生深远影响。
6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发布统计数据显示,我国现行有效法律共计306件,包括宪法1件、宪法相关法52件、民法商法25件、行政法96件、经济法88件、社会法29件、刑法4件、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11件。
6月27日,“2025版招标采购人员专业能力评价辅导教材”正式发售,该套教材由中国招标投标协会组织编写,包括《招标采购专业理论与法律基础》《招标采购专业实务》《招标采购项目管理》《招标采购合同管理》四本书。【瓦坊原创,请勿抄袭或洗稿】
7月
7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正式施行,规定矿业权应当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竞争性方式出让,并纳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确保政府采购矿产资源时的公开、公平、公正。
7月1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和使用工作的通知》(交办水函〔2025〕203号),明确自2025年7月1日起,招标投标时投标人可提供交通运输部信息系统相关网页截图作为业绩证明,招标人不得要求额外证明材料且不得拒绝投标,评标时通过该系统核查业绩信息和全国信用评价结果。
7月7日,财政部印发《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自欧盟进口的医疗器械采取相关措施的通知》(财库〔2025〕19号),明确采购人采购预算金额4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医疗器械,确需采购进口产品且履行法定程序后,应当排除欧盟企业(不包括在华欧资企业)参与,自2025年7月6日起施行。
7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后评价报告编写通用大纲》(发改办评督〔2025〕641号),为政府投资项目、核准类项目、专题后评价报告等提供规范指引,进一步规范重大项目后评价工作。
7月10日,国家标准《企业采购物资分类编码指南》(GB/T 45309-2025)在“第六届国有企业数智化采购与供应链论坛”上举行发布仪式,自9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标准与前期发布的相关团体标准构成采购物资分类与编码标准体系。【瓦坊原创,请勿抄袭或洗稿】
7月10日,“国有企业采购评审专家共享平台”正式上线运行。该平台由国务院国资委指导,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组织建设,南方电网牵头,首批10家央企共同参与,将打破国企采购专家资源“孤岛”,构建全国性高水平评审专家共享生态圈。
7月15日,公安部等六部门联合公布的《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管理办法》正式施行。要求互联网平台积极接入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替代现有身份核验和认证环节,有助于政府采购中对供应商、投标方等进行统一准确身份认证,保障交易可靠性。
7月17日—20日、8月20日—23日,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分别在昆明、哈尔滨举办招标采购人员专业能力评价辅导师资及骨干人员培训班,对拟参与辅导培训的讲师和骨干人员进行统一培训,参培人数近三百人。【瓦坊原创,请勿抄袭或洗稿】
7月1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部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工信厅政法函〔2025〕300号),文件提到:”对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对通信建设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等行为的行政处罚及对通信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7月23日,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委托合同(示范文本)》(市监网监发〔2025〕64号),旨在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提升合同示范文本的专业性和规范性。
7月30日,国务院发布《政务数据共享条例》(国务院令第809号),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条例提出国家统筹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整合构建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为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数据共享和管理提供制度保障。【瓦坊原创,请勿抄袭或洗稿】
8月
8月2日,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联合印发《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验收管理工作指引》(教体艺厅函〔2025〕30号),旨在规范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验收管理,深化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专项整治,健全校园食品安全制度体系。
8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存量项目建设和运营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5〕84号),旨在规范PPP存量项目建设和运营,提升项目运行质量效益,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水平。
8月23日,第二届招标采购技能大赛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赛项总决赛正式开幕,赛事由《中国招标》期刊有限公司举办。
9月
9月1日,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24)自2025年9月1日起实施”。与之配套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矿山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等9项专业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同步衔接,统一“计量—计价”规则。
9月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企业实施竞业限制合规指引》(人社厅发〔2025〕40号),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瓦坊原创,请勿抄袭或洗稿】
9月12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了《仲裁法》,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9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推广远程异地评标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5〕807号),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加快推广远程异地评标,明确项目范围、建立专家库共享目录、完善协同服务机制,解决招投标领域“熟面孔”“老关系”“评标常委”等问题。
9月14日—16日,“2025年采购与供应管理大会暨第六届中国供应链管理年会”在厦门举办,同期召开“2025国际公共采购发展论坛”。论坛以“开放共享·数智赋能:开启公共采购新未来”为主题,由中物联公共采购分会等单位承办。
9月15日,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在厦门年会上发布《中国供应链社会责任(ESG)报告》,该报告是我国首部聚焦供应链社会责任ESG的研究报告,对推动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瓦坊原创,请勿抄袭或洗稿】
9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动工程咨询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发改办投资〔2025〕824号),围绕行业专业化、标准化、数字化、国际化,提出四方面政策措施,包括把握行业发展定位、推动创新发展、加强支撑能力建设、规范行业发展秩序。
9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发布,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通知》明确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为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且境内生产组件成本占比达到规定比例,特定产品还要求关键组件、关键工序在境内生产、完成,适用于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和服务项目中涉及的货物。
10月
10月9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治理价格无序竞争维护良好市场价格秩序的公告》,明确经营者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不得低于成本报价竞标,保障产品和服务质量。
10月10日,财政部与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修订并印发《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招投标规则》(财库〔2025〕25号),优化国库现金管理操作机制,明确定期存款定义、期限、招标方式、投标规则、应急处理机制等,确保招投标过程规范透明。
10月14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规〔2025〕3号),自2026年3月26日起施行。明确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标准:特级资质企业不少于6人,一级资质企业不少于4人,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3人;专业承包、劳务分包资质序列企业及分支机构也有相应配备要求,涉及建筑起重机械的需额外增加机械类专职人员。【瓦坊原创,请勿抄袭或洗稿】
10月14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资产评估机构管理办法》(财资〔2025〕137号)印发,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对规范三类主体选聘资产评估机构行为、提升资产评估业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10月2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25年版)》,明确该领域公共信用信息的范围、分类、采集、共享、评价及应用等关键环节,对行业精细化监管和市场环境构建具有重要意义。
10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委印发《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第34号令)。《暂行办法》着力破解招标人与代理机构信息壁垒,强化招标人“择优选择”权利,明确代理服务费原则上由招标人承担,禁止将非代理费用计入其中,推动行业从“数量扩张”转向“质量提升”。【瓦坊原创,请勿抄袭或洗稿】
10月2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决定,修改后的网络安全法规定,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按照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销售或者提供。
10月29日,全国政府采购协会第五次联席会议在江西南昌召开,会议聚焦“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推动政府采购高质量发展”主题,探讨行业使命和未来发展。【瓦坊原创,请勿抄袭或洗稿】
10月29日,国家发改委法规司印发《招标人主体责任履行指引》(发改法规〔2025〕1358号),从标前工作、招标、开标和评标、定标、履约管理、监督管理6个重点环节,明确招标人履行主体责任的方式和要求,强调招标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科学性、合法性、廉洁性负责。《指引》共8章42条,适用于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首次为国企非招标采购提供规范指引。
11月
11月3日,团体标准《国有企业采购业务监督指南》(T/CFLP 0086-2025)正式发布,于2025年12月15日实施。该标准与已发布的《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国有企业采购管理规范》共同构成国企采购标准体系,形成“执行-管理-监督”协同管理生态,推动国企采购从“经验驱动”转向“规则驱动”。
11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场景培育和开放推动新场景大规模应用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5〕37号)。《意见》指出要发挥政府采购支持作用,推动新技术、新产品、新场景应用,强化与首台(套)装备等创新支持政策的协同衔接;强调各类主体应公平高效参与场景资源配置,不得违规设置地域、业绩、规模、企业性质等限制条件。
11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委托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发改投资规〔2025〕1362号),旨在完善投资决策程序,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规范委托咨询评估工作。【瓦坊原创,请勿抄袭或洗稿】
11月12日,财政部发布《2024年全国政府采购简要情况》,数据显示2024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为33750.43亿元。其中货物、工程、服务采购规模分别为7944.68亿元、13839.64亿元、11966.12亿元,占比分别为23.54%、41.01%、35.45%;从组织形式看,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占比分别为22.71%、4.88%、72.41%;从采购方式看,公开招标占比76.63%,邀请招标占比0.62%,竞争性谈判占比2.67%,竞争性磋商占比11.52%,单一来源占比3.26%,询价占比0.43%,框架协议采购占比4.87%。【瓦坊原创,请勿抄袭或洗稿】
11月17日,财政部办公厅印发《政府采购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财办库〔2025〕215号),旨在推进政府采购标准化建设,规范合同签订行为。
11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36号),共6章30条,将于2026年4月1日起施行。《办法》首次将失信信息按严重程度划分为“轻微、一般、严重”三类,建立分类管理与差异化公示机制,其中轻微失信信息原则上不予公示,标志着我国信用修复体系迈入规范化、精细化阶段。【瓦坊原创,请勿抄袭或洗稿】
11月2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07号),自2025年12月25日起施行,对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公示的违法失信信息进行信用修复管理,为市场主体提供失信记录修复的“专用快车道”。
11月2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发布《关于优化调整国务院部门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的公告》(2025年第34号),明确与政府采购相关的保证金包括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相关的保证金包括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及工程质量保证金。【瓦坊原创,请勿抄袭或洗稿】
11月28日,国务院国资委发布《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46号),共8章91条,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旨在强化制度约束,规范经营行为,促进中央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和高质量发展。
11月28日,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在武器装备信息网发布5项与装备采购相关的政策文件,包括《关于加强军队装备采购招标工作的措施》(军装科〔2025〕236号)《关于加强军队装备采购询价工作的措施》(军装科〔2025〕238)《关于加强军队装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工作的措施》(军装科〔2025〕237号)《关于加强军队装备采购指南遴选工作的措施》(军装科〔2025〕239号)《关于加强军队装备竞争性采购询问、质疑和投诉处理工作的措施》。【瓦坊原创,请勿抄袭或洗稿】
12月
12月3日—5日,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主办的“,“2025公共采购行业年会暨第十一届公共资源交易论坛大会”在杭州隆重举行。本次大会以“数智采购·赋能生态”为主题,汇聚了政府领导、企业代表、专家学者、媒体代表等众多嘉宾,本届年会参会单位超参会单位超400家,参会人员超1200人,与会嘉宾围绕大会主题共同探讨公共采购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数智化转型与高质量发展路径。【瓦坊原创,请勿抄袭或洗稿】
12月3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布《中央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性能指南》,旨在规范中央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采购管理工作。本指南自2025年12月3日起实施。
12月10日—11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明确2026年经济工作重点任务,包括深化拓展“人工智能+”、制定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条例、完善民营经济促进法配套法规政策、优化药品集中采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均与招标采购密切相关。
12月11日,中国招标投标协会成立20年暨《招标投标法》实施25周年大会在北京举行,会上发布《中国招标采购行业发展报告》《招标采购服务能力信用评价办法》《远程异地评标和评标专家库共享技术标准》等成果文件。【瓦坊原创,请勿抄袭或洗稿】
12月12日—13日,全国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总结2025年发展改革工作,部署2026年重点任务,提出研究制定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条例,持续抓好招商引资、招标投标等方面重点问题整治,坚决破除各类壁垒障碍。
12月15日,财政部和工信部联合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旨在深入落实本国产品采购相关政策,加快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
12月16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布《中央行政事业单位配备新能源汽车有关性能指南》,旨在规范中央行政事业单位新能源汽车的配备和管理工作,是编制和执行公务用车配置计划,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开展车辆管理维护等工作的指导依据。本指南自2025年12月16日起实施。【瓦坊原创,请勿抄袭或洗稿】
12月1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60号),规定提到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中的作业人员施行“职业资格认定”制度。本规定自2026年6月1日起施行。
12月17日,国家认监委发布关于充电宝等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试点改革事项的公告(2025年第27号),要求自2026年3月1日起,将对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移动电源(充电宝)、电动自行车及安全附件、燃气燃烧器具及安全附件等试点产品的CCC标志图案的右侧标注追溯二维码,便于社会公众、监管部门等相关方扫描追溯二维码获取相应获证产品信息,包括认证证书编号、生产者名称、产品规格型号、证书状态、发证机构等。
12月1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布《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15号),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旨在预防和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瓦坊原创,请勿抄袭或洗稿】
12月20日,国家数据局联合财政部印发《公共采购数据安全管理暂行办法》(数局发〔2025〕48号),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公共采购数据分类分级标准,要求采购平台落实数据加密、访问控制等安全防护措施,规范数据收集、存储、传输、共享全流程管理,强化对供应商商业秘密、采购敏感信息的保护。
12月22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政府采购绿色建材实施细则》(建质〔2025〕89号),明确绿色建材采购清单动态更新机制,规定新建政府投资项目绿色建材使用率不低于80%,既有建筑改造项目不低于60%,并将绿色建材采购执行情况纳入项目竣工验收指标。
12月25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正式施行。该办法针对公共采购领域常见的轻微违法失信行为,明确信用修复的申请条件、办理流程和时限要求,供应商、代理机构等市场主体符合条件的,可按程序申请信用修复,修复后相关失信信息不再作为采购评审扣分依据。【瓦坊原创,请勿抄袭或洗稿】
12月27日,财政部召开全国政府采购工作会议,总结2025年全国政府采购工作成效。数据显示,2025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稳步增长,绿色采购占比提升至18.7%,新能源汽车在公务用车采购中的占比突破40%;专项整治行动累计查处违法违规案件3200余起,罚没金额超12亿元。会议同时部署2026年重点工作,包括全面推行本国产品采购标准、深化政府采购数字化改革、完善信用评价应用机制等。【瓦坊原创,请勿抄袭或洗稿】
12月27日,新华社受权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四号)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纳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的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包括罐体,不包括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固定式大型储罐)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和产品质量监督,签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企业营业执照。【瓦坊原创,请勿抄袭或洗稿】
12月30日,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发布《2025年中国公共采购行业信用发展报告》。报告显示,全国公共采购领域信用信息归集量同比增长35%,信用报告在采购活动中的应用覆盖率达92%;通过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共限制失信主体参与采购活动1.8万余次,激励守信主体获得优先采购机会5600余次。【瓦坊原创,请勿抄袭或洗稿】
年度总结
2025年是公共采购领域制度体系不断完善、改革创新持续深化的关键一年。全年围绕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主线,在规范交易秩序、强化公平竞争、推进数字化转型、完善信用体系等方面出台一系列重磅政策,形成了多层次、全覆盖的制度框架。【瓦坊原创,请勿抄袭或洗稿】
在制度建设方面,《民营经济促进法》《反不正当竞争法(2025年修订)》等基础性法律相继出台或修订,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修订工作稳步推进,为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采购活动提供坚实法治保障;针对校园食品、医药采购、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与常态化监管相结合,有效遏制了围标串标、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
在改革创新方面,数字化转型成效显著,电子注册证书、远程异地评标、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全面推广,国有企业采购评审专家共享平台等新型基础设施上线运行,打破了资源壁垒;绿色采购政策持续加码,采购范围不断拓展,成为推动“双碳”目标实现的重要抓手;信用体系建设迈入精细化阶段,信用分类管理、信用修复等机制不断完善,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瓦坊原创,请勿抄袭或洗稿】
在开放合作方面,外资企业国民待遇得到切实保障,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国际公共采购交流合作日益深化,为构建全球高标准营商环境贡献了中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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