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噁英监测,是环境监测领域公认技术门槛最高的项目之一。采样条件严苛、仪器精度要求高、样品保存周期短——任何一个环节出问题,数据就失真。但难度高,也给造假留了空间。
2026 年 6 月,上海市宝山区查处了一起第三方监测机构在二噁英监测中的弄虚作假案件。违规情节不算复杂,但技术细节值得细看。
采样口未封闭:第一步就没做对
案件起因并不复杂。宝山区环境监测中心在常态化复核中,对一批第三方机构上传的检测报告进行审查,很快锁定了一家「问题」企业。
这家公司承接了宝山区某污水处理厂的废气监测业务,核心监测项目为废气中二噁英含量。
二噁英为什么要定期监测?宝山区环境监测站副站长严静芬的解释是:排污单位应定期进行排污监测,这是判定污染物排放是否达标、企业生产经营是否合规的重要依据。
也就是说,监测报告的数据,直接影响监管判断和企业合规状态。
第一个破绽出现在采样照片上:监测人员在进行厂区排气筒采样时,采样口未封闭。这个操作违反了基本工作规范——采样口不封闭,周边环境空气会混入采样气流,影响检测结果的代表性。
这是整个造假链条上,最容易露出的第一环。
采样计压接近于 0:技术参数不会说谎
采样口未封闭,算是「低级失误」。但接下来的数据,更直接地暴露了问题。
执法人员在比对原始台账时发现:同一天三个不同时段的采样计压数值,分别为-0.57KPa、-0.87KPa、-0.87KPa,全部接近于 0。
这说明什么?
废气采样时,采样管内会形成负压环境,以抽取废气流经采样嘴。正常工况下,这个负压值通常在-5KPa 至-10KPa 之间,取决于排气筒内实际流速和采样泵设置。三个读数全部趋近于 0,意味着要么采样泵根本没启动,要么——
采样管根本没有连接到排气筒上。
执法人员的判断是后者。
采样管未连接仪器:设备抽的是环境空气,不是废气
顺着这个线索,执法人员再次逐一比对监管平台上的采样照片,最终锁定实情:监测人员在某次采样过程中,采样管根本没有连上采样仪。
也就是说,检测设备实际抽取的,不是排气筒内的废气,而是采样平台周边的环境空气。
这不是「工作疏忽」。三个时段、三个读数,全部接近 0 的采样计压,采样人员不可能毫无察觉。
按照常规采样规范,每次采样前须检查气密性,确认负压建立后方可开始采样;采样过程中若出现负压异常,须立即停泵、排查管路。这三个读数,从技术上已经构成了明确警示——任何受过基础培训的采样人员都应该知道出了问题。
事后面对质问,采样人员辩称「工作疏忽」,企业负责人称「不清楚采样情况」。但连续三次操作异常均未被制止,采样后也未对记录进行认真审核,这套说辞站不住脚。
查的是什么指标:二噁英监测为什么特殊
二噁英,全称多氯代二苯并二噁英和多氯代二苯并呋喃,是一类剧毒物质,具有极强的致癌性和致畸性,被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列为一类致癌物。
在废气排放标准中,二噁英的限值极低——依据《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焚烧处置设施排放废气中二噁英的排放限值为 0.1ng TEQ/m³以下,属于 ppt 级(万亿分之一)浓度。常规污水处理厂若涉及含氯废水处理,也须关注二噁英前体物的排放。
这个量级有多低?做个对比:甲醛的嗅阈在 0.5mg/m³左右,二噁英的排放限值是这个数字的十亿分之一。
正因为浓度极低,二噁英监测对采样系统的完整性要求极高。哪怕只混入少量环境空气,废气中的二噁英浓度就会被稀释至检测限以下,导致「达标」——这正是此类造假的核心逻辑:用虚假的低值,让本该超标的排放看起来合规。
处罚结果:停业整顿+10 万罚款,负责人另罚 1 万
最终处理结果是:宝山区生态环境局依据《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及《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对涉案公司作出停业整顿、罚款 10 万元的处罚;对公司主要负责人罚款 1 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调查中还发现该公司涉嫌超出资质认定能力范围出具检测报告——这意味着除了采样环节造假,机构本身可能不具备该项目检测能力,相关线索已上报市生态环境局并移送江苏省市场监管部门。
这一条扩张发现,说明监管正在从个案向机构资质纵深延伸。
怎么发现的:线上影像+线下台账
这类案件,技术上的难点从来不是「采样有没有做对」,而是「怎么证明没做对」。
上海这起案件,突破口是两条线:
第一条:数据异常。 三个采样计压读数全部接近 0,台账本身已经说明了问题。技术参数不会主动说谎——只要有原始记录,异常总是能看出来。
第二条:影像比对。 执法人员通过监管平台调取采样照片,与台账数据逐一对应,发现了采样管未连接的实况。
这两条证据链相互印证,构成闭环。没有照片,只有台账,机构可以辩称「仪器故障」;没有台账,只有照片,机构可以辩称「照片拍摄时间有误」。两者结合,辩解空间被压缩到最小。
这也在提示所有第三方监测机构:平台上报的每一张照片、每一行数据,都可能成为日后追溯的证据。存侥幸心理,迟早出事。
从业者看这件事
这起案件的技术细节并不复杂,造假手法甚至可以说是「粗糙」——采样管不连接,靠读取环境空气来出具废气报告,这种操作放在任何一家正规机构,都会在内部质控环节被发现。
问题在于内部质控去哪了。
采样人员操作异常,审核人员未发现;台账数据明显偏离正常值,审核人员未发现;出具的报告流转至监管平台,监管部门复核时才被识破。
这说明机构内部的质量管理体系已经形同虚设。不只是采样人员造假,而是整个质控链条全部失守。
从外部监管角度,这类案件的发现越来越依赖两种能力:一是数据的横向比对(同一机构、同类项目的参数是否长期偏离正常区间);二是影像与台账的交叉核验(照片显示的实际操作是否与记录吻合)。两套能力叠加,已经构成了对第三方监测机构相当程度的穿透式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