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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总工会劳模创新工作白皮书

   日期:2026-05-31 08:31:54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本站编辑    评论:0    
辽宁省总工会劳模创新工作白皮书

前言

本白皮书系统复盘辽宁省总工会以劳模创新工作室为核心载体,赋能4 个万亿级产业基地、22 个重点产业集群建设,培育新质生产力的全链条实践成果、制度体系、运营数据与典型案例,明确全域创新生态建设短板,未来中长期发展规划。白皮书立足一线职工群众性创新场景,打通 “劳模领衔 — 团队攻关 — 成果转化 — 人才传承 — 联盟协同” 闭环,为全省工会系统、企事业单位创新团队提供标准化运营参照,以劳模匠心驱动辽宁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服务东北振兴大局。

第一部分工作总体概况与核心运行数据

1.1 平台建设规模

截至2026 年 1 月,全省省级劳模 + 职工创新工作室总量1832 个,其中劳模创新工作室597 个、职工创新工作室 1235 个;含全国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 12 个。2025 年度新增认定省级工作室 249 个(劳模 117 个、职工 132 个),全年为 267 个优质工作室拨付专项补助资金 3860 万元,单项目补助区间 10 万 —50 万元。

1.2 创新产出核心指标

累计完成各类创新成果近1.2 万项,成果产业化转化 8957 项

累计申请专利3589 项,斩获全国职工创新奖 10 项

依托工作室开展师徒结对、技能实训超2.1 万场次,培育高技能骨干人才超 3.7 万人次

1.3 产业布局分布(对标新时代 “六地”)

定位板块

工作室数量

核心攻坚方向

国家重大战略支撑地

429 个

能源保供、基础设施运维、重大装备配套

重大创新策源地

480 个

新材料、关键零部件、数字技术攻关

先进制造业新高地

650 个

装备制造、汽车、冶金等传统产业升级

现代化大农业先行地

97 个

农机改良、智慧农业、农产品深加工

文体旅融合示范地

69 个

文旅装备、非遗技艺创新、智慧景区运维

东北亚开放合作枢纽地

100 个

跨境物流装备、外贸配套工艺优化

1.4 顶层定位

将劳模创新工作室打造为集技术攻关、成果转化、技艺传承、人才孵化、跨域联盟于一体的一线创新枢纽,聚焦新能源、数字经济、绿色低碳等新赛道,破解产业链“卡脖子” 工艺卡点,衔接产学研用资源,嵌入辽宁产业延链、补链、升链、建链全流程。

第二部分核心制度体系:命名管理与闭环运营机制

2024 年 8 月修订发布的《辽宁省劳模创新工作室和职工创新工作室命名管理办法(修订)》(六章二十一条)为核心制度底座,完成机制迭代升级。

2.1 申报与准入机制优化

放宽层级限制:取消市级前置申报门槛,省内依法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创新团队可直接申报省级认定,拓宽民企、专精特新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团队准入通道

领衔人资质划分

劳模创新工作室:各级劳动模范为核心领衔人

职工创新工作室:高技能工匠、高级职业技能/ 职称人才领衔

排除边界:企事业单位原有建制研发中心、常规生产班组不在命名范围内,聚焦群众性自发创新团队

2.2 申报评审流程

单位工会自主申请→市总工会 / 沈抚示范区工会 / 省产业工会材料初审→专家现场评议 + 项目可行性评审→省总工会党组审定→统一命名授牌 + 资金拨付

2.3 动态闭环管理机制

梯队转化:鼓励优质职工创新工作室升级为劳模创新工作室,突出贡献领衔人优先参评省劳模、五一劳动奖

退出淘汰:建立低效工作室撤销命名机制,对长期无攻关项目、无成果产出、无人才培育的空转工作室予以清退,保障平台质效

动态调整2025 年完成 88 个省级工作室动态优化,61 个完成更名调整,27 个启动退出评估

第三部分重点实施路径与落地举措

3.1 产业精准布局与联盟化协同

资源倾斜战略性新兴产业、数字经济领域工作室,优先承接4 万亿级产业基地重点技改项目攻关

推动跨区域、跨行业、跨企业组建创新工作室联盟,搭建横向协同攻关平台,解决单一企业难以突破的产业链共性难题

3.2 成果转化资金赋能体系

分级专项扶持:优质创新成果给予10—50 万元转化补助,覆盖中试、工艺迭代、小规模产业化环节

产学研联动:联动省内高校、科研院所搭建成果对接通道,打通“一线研发 — 实验室中试 — 企业量产” 链路,提升转化效率

收益激励探索:试点工作室成果转化收益团队分红机制,激发职工创新内生动力

3.3 产业工人人才梯队培育

劳模精神传承:以师徒制开展技艺传帮带,开展岗位技能比武、创新沙龙常态化活动

职业发展倾斜:工作室成员优先推荐技能等级认定、职称评审、进修深造名额

群体扩容:重点吸纳女职工、退役军人、新业态技能人才领衔组建创新团队,拓宽创新人才覆盖面

3.4 品牌示范与全域辐射

打造国家级示范标杆工作室,形成可复制的运营模板向基层推广

依托工会全媒体矩阵宣传劳模创新事迹,带动班组合理化建议、小改小革、发明创造等群众性创新全域铺开

第四部分阶段实践成效与典型价值

4.1 产业经济赋能成效

工作室深度嵌入传统产业数字化改造、重大装备国产化配套,累计为合作企业降本增效超12 亿元,多项攻关成果填补省内细分工艺空白,助力重点产业集群核心竞争力提升。

4.2 创新生态成型成效

构建“基层培育 — 市级孵化 — 省级认定 — 联盟协同 — 资金赋能 — 动态退出” 全链条运营体系,破解过往 “重挂牌、轻运营、重数量、轻效益” 痛点,形成层级化职工创新网络。

4.3 社会人才培育成效

以工作室为实训载体,构建劳模— 骨干 — 青年职工三级人才梯队,为辽宁制造业储备稳定高技能创新人才队伍,夯实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根基。

第五部分现存短板与挑战

区域不均衡:辽西县域、中小微企业工作室覆盖率偏低,创新资源向大型国企、核心城市集中

成果转化链路断层:部分工作室专利成果停留在实验室阶段,缺乏市场化对接渠道

联盟协同深度不足:跨行业联盟多为形式合作,重大联合攻关项目落地偏少

数字化工具应用弱:多数工作室仍以线下交流为主,全省统一创新成果数字化共享平台尚未全面落地

第六部分2026—2028 中长期发展规划

6.1 提质扩面工程

重点向辽西县域、专精特新民营企业布局省级工作室,提升民营主体占比

培育5—8 个国家级示范性创新工作室标杆,打造全国工会创新平台样板

6.2 数字化平台建设

上线全省劳模创新成果数字化共享平台,整合专利库、攻关案例、联盟资源库,实现创新需求、技术供给精准智能匹配。

6.3 资金与激励机制深化

联动财政、工信部门设立创新转化专项基金,放大补助资金撬动效应

全面推广成果转化收益分红激励,完善劳模领衔人、核心团队绩效考核分配细则

6.4 产业联盟深耕行动

围绕22 个重点产业集群组建省级创新联盟联合体,定向承接跨企业重大技术攻关项目,建立联盟常态化会商、资源调度机制。

6.5 评价体系优化重构

弱化行政评比指标,核心考核维度聚焦:成果转化经济效益、高技能人才培育数量、产业链技术贡献度、联盟协同攻坚成效,以实绩定评级、定扶持额度。

第七部分结语

辽宁省总工会劳模创新工作始终锚定辽宁全面振兴核心使命,以制度迭代、资金赋能、生态构建激活一线职工创新潜能。下一步将持续深化平台提质增效,把劳模创新工作室体系深度融入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与新质生产力培育全局,以劳模匠心凝聚职工创新合力,为辽宁建设国家先进制造业基地、东北科技创新高地注入持久工会动能。

附件清单

《辽宁省劳模创新工作室和职工创新工作室命名管理办法(2024 修订)》

2025 年度省级创新工作室认定名单及补助资金明细

国家级示范性劳模创新工作室典型案例汇编

全省劳模创新工作室联盟建设指引

创新成果转化对接合作企业名录

辽宁省总工会劳模创新工作白皮书配套附件

附件1 《辽宁省劳模创新工作室和职工创新工作室命名管理办法(2024 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全省劳模创新工作室、职工创新工作室(以下统称“创新工作室”)命名、建设、管理与考核,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助力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依据全国总工会相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辽宁省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组建的创新工作室申报、审核、命名、动态管理及退出全流程工作,省总工会统筹省级创新工作室认定,各市总工会、沈抚示范区工会、省产业工会负责属地 / 行业初审与日常督导。第三条 创新工作室分为两类:劳模创新工作室,以各级劳动模范为核心领衔人;职工创新工作室,以高技能人才、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 高级技能等级的一线骨干为领衔人,定位为群众性技术攻关、技艺传承、人才培育载体,区别于单位建制化研发中心。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四条省级劳模创新工作室申报条件

领衔人为全国、省、市各级劳动模范,政治素质过硬,具备3 年以上一线技术 / 管理攻关经验,拥有自主技术革新或成果转化实绩;

团队规模5 人及以上,结构覆盖技术骨干、青年职工、师徒结对人员,稳定运营满 1 年;

具备固定工作场地、基础仪器设备,聚焦装备制造、新材料、数字经济、绿色低碳、现代农业等重点领域开展常态化攻关;

1 年完成至少 2 项合理化建议、技术改造或工艺优化项目,具备专利申请、降本增效或人才培养相关佐证材料。

第五条省级职工创新工作室申报条件

领衔人持有高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深耕本专业领域5 年以上,具备独立牵头攻关能力;

团队稳定运营满1 年,成员 3 人及以上,以一线岗位职工为主体;

有固定作业空间与基础研发工具,围绕岗位痛点、产业链共性问题开展创新实践;

1 年形成至少 1 项可落地的小改小革、工艺优化方案或实训教学成果。

第六条不予申报情形

依托单位建制化研发中心、实验室挂牌,无独立群众性攻关职能的团队;

团队人员流动率超60%、长期无项目开展的松散组织;

3 年领衔人或团队存在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违纪违法记录的。

第三章申报与评审流程

第七条申报程序

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团队经所在单位工会同意后,向属地市总工会/ 沈抚示范区工会或对应省产业工会提交申报材料;

初审推荐:各市、省产业工会完成材料核验、实地抽查,择优形成推荐名单上报省总工会,不设市级强制前置名额限制;

省级评审:省总工会组建专家评审组,开展材料评审+ 现场核验,聚焦创新实绩、团队运营、产业价值打分;

审定命名:省总工会党组会议审定通过后,统一公示5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发文命名授牌。

第八条申报材料清单

省级创新工作室申报表;

领衔人资质证明(劳模证书/ 职称 / 技能等级证);

团队成员花名册、运营场地与设备佐证材料;

1 年创新成果、专利、降本增效、人才培养相关证明文件。

第四章扶持与激励

第九条资金扶持:省总工会对获评省级的优质创新工作室分级拨付专项补助资金,用于设备更新、攻关耗材、人才实训;对成果转化成效突出的项目给予10—50 万元专项转化补贴。第十条 荣誉倾斜:优秀职工创新工作室领衔人优先推荐参评各级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工作室骨干优先纳入技能等级破格认定、职称评审推荐范围。第十一条 资源对接:统筹对接省内高校、科研院所、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为工作室提供产学研合作、成果市场化对接渠道。

第五章动态管理与退出

第十二条年度考核:省总工会联合属地工会每2 年开展一次省级创新工作室质效考核,考核指标含成果产出、转化效益、人才培养、团队活跃度四项核心维度。第十三条 梯队转化:考核优秀的职工创新工作室,可申报升级为劳模创新工作室;考核合格的保留命名,持续享受基础扶持。第十四条 退出机制

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长期无创新项目与人才培育产出的,撤销省级命名;

领衔人调离、团队解散且6 个月内无合格继任领衔人的,自动终止命名资质;

存在弄虚作假套取补助资金、违规使用工作室经费的,撤销命名并追回资金,依规追责。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各市总工会可参照本办法制定市级创新工作室管理细则,省级工作室命名不替代市县级层级管理。第十六条本办法由辽宁省总工会负责解释,自2024 年 8 月起施行,原有相关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附件2 2025 年度省级创新工作室认定名单及补助资金明细(简版框架)

一、总体数据

2025 年新增省级创新工作室 249 个,其中劳模创新工作室 117 个、职工创新工作室 132 个;

全年补助覆盖267 个工作室,总拨付资金 3860 万元,单项目补助区间 10 万 —50 万元。

二、分领域补助分布

产业领域

补助工作室数量

拨付资金总额(万元)

高端装备制造

92

1428

新材料/ 新能源

65

1105

数字经济/ 智能制造

58

967

现代农业/ 绿色环保

32

360

文旅配套/ 民生服务

20

0

三、公示说明

完整名单含工作室全称、领衔人、所属单位、补助金额,已在辽宁省总工会官网政务公开栏目公示,可扫码查阅电子台账;资金拨付凭证由省总工会财务部门归档备查,接受审计监督。

附件3 国家级示范性劳模创新工作室典型案例汇编(节选)

案例1:沈重集团 XX 劳模创新工作室

领衔人:全国劳动模范XXX,聚焦大型盾构机核心部件国产化攻关;

核心成果:攻克主轴承密封工艺卡点,申请发明专利3 项,单台设备降本 120 万元,成果全系列量产转化;

人才培育:组建20 人师徒梯队,培育高级技师 8 名,输出行业工艺标准 2 项;

联盟价值:牵头组建装备制造跨企业创新联盟,为省内3 家配套企业提供技术输出。

案例2:大连 XX 新能源职工创新工作室(国家级示范培育)

领衔人: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主攻储能电池PACK 工艺优化;

核心成果:优化热管理结构,能耗降低15%,转化落地后年营收增效超 800 万元;

模式亮点:校企联合实训,与大连理工共建实训工位,定向输送技能人才。

附件4 全省劳模创新工作室联盟建设指引

一、组建原则

围绕辽宁22 个重点产业集群,以省级示范工作室为牵头主体,跨区域、跨所有制、跨行业组建联盟,聚焦产业链共性技术难题,避免形式化挂牌。

二、联盟核心职能

联合攻关:承接单一企业无法突破的共性工艺、卡脖子技术项目;

资源共享:统筹仪器设备、专利成果、专家智库互通共用;

人才联动:跨单位开展师徒结对、技能联训、创新赛事联办;

成果共转:联盟内成果统筹对接产业链上下游,提升整体转化率。

三、运行机制

设立轮值牵头单位,每年度轮换,建立季度会商制度;

联盟项目实行课题制管理,申报省级联合攻关专项扶持;

联盟运营成效纳入牵头工作室年度考核加分项。

附件5 创新成果转化对接合作企业名录(框架)

对接主体分类

产业链龙头企业:沈鼓集团、大连船舶、鞍钢集团等省内重点国企,承接大型工艺转化项目;

专精特新民营企业:聚焦细分零部件、智能装备配套,承接中小型技改成果;

科技服务机构:省内技术转移中心、知识产权事务所,提供专利运营、中试孵化服务。

对接流程

工作室提交成果转化需求→省总工会创新服务平台匹配对接主体→三方洽谈合作方案→签订转化协议→跟进落地成效并备案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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