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1日,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贵州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25)》。该白皮书显示,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省委“护苗行动”部署要求,增强“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意识,一体推进惩治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四年来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首次呈现下降态势。

新闻发布会现场。
全省检察机关强化惩防并举,宽严相济惩治涉未成年人犯罪。对各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始终坚持“零容忍”、依法严惩。建立重大敏感案件快速反应和同步审查机制,对负有特殊职责人员性侵害、监护侵害等严重犯罪,一律实行三级检察院同步审查、逐级把关,依法从严追诉。2021年以来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中,有7382人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239人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形成强大震慑。
对未成年人犯罪,全省检察机关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的理念,不因是未成年人就片面强调从宽,对未成年人恶性犯罪依法惩处、决不纵容。对已满12周岁未满14周岁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报请最高检核准追诉4人,向社会传递“低龄不是恶行免罪金牌”的鲜明法治态度。
同时,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的犯罪或者较轻犯罪的初犯、偶犯,最大限度进行教育挽救。2021年以来先后帮助100余名涉罪未成年人考上大学,挽救迷途少年回归正轨。

检察官讲述未成年人犯罪办案故事。
全省检察机关深化综合履职,加强未成年人权益综合保护。开展“检护成长·情暖童心”等法律监督专项行动,重点监督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有案不立、有罪不究、重罪轻判等问题,监督立案1621件,对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180件,坚决维护司法公正。
同时,强化涉未成年人监护、抚养、继承、教育等领域权益保护,对难以维护自身权益的未成年人依法支持起诉追索抚养费等案件702件,保障其依法享有和行使诉权。对不予起诉但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未成年人,移送行政机关建议处罚200余人,确保“宽而不纵”、惩教结合。紧盯校园周边安全、食品药品安全、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治理、新业态治理等问题,以公益诉讼检察推动解决系统性、行业性治理难题,推动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完善监管机制。
针对监护人管教不当、监护缺位致未成年人涉案问题,全省检察机关制发“督促监护令”1万余份,联合妇联等建立家庭教育指导站点164个,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权益综合保护。选派1700余名检察人员担任法治副校长,积极协助学校开展学生保护和犯罪预防。省检察院连续3年牵头召开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省级联席会议,通报工作情况、发布正反面典型案例,推动市县普遍建立联席会议,目前全省覆盖率达97%,与社会各界携手,共同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法治蓝天。
来源|贵州日报天眼新闻 记者 田洋(如有标注来源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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