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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造纸行业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

   日期:2026-06-04 00:55:43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本站编辑    评论:0    
浅析造纸行业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

浅析造纸行业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

在造纸行业中,高处作业作为日常生产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到设备维护、管道检修、清洁作业等多个环节,其安全性直接关系到从业人员的生命健康及企业的稳定发展。因此,构建全面、高效的高处作业安全防护体系至关重要。本文将从风险概述、安全管理制度、个人防护装备、作业平台与脚手架安全、应急准备与救援、培训与意识提升、监管与检查机制以及技术改进与创新应用等八个方面,对造纸行业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进行浅析。

一、高处作业风险概述

高处作业指的是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在造纸行业,这一环节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坠落伤害、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以及因环境因素(如湿滑、高温、有毒气体)导致的意外伤害。了解并识别这些风险是制定有效防护措施的前提。在进行检维修作业危险作业前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安全告知如下:

高处作业安全告知承诺书

高处作业安全告知:

1依法建立健全实施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经批准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

2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规定,坚决禁止无证从事高处作业。

3依法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帽、安全带等个人防护用品。在涉石棉瓦、彩钢瓦、轻型棚、轻质顶等不承重高处作业,按规定采取搭设稳定牢固的承重板、脚手架、防护网等设施。

4、指定一名专人实行现场监护,负责作业现场的安全确认、监护、通信联络等工作,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作业期间不得离开现场。

5高处作业现场做到有孔必有盖、有边必有栏、洞边无栏无盖必有网、电梯口必有门连锁。

6不在六级以上大风、闪电、打雷、暴雨、大雾、作业面有水、光线明显不足的环境进行高处作业。

7委托外单位从事高处作业的,与承包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并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

8、造纸行业工程技改项目达到报建要求的,按规定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工程项目未达到报建要求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含)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含)以下的),企业在开展高处作业前,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向属地镇(街)规划建设部门及应急部门报告

9除工程类的委外高处作业,企业在开展高处作业前,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通过“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或书面向属地镇(街)应急办报告。经营活动中开展的其他高处作业活动,企业要建立内部风险清单,加强自我管理,主动落实岗前培训、作业审批、防护措施、专人监护等安全主体责任。

安全生产承诺:

以上告知事项已全部知悉。本人代表(注:填写生产经营单位全称)郑重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国家及省有关高处作业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严格落实高处作业安全防范措施,积极配合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自觉维护从业人员和公众权益,接受社会监督。如有违反,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告知人:             承诺企业(盖章):

 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

                         

二、高处作业定义

1.1 在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1.2 高处作业分四段:2m5m5m以上至15m15m以上至30m30m以上。

2 适用范围

2.1 本指引适用于工业企业在开展高处作业时的安全管理。

2.2 指引依据:

1)《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

2)《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

3)《高处作业分级》(GB/T 3608-2008

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

2.3 其他行业的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可参照使用。比如《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建质〔200382号)等。

3 常见的高处作业

3.1 临边作业

施工现场中,工作面边沿无围护设施或围护设施高度低于80cm时的高处作业。下列作业条件属于临边作业:

1)基坑周边,无防护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等;

2)无防护楼层、楼面周边;

3)无防护的楼梯口和梯段口;

4)井架、施工电梯和脚手架等的通道两侧面;

5)各种垂直运输卸料平台的周边。

3.2 洞口作业

洞口作业是指:孔、洞口旁边的作业。在水平方向的楼面、屋面、平台等上面短边小于25cm(大于2.5cm)的称为孔,等于或大于25cm称为洞。

在垂直于楼面、地面的垂直面上,则高度小于75cm的称为孔,高度等于或大于75cm,宽度大于45cm的均称为洞。凡深度在2m2m以上的桩孔、人孔、沟槽与管道等孔洞边沿上的高处作业都属于洞口作业。

建筑物的楼梯口、电梯口及设备安装预留洞口等(在未安装正式栏杆,门窗等围护结构时),还有一些施工需要预留的上料口、通道口、施工口等。

凡是在2.5cm以上,洞口若没有防护时,就有造成作业人员高处坠落的危险;或者若不慎将物体从这些洞口坠落时,还可能造成下面的人员发生物体打击事故。

3.3 攀登作业

攀登作业是指:借助建筑结构或脚手架上的登高设施或采用梯子或其他登高设施在攀登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

在建筑物周围搭拆脚手架、张挂安全网,装拆塔机、龙门架、井字架、施工电梯、桩架,登高安装钢结构构件等作业都属于这种作业。

进行攀登作业时作业人员由于没有作业平台,只能攀登在可借助物的架子上作业,要借助一手攀,一只脚勾或用腰绳来保持平衡,身体重心垂线不通过脚下,作业难度大,危险性大,若有不慎就可能坠落。

3.4 悬空作业

悬空作业是指:在周边临空状态下进行高处作业。其特点是在操作者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条件下进行高处作业。

建筑施工中的构件吊装,利用吊篮进行外装修,悬挑或悬空梁板、雨棚等特殊部位支拆模板、扎筋、浇砼等项作业都属于悬空作业,由于是在不稳定的条件下施工作业,危险性很大。

3.5 交叉作业

交叉作业是指:在施工现场的上下不同层次,于空间贯通状态下同时进行的高处作业。

现场施工上部搭设脚手架、吊运物料、地面上的人员搬运材料、制作钢筋,或外墙装修下面打底抹灰、上面进行面层装饰等等,都是施工现场的交叉作业。

交叉作业中,若高处作业不慎碰掉物料,失手掉下工具或吊运物体散落,都可能砸到下面的作业人员,发生物体打击伤亡事故。

高空作业安全管理流程

4 全面辨识风险

4.1 判断高处作业的级别:

高度(m

2h5

5<h15

15<h30

h>30

级别

一级

高处作业

二级

高处作业

三级

高处作业

四级

高处作业

4.2判定直接引起坠落的客观危险因素:

1)阵风风力五级(风速8.0m/s)以上;

2GB/T 4200规定的Ⅱ级或Ⅱ级以上的高温作业;

3)平均气温等于或低于5℃的作业环境;

4)接触冷水温度等于或低于12℃的作业;

5)作业场地有冰、雪、霜、水、油等易滑物;

6)作业场所光线不足或能见度差;

7)作业活动范围与危险电压带电体距离小于GB308718章中表1的规定;

8)摆动,立足处不是平面或只有很小的平面,即任一边小于500mm的矩形平面、直径小于500mm的圆形平面或具有类似尺寸的其它形状的平面,致使作业者无法维持正常姿势;

9GB3869规定的Ⅲ级或Ⅲ级以上的体力劳动强度;

10)存在有毒气体或空气中含氧量低于19.5%的作业环境;

11)可能会引起各种灾害事故的作业环境和抢救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

4.3 存在4.2列出的一种或一种以上客观危险因素的高处作业按4.1表规定将一、二、三级高处作业分别提升为二、三、四级高处作业。

5 建立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5.1 明确高处作业制度的目的:建立高处作业安全程序,保护员工高处坠落伤害。

5.2 明确适用范围:适用于企业内部、企业下属单位及外包单位。

5.3 明确责任:包括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管理人员、企业各有关部门、高处作业人员、外包单位、外包单位作业人员等人员的工作职责。

5.4 制定高处许可证制度,主要内容包括许可证的申请流程、审批流程和保存制度。

5.5 制定高处作业现场工作要求、工作流程。

5.6 高处作业审批制度至少每年回顾一次,对高处作业的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评估。

6 现场管理

6.1 作业前审批许可。开展作业前应作业类型辨识。开展作业前应先对作业现场进行工作分析,明确是否属于高处作业。





6.2 作业前应按照企业的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

(高处安全作业证样式)





6.3 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操作证)

6.4 查证特种作业证件真伪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特种作业操作证查询平台http://cx.mem.gov.cn/,如无法查询,请到原发证地机关查询。

6.5 作业人员应配戴符合GB 6095要求的安全带。带电高处作业应使用绝缘工具或穿均压服。Ⅳ级高处作业(30m以上)宜配备通讯联络工具。

6.6 高处作业应设专人监护,作业人员不应在作业处休息。

6.7 应根据实际需要配备符合GB26557等标准安全要求的吊笼、梯子、挡脚板、跳板等,脚手架的搭设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6.8 在彩钢板屋顶、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上作业,应铺设牢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

6.9 在临近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囱等场所进行作业时,应预先与作业所在地有关人员取得联系、确定联络方式,并为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防护器材(如空气呼吸器、过滤式防毒面具或口罩等)。

6.10 雨天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措施;遇有五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应进行高处作业、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台风、暴雨后,应对作业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6.11 作业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应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应持物,不应投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防坠落措施。

6.12 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应按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应上下垂直作业,如果确需垂直作业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

6.13 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应经作业审批人员同意,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6.14 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如果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发出信号,并迅速撤离现场。

6.15 拆除脚手架、防护棚时,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不应上部和下部同时施工。

高处作业应急救援与现场处置

7 制订应急救援预案

7.1 高处作业应急救援预案的主要内容:

1)高处作业风险清单;

2)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3)人员职责;

4)应急救援器材配备;

5)应急处置程序;

6)紧急救护措施;

7)事故报告。

7.2 开展高处作业前,所有监管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了解熟悉应急救援计划。

8 应急救援

8.1 发生高空坠落事故后,现场知情人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切断或隔离危险源,防止救援过程中发生次生灾害。

8.2 现场知情人员应当立即开展现场急救工作,同时请求应急救援和上报事故信息工作。拨打电话时要尽量说清楚以下几件事:说明伤情和已经采取了些什么措施、讲清楚伤者(事故)发生的具体地点、说明报救者姓名(或事故地)的电话,同时派人在现场外等候接应救护车并清除救护车辆进事故现场的路上障碍。

8.3 现场知情人员应做好受伤人员的现场救护工作。如受伤人员出现骨折、休克或昏迷状况,应采取临时包扎止血措施,进行人工呼吸或胸外心脏挤压,尽量努力抢救伤员,将伤亡事故控制到最小程度,损失降到最小。

8.4 应急人员赶赴现场后,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对事故现场进行隔离和保护,严禁无关人员入内。

8.5 在伤员转送之前必须进行急救处理,避免伤情扩大。

二、安全管理制度建立

建立健全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作业安全的基础。企业应明确高处作业的审批流程、作业许可制度、风险评估与防控措施、作业指导书等,确保每项高处作业都有明确的操作规程和安全责任人。同时,实施作业前安全交底,确保每位作业人员都清楚作业风险及防护措施。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属于危险作业。凡从事高处作业,必须严格按有关规定,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前,必须对安全带、安全帽、梯子、跳板、脚手架、安全网等各种防护用品和高处作业设施、工具进行认真检查,如发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禁止使用。作业时必须扎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等才能作业凡需使用梯子(包括一字梯及八字梯)进行高处作业的,使用梯子时,必须有人扶住梯子或用绳子梆住梯子,防止梯子滑倒产生事故高处作业区,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进行上下两层同时作业时,上下两层必须设有专用的防护棚或其它隔离设施,否则不许有员工在同一垂直线的下方工作对于从事高处作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凡患有心脏病、癫痫病、高血压、严重贫血症、严重关节炎、严重神经衰弱、深度近视等禁忌症,不适于高处作业的员工,不准从事高处作业;安全部门如检查发现高处作业存在问题,有权当场停止作业,对于严重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者严肃处理。如发生事故,视其情节从严追究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三、个人防护装备要求

正确佩戴个人防护装备是防止高处坠落伤害的关键。作业人员应穿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帽、安全带(含速差自控器或安全绳)、防滑鞋等,并确保装备完好无损、定期检查。在特殊环境下,如涉及化学品接触,还需佩戴相应的防护服、手套和呼吸器等。个体防护装备管理和配备是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当管理手段和技术措施不能完全消除生产中的危险和有害因素时,佩戴个体防护装备成为劳动者抵御事故、减轻伤害、保证个人生命安全健康的最后一道防线。目前体防护装备的配备标准有GB/T 11651-2008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 29510-2013 《个体防护装备配备基本要求》。GB/T 11651-2008GB/T 29510-2013分别对用人单位如何选择及配备个体防护装备进行了基本说明,但缺少用人单位及有关安全监管部门对个体防护装备配备的具体管理要求,缺乏实际指导意义。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配备合格的个体防护装备属于强制性要求。

四、作业平台与脚手架安全

作业平台和脚手架作为高处作业的主要支撑结构,其安全性直接关系到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企业应确保平台与脚手架的设计、搭建符合规范要求,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修复或更换损坏部件。同时,设置安全护栏、踢脚板等防护措施,防止人员坠落和物品掉落。

五、应急准备与救援措施

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在高处作业区域设置明显的紧急逃生通道和应急联络点,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和救援器材。一旦发生事故,能够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实施有效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六、培训与意识提升

加强高处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培训内容应包括高处作业安全知识、个人防护装备的正确使用、紧急情况下的自救互救技能等。同时,通过案例分析、警示教育等方式,增强作业人员的安全责任感和风险意识。

七、监管与检查机制

建立健全高处作业监管与检查机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和检查要求。定期对高处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违章作业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对于发现的问题,要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八、技术改进与创新应用

积极引进和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提高高处作业的安全性和效率。例如,采用遥控机器人进行高难度或危险系数高的作业任务;利用智能监控系统实时监测作业现场的安全状况;研发更加轻便、舒适的个人防护装备等。通过技术创新,不断降低高处作业的风险系数,提升整体安全管理水平。

综上所述,造纸行业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从人防、技防、物防、工程防、管理防等多个方面入手,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安全防护体系。关口前移、重心前移只有这样,才能有效保障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促进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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