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处于“十四五”圆满收官、“十五五”谋篇布局的关键节点,我国汽车与制造业亦处于数字化、智能化、绿色转型和全球化扩张的重要时期。
回顾2025年,面对当下技术迭代、政策调整与市场波动交织的复杂环境,我国汽车与制造业既要实现由大到强的转型升级,积极推动技术创新,也要应对日益严格的合规要求,主动强化合规管理,唯有如此,才能在全球化竞争中筑牢根基、实现长远发展。
我们将立足行业实践,紧扣“十五五”规划导向,结合政策法规、市场与司法实践,从回望实践、聚焦合规、前瞻演进三大维度,梳理行业脉络、剖析法律问题,助力行业主体稳健发展。
一、回望2025
技术、产业与法治的互动
2025年,汽车与制造业以培育新质生产力为核心,推进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行业呈现“升级与调整并存、机遇与挑战共生”的特征。
(一)技术升级:核心创新突破重塑产业竞争力
创新是新质生产力的内核,2025年汽车产业在智能网联、能源动力等核心领域实现技术突破,核心竞争力持续提升。
1. 智能网联技术差异化落地:L2级及以上辅助驾驶快速普及,2025年前三季度乘用车渗透率达64%,8月15-35万元区间为普及主力【1】;L3级自动驾驶商业化取得突破,2025年12月工信部公布首批准入车型,北汽极狐获准在北京试点,长安深蓝获准在重庆试点,迈入量产应用新阶段【2】。车路协同(V2X)持续推进,全国31座城市开展试点,上海嘉定、杨浦建成5G-A车联网示范区,初步形成“车-路-云-网-图”一体化格局。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大产业集群形成技术落地集聚效应。
2. 能源动力技术商业化提速:800V高压平台及碳化硅(SiC)模块规模化装车,固态电池进入百兆瓦时(100MWh)级中试线建设阶段,宁德时代预计2027年小批量试产、2030年大规模量产【3】。技术突破推动新能源高端车型续航普遍超800公里,先进800V车型30%-80%电量快充时间缩短至20分钟内,缓解续航与充电痛点。动力电池国产化率持续提升,核心材料自主供应,破解“卡脖子”难题,提升全球竞争力。
3. 制造业智能化深度升级:人工智能从生产“工具”向产业“大脑”转变,以上汽通用五菱为代表的领航工厂,实现AI融入研发设计、生产调度等全业务场景。智能制造装备等产业总规模突破4.5万亿元,市场空间持续释放。人形机器人迎来“量产元年”,全国整机企业超140家,发布产品超330款,车企探索车间场景落地,工业机器人普及提升生产效率与精细化程度【4】。
4. 网络安全技术同步升级:汽车网络安全漏洞受高度关注,维护成本攀升,车载信息娱乐系统、自动驾驶控制单元为漏洞高发模块,倒逼头部车企加大研发与合规投入,企业逐渐意识到网络安全是智能网联汽车发展的底线【5】。
(二)产业重构:跨界融合与生态革新落地见效
产业重构是新质生产力落地的重要载体,2025年汽车行业在跨界协同、渠道变革、全球化布局方面特征显著,与技术升级双向赋能。
1. 跨界融合形成协同生态:“整车厂+科技企业”联合研发成为主流,百度Apollo、华为ADS等科技企业深度参与产业分工,形成“制造+科技”协同创新生态。首批15家“领航级智能工厂”带动上下游1300多家企业数字化升级,形成“以点带链、以链成面”格局,单条产业链数字化升级后平均生产效率提升23%,成为智能化转型重要路径【6】。
2. 市场结构与渠道变革深化:2025年中国汽车产销分别达3453.1万辆和3440万辆,同比增长10.4%和9.4%,连续17年全球第一;新能源汽车产销1662.6万辆和1649万辆,新车销量占比47.9%,国内销量占比超50.8%,纯电与插混车型接近64%、36%的“双轮驱动”格局。出口方面,全国汽车出口709.8万辆,新能源汽车出口261.5万辆,占比36.8%,连续3年全球第一。渠道端,传统4S店占比缩小,直营模式、线上销售模式快速崛起,形成多元化格局【7】。
3. 全球化布局面临重构压力:国内车企加速海外本地化建厂,比亚迪收购福特巴西工厂、长城泰国罗勇新能源工厂、长安泰国全工艺基地等项目落地,本地化生产占比提升至28%,降低物流成本并适配当地需求【8】。同时,全球贸易壁垒严峻,欧盟对中国电动汽车征收最高45.3%反补贴关税【9】,美国进口关税提至100%,新兴市场加征15%-20%关税,倒逼车企从“贸易出海”向“产业出海”转型,“本地化率”成为关键词。
(三)法治保障:制度适配与合规体系逐步完善
2025年,汽车行业管理的重心,从既往“发展优先”的单向推进,转向“发展与规范并重”的双轨并行。这一转变,标志着中国汽车产业正式迈入以“系统化强监管”为特征、以“高质量发展”为核心诉求的新阶段。
1. 国内核心法规落地实施:2023-2025年汽车领域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的申报量和通过率均呈上升态势,但从实际审查情况看,数据分类不够清晰、出境必要性论证不够充分,仍是申报被驳回的主要原因。2026年2月3日《汽车数据出境安全指引(2026版)》正式发布,有效解决此前企业在数据分类和出境论证方面的难题【10】。该指引适用于汽车设计、生产、销售、使用、运维等全链条涉及的需要出境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明确规定应当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订立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或者通过个人信息出境认证三种管理方式的适用条件,并提出免于上述三种管理方式的特别情形,同时,面对研发设计、生产制造、驾驶自动化、软件升级、联网运行等典型业务场景,针对性地细化重要数据的判定规则。此外,2026年2月12日《汽车行业价格行为合规指南》出台,覆盖在中国境内发生的汽车生产、新车销售等活动中的价格行为,在既有的价格法治框架内,对汽车行业高发争议的价格行为进行类型化并澄清相应规则,不仅统一了监管尺度、稳定市场预期,更有利于在“反内卷”与高质量发展导向下,推动行业竞争从非理性价格消耗转向以产品、服务与效率为核心的良性竞争【11】。
2. 国际规则参与深度提升:中国汽车产业在国际治理体系中从“被动适应”转向“主动参与”乃至“规则引领”,国际话语权持续提升。2025年7月7日,工信部发布消息,由我国主导制定的国际标准ISO34505:2025《道路车辆自动驾驶系统测试场景场景评价与测试用例生成》正式获得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批准发布【12】,该标准针对自动驾驶系统测试场景的评价流程与试验方法,明确测试场景暴露率、复杂度、危险度等评价指标的判定要求,这一标准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在自动驾驶技术标准制定领域取得重大突破。此外,我国作为联合国世界车辆法规协调论坛自动驾驶系统非正式工作组(ADS IWG)的联合主席国,持续组织中国行业专家积极参与ADS IWG的相关研究工作,推进自动驾驶相关全球法规的完善,国际影响力显著提升。
3. 执法与司法实践持续深化:2024年10月,国家安全部通报境外企业以智能驾驶研究为名非法测绘的典型案例,相关数据涉国家秘密,推动《汽车数据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修订(该标准尚处于拟立项公示阶段,公示期为2026年2月13日至2026年3月15日)【13】,彰显汽车数据安全与国家安全的关联。2025年,多地法院认定大型车企利用模糊“背靠背”付款条款拖延支付中小企业货款属于滥用市场优势地位,相关条款无效,判令支付货款及利息,倒逼行业完善合同合规体系。
(四)全球视野:智能网联汽车监管规则的差异
2025年全球智能网联汽车监管规则呈现区域特征,中、欧、美、东南亚地区存在明显的监管逻辑差异,车企需建立“区域化合规+全球统筹”的差异化适配机制。
• 中国:监管核心为审慎创新与安全并重,数据治理分类分级,建立三级出境路径,重要数据优先本地处理;产品准入实行型式批准+试点示范,L3级特定场景先行;事故责任实行生产者举证责任倒置,算法缺陷视具体情况可纳入产品质量责任;基础设施由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实操当中,汽车数据合规风险突出,车企需建立数据资产清单,对敏感区域数据实施“本地处理+加密存储”【14】。
• 欧盟:监管以伦理与安全为驱动,强化消费者保护与数字主权,本地化要求相对明确。在汽车产品的准入管理方面,其核心是“整车型式批准”(Whole Vehicle Type Approval,WVTA),即针对完整车辆的强制性认证,是车辆进入欧盟市场的“护照”。通过WVTA认证,即意味着车辆的设计和生产制造水平等方面已全面满足欧盟的法规要求;在自动驾驶数据的监管方面,主要基于《人工智能法案》【15】(规范高风险AI系统)和《通用数据保护条例》(规范个人数据跨境传输),对高风险AI系统的数据处理具有严格要求。
• 美国:采用州与联邦分立的监管模式,整体政策优先鼓励技术创新,但各州法律差异较大;产品准入以自愿性备案为主,事故责任按照自动驾驶的不同模式进行分级认定,基础设施建设以企业为主导、由市场来驱动。车企在开展业务时,需要适应不同州的具体监管规则,妥善留存算法决策相关日志,以此降低合规风险。
• 东南亚:当地整体监管环境较为宽松,主要以营造良好市场环境、采用成熟通用标准为导向,数据治理参照中国、欧盟及美国相关规则,部分国家要求核心数据在当地存储,产品准入则借鉴欧盟WVTA认证体系,且审批流程相对简化。车企在当地进行业务布局时,需按要求完成当地技术与设备认证,并建立符合区域规定的数据传输通道。
二、聚焦当下
合规问题与实务建议
2025年,国内外监管日趋严格,数据合规、算法责任、供应链合规、出海合规成为四大焦点问题,以下结合案例予以剖析,并提供实务解决方案。
(一)数据合规:从“形式审查”转向“实质审查”
数据是智能网联汽车核心生产要素,2025年数据监管聚焦分类分级、跨境流动,监管方式从“形式审查”转向“实质审查”,企业需关注以下合规预警并落实对应解决方案。
1. 合规预警
• 汽车数据出境合规监管收紧:2025年数据出境监管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公安部通报跨国企业因未履行安全评估程序、未采取加密去标识化措施违规传输个人信息被处罚【16】,监管重点核查法定程序落实、安全保护措施落地等情况,明确车企不得规避境内合规义务,核心违规点包括未落实前置程序、未采取安全措施、未履行告知同意义务等。
• 座舱数据过度收集风险凸显:智能座舱成为差异化竞争核心,部分车企未充分告知用户即收集语音指令、驾驶习惯等信息,且未提供便捷关闭选项,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最小化”和“告知同意”原则,2025年监管开展专项排查【17】,司法实践明确此类行为需承担侵权责任,企业或面临集体诉讼、高额赔偿与行政处罚。
2. 数据合规建议
• 基础管理:建立数据资产清单,梳理多场景数据并分类打标;界定座舱个人信息与重要数据边界,制定收集负面清单。
• 数据出境:提前规划准备,启动安全评估,组建专项团队对接监管;落实敏感区域数据“匿名化+加密传输”,处理痕迹留存不低于3年;建立接收方动态监测机制【18】。
• 座舱数据:敏感数据坚持“车内处理”,确需上传的进行匿名化;建立分层授权管理,敏感信息收集需获取用户单独同意;常态化开展安全审计,优化隐私设置,提供“一键关闭非必要数据收集”显著功能。
(二)算法合规:从“技术中立”转向“生产者自证算法合理性”
随着高级级别自动驾驶技术规模化落地,算法的可解释性、决策合理性正成为法律与监管关注的焦点,司法实践开始审慎看待“技术中立”的抗辩,在涉及智能驾驶系统的事故中,生产者面临越来越重的算法合理性举证压力,监管建立算法备案与响应时间监测机制,系统响应延迟超标将触发强制整改。
1. 合规预警:L3级及以上车型自动驾驶算法责任与可解释性风险突出,事故中车企若无法提供算法决策日志、合理解释决策异常,将承担主要赔偿责任,算法可解释性成为L3级及以上车型核心合规要求。
2. 典型案例:2025年3月29日,安徽铜陵德上高速,一辆小米SU7标准版在NOA智驾系统启用状态下发生交通事故,造成3人死亡。根据小米官方披露,事发时车辆以116km/h时速行驶,系统在碰撞前约2秒检测到施工路障并发出预警,驾驶员在1秒后接管车辆,但最终仍以约97km/h的速度与隔离带水泥桩发生碰撞。该事故引发对智能驾驶系统安全响应时间、AEB功能触发机制及车辆碰撞后车门解锁机制等方面的广泛质疑【19】。
尽管本案涉及的NOA系统在法律上被定义为L2级驾驶辅助,驾驶员仍是法定的第一责任人,但它深刻揭示了整个行业在迈向更高阶自动驾驶时面临的共同挑战:当系统决策与人类判断产生冲突,如何界定系统本身的"合理性"?这个问题的答案,将直接影响未来L3级及以上的责任划分规则。 本案反映出汽车制造商对其智能驾驶算法具备可解释性的必要性。根据《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国家标准(GB/T 40429-2021),小米SU7所搭载的NOA系统属于L2级系统。在现行法律框架下,若受害者主张产品责任,需证明车辆存在缺陷、损害事实及因果关系;但考虑到智能驾驶系统的技术复杂性,司法实践中可能要求车企承担更充分的举证责任,以证明其算法决策符合合理安全标准。
此外,本案亦凸显出当前行业内对“智能驾驶”功能的宣传表述存在法律风险。部分车企在营销过程中采用“智能驾驶”“高阶智能”等表述,可能使消费者对L2级辅助驾驶的实际能力产生误解,模糊了辅助驾驶与自动驾驶的界限。该类宣传行为或将成为法院在划分责任时的考量因素,亦可能违反《广告法》关于禁止虚假宣传的规定。
3. 算法责任合规建议:留存含时间戳、输入参数等核心字段的算法决策日志,留存期不低于3年;明确算法适用边界,制定场景边界说明书并在车辆系统设置限制;完善与算法供应商的责任划分约定;定期开展算法可解释性验证,形成可视化决策逻辑报告;更新产品说明书,显著提示算法风险并明确用户监督义务。
(三)竞争合规:国内《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订重点
对于汽车行业经营者而言,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2025年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于治理“内卷式”竞争乱象具有现实意义【20】。
1. 合规预警:经营者采用暗示、影射、谐音等隐蔽性手段进行“隐性诋毁”亦构成商业诋毁行为;比较广告应注重内容真实、准确且可验证,方式客观、公正,不得含有任何贬低或诋毁其他经营者内容的因素。
2. 典型案例:某东贸易等公司推出“震虎价”养车产品,使用近似图案与宣传语贬低某虎服务价格,且价格对比无事实依据。法院认定其构成商业诋毁,判令停止侵权并赔偿500万元,警示汽车后市场企业规范营销行为【21】。
本案的焦点在于“隐性诋毁”行为的识别以及比较广告与商业诋毁界限的区分问题,具体分析如下:
(1)关于“隐性诋毁”行为的识别。本案被告并未直接使用原告的企业名称或商标,而是采用暗示、影射、谐音等隐蔽性手段,通过一系列精心设计的间接方式对原告进行贬损,意图规避法律责任。对此,法院采取穿透式审查标准,并未局限于表面的表述形式,而是结合公众的一般认知、整体营销内容及市场反馈等要素进行实质性认定,综合判定被告行为的实质指向原告,从而认定该隐性诋毁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2)关于比较广告与商业诋毁的区分。法院指出,合法的比较广告允许经营者通过客观展示自身产品或服务的优势以辅助消费者作出理性判断,但必须遵循以下规则:对比内容应当真实、准确且可验证;对比方式应当客观、公正;不得含有任何贬低或诋毁竞争对手的内容。本案中,被告虽以推广其“震虎价”活动为名,表面进行价格对比,但其核心目的与实际效果均在于通过贬损原告来凸显自身优势。此种“踩低他人、抬高自己”的做法,已然超越了正当比较广告的合理边界,构成对原告商业信誉与商品声誉的诋毁。
3. 竞争合规建议:一是杜绝虚假宣传,确保广告及宣传内容真实准确,数据来源可靠、表述客观,存疑用语提前征询法务或监管意见;二是防范商业诋毁,规范员工与合作方对外言论,不传播竞品不实信息,遇诋毁通过合法途径维权;三是避免混淆仿冒,加强商标、品牌等知识产权保护,监控并制止侵权行为,合作营销时严格审查相关标识使用,防止傍名牌等情形。
(四)出海合规:欧盟《人工智能法案》的全球影响
国内车企在出海过程中,面临因区域监管规则差异所带来的合规挑战。以欧盟为例,其《人工智能法案》2024年8月生效,将AI系统划分为不可接受风险、高风险、有限风险和低风险四个类别,而智能汽车的自动驾驶系统(ADAS/AD)因属于交通领域且会给人员安全带来隐患,被划分为高风险人工智能系统,须满足一系列严格的技术合规要求。
1. 合规预警:根据欧盟AI法案的渐进式实施时间表,高风险AI系统的全面合规要求将于2026年8月2日实施,包括:建立完善的风险和质量管理系统、要求AI系统的决策逻辑必须透明可解释、具备高度的准确性、稳健性和网络安全防护能力等。
2. 典型案例:2025年6月,经国际权威检测机构SGS的严格审核,吉利汽车成功取得由欧洲DAkkS认证机构颁发的ISO/PAS 8800道路车辆人工智能安全认证证书,成为全球首个通过该标准认证的汽车制造商。根据欧盟《人工智能法案》第17条的要求,中国车企若希望在智能汽车领域顺利进入欧盟市场,应至少取得以下三项关键认证:符合ISO/PAS 8800标准的道路车辆人工智能安全认证、符合AutomotiveSPICE® PAM 4.0中MLE.1至MLE.4标准的汽车软件领域认证,以及符合ISO/IEC DIS 27090标准的AI系统网络安全认证。这些认证旨在确保企业所推出的智能汽车在AI系统开发的全生命周期内,包括设计开发、测试验证、变更管理等核心环节,均能够满足监管要求并获得批准。
3. 出海合规建议:制定“一地一策”的区域合规清单,明确AI合规评估、数据本地化、品牌保护等核心要点;提前启动欧盟市场AI系统合规评估,委托当地律所协助;建厂规划同步布局数据本地存储设施,满足GDPR要求;建立跨境合规动态监测机制,专人跟踪法规更新;与目标市场律所、合规机构建立常态化合作;建立驰名商标跨类别监测机制,及时异议近似商标注册;规范出海宣传用语,规避无法证实的绝对化表述。
三、前瞻2026
未来挑战与合规建议
展望2026年及未来,汽车产业将进入技术、产业与法治深度融合的新阶段。本部分将聚焦行业发展,并提出相应合规建议,为企业规划提供指引。
(一)预判:技术、产业与法治的深度耦合
2026年,技术突破、产业变革与法治完善进入深度耦合期:
1. 技术维度:从“功能实现”迈向“可信可控”。自动驾驶算法可解释性将成为核心合规门槛,若主流算法无法通过监管“实质性技术审查”,可能引发行业性产品召回或准入暂停,监管或在现有指南基础上增设算法可解释性专项要求。L4级自动驾驶将在港口、园区等封闭场景规模化应用,渗透率有望达15-20%,倒逼地方完善《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等配套法规,为技术商业化划定边界。
2. 产业维度:从“生态构建”迈向“规则共建”。智能网联汽车新车型研发中“主机厂+科技公司”联合开发模式占比预计突破80%,但自动驾驶事故后的责任划分将面临挑战,需行业出台标准化的指引。头部车企海外本地化生产占比目标将普遍提升至40%,倒逼企业构建全链条海外合规体系。
3. 法治维度:从“规则跟随”迈向“规则引领”。中美欧或将进一步强化汽车数据本地化要求,形成“合规孤岛”,增加车企全球化合规成本。欧盟2025年11月发布的Digital Omnibus on AI提案,对《人工智能法案》进行修订,推迟合规实施时间、取消备案义务,但保留实质性合规要求,将倒逼企业调整技术路线【22】。中国需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协同,从“被动合规”转向“主动定义规则”,ISO/SAE 21434国际标准也将持续为车辆网络安全风险管理提供统一框架。
(二)挑战:极端情景应对与全球化风险
2026年,地缘政治波动、供应链调整、数据跨境管制收紧等极端情景概率上升,汽车与制造业企业全球化法律风险显著增加。企业需建立风险监测指标与法律应对工具,提前预判处置核心跨境风险。
1. 核心零部件供应中断风险:遇目标国技术出口限制、供应链主体列入管制清单,可依托我国出口管制信息报送机制完成合规申报,依法申请豁免或出口许可;专利交叉许可、供应链重组需提前开展反垄断审查与合同合规论证。投资权益受损时,可依据双边投资协定(BIT)主张权利,向目标国司法机关申请行为保全,或通过WTO争端解决机制维权。
2. 海外工厂运营合规风险:严格遵守东道国数据、财税、反垄断法规,依托自贸协定优化关税筹划。遇资产冻结、歧视性执法等,可依BIT启动投资仲裁,完成仲裁前磋商并申请临时措施;新设工厂、代工合作等替代布局需开展法律风险评估。
3. 数据跨境流动阻断风险:东道国管制收紧时,落实数据本地化存储、加密去标识化等合规措施,完成当地数据合规认证;采用隐私增强计算、联邦学习等技术前,需与监管机构确认合规边界;探索跨境数据信托、监管互认等路径时,同步开展法律合规论证。
4. 知识产权强制许可风险:核心技术遇强制许可审查,及时向监管部门提交法律抗辩材料,梳理专利布局及标准必要专利清单;若强制许可决定违反《TRIPS协定》【23】或当地法律,可通过行政复议、诉讼维权,当地救济未果时可依据BIT提起投资仲裁。同步完善技术输出的合规管控,强化商业秘密保护。
5. 网络安全审查升级风险:按东道国要求提交商业秘密保护、合规抗辩等法律材料,明确核心算法、加密程序权属并主张商业秘密保护;遇不合理技术披露要求,依法启动行政救济程序,评估技术退出的法律风险。涉及政府间沟通事项,配合商务、战略部门协同推进。
(三)建议:合规管理路径与实践指引
1. 构建全流程合规管理体系:当前汽车行业面临的法律环境日趋复杂,汽车企业需着力搭建覆盖产品从研发到退市全生命周期的合规管理体系。在产品设计初期,企业就应将合规理念融入其中;进入生产环节,要强化供应链全链条合规管控,严格审核零部件及原材料的质量、环保与安全指标,确保生产过程符合合规要求;在销售与售后服务环节,需规范营销宣传行为,杜绝虚假宣传、误导消费等问题,同时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妥善处理售后纠纷。通过将合规要求贯穿企业运营的每一个环节,推动企业实现从“被动应对合规”到“主动践行合规”的转变,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2. 主动应对国际化合规难题:中国车企在走向海外市场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面临不同国家和地区差异化的法规体系,尤其是在数据开放、隐私保护、售后市场规范等关键领域,合规要求差异显著。此外,目标市场汽车准入标准的不同,也给车企的合规工作带来了不小挑战。这就要求车企深入研究东道国的相关政策与行业标准,联合当地专业律师团队动态应对合规问题,同时建立实时的政策跟踪与反馈机制,为企业海外合规布局提供支撑。针对上述挑战,车企可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全面开展合规风险排查与评估,精准识别目标市场的潜在风险点;二是组建本地化合规团队,聘请熟悉当地法律的专业人才,提升本地合规处置能力;三是积极加入当地行业组织,借助行业平台及时掌握政策变化动态,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3. 积极参与标准制定与政策沟通:随着汽车产业技术的快速迭代升级,标准化工作对行业发展的引领和支撑作用愈发突出。工信部在2025年4月28日发布的《2025年汽车标准化工作要点》中明确指出,“健全完善并落实智能网联汽车、汽车芯片等重点领域标准体系,不断优化新能源汽车标准体系,加快汽车双碳标准体系落地,推动汽车整车通用、系统部件等标准体系迭代更新”。汽车企业应主动参与国家标准与国际标准的制定过程,将自身在技术研发和实践应用中积累的经验转化为行业标准,从而抢占产业发展的制高点。与此同时,应加强与监管部门的常态化沟通交流,参与政策征求意见等相关活动,客观反映行业发展诉求,助力政策法规的制定更加科学合理,为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结语
2025年的行业实践充分证明,汽车产业新质生产力的培育,离不开技术升级、产业重构与法治保障的联动。展望2026年及未来,在“十五五”规划指引下,汽车产业将持续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我们将立足实务、深耕专业,紧扣“十五五”规划导向,以“智赋新质、法护航程”为使命,构建一体化、定制化法律服务体系,助力企业智造升级、筑牢全球竞争优势,携手共谱行业发展新篇章。
【注】
(上下滑动查看全部注释)
【1】高工智能汽车研究院,《2025年8月智能驾驶搭载率月度报告》。
【2】《我国首批L3级自动驾驶车型,获得准入许可!》,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

【3】《我国科学家破解固态电池充电关键难题》,载央视网。

【4】《2025年经济发展向新向优 预期目标圆满实现》,载国家统计局网站。

【5】奇安信代码安全实验室奇车安全团队,《智能网联汽车云平台漏洞分析报告》。

【6】刘温馨,《领航级智能工厂什么样?来看这15家》。

【7】《2025年经济发展向新向优 预期目标圆满实现》,载国家统计局网站。

【8】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巴西经济月刊》。

【9】《欧盟对华电动车反补贴调查终裁:一场本末倒置的政治操弄》,载央视新闻客户端。

【10】《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汽车数据出境安全指引(2026版)>的通知》,工信部联网安。

【11】《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汽车行业价格行为合规指南>的公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

【12】《我国牵头制定的自动驾驶测试场景评价与测试用例生成ISO国际标准正式发布》,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

【13】《汽车数据安全要求》,载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不可靠实体清单规定》。

【15】欧洲议会、欧盟理事会,Regulation (EU) 2024/1689(AI Act)。

【16】《公安部公布“护网—2025”专项工作6起行政执法典型案例》,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官网。

【17】《关于开展2025年个人信息保护系列专项行动的公告》,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18】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

【19】《小米公布“高速上严重交通事故”细节,已提交警方》,载北京日报。

【20】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25修订)》。

【21】某虎公司诉某东贸易公司等“震虎价”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上海知识产权法院(2025)沪73民终33号判决书。
【22】欧盟委员会,Digital Omnibus on AI (COM(2025) 836 final)。

【23】世界贸易组织(WTO),《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协定)第31条。

【24】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2025年汽车标准化工作要点》。

主笔人

李文婷
浩天全国汽车与制造业行业行业委员会 牵头合伙人
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管委会成员
liwenting@hylandslaw.com
王菲米兰
浩天全国汽车与制造业行业行业委员会 牵头合伙人
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管委会成员
wangfeimilan@hylandslaw.com

王恋晨
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 律师
wanglianchen@hylandslaw.com

范睿颉
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 律师助理
fanruijie@hylands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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