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精神,落实好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五次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市委五届五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在稳中求进的基础上,突出投资强度、科技高度、链条长度、环保程度、能耗水耗限度,推动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结合我旗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以上措施从 2023 年 8 月 1 日起实行,有效期两年。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精神,落实好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五次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市委五届五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在稳中求进的基础上,突出投资强度、科技高度、链条长度、环保程度、能耗水耗限度,推动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结合我旗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以上措施从 2023 年 8 月 1 日起实行,有效期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