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社会学评论》2026年第2期
作者 | 陈航焜 陈那波

陈航焜,中国人民大学国家治理工程学院社会工作与社会治理研究所科研助理,主要研究方向为政治社会学、社会治理。

陈那波(通讯作者),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院教授,田野课堂教学中心、国家治理工程学院社会工作与社会治理研究所、国家治理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创新平台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国家治理与地方政府行为、政治社会学、组织社会学、城乡基层治理。
内容提要:“树典型”是中国国家治理机制中一项重要的中观制度安排,已有文献大多讨论典型生命周期的前半段,即典型的选取、塑造和推广过程,而对其发展或走向萎缩的后半段着墨不多。本文先构建了“典型悖论”分析框架,阐明典型的生命周期受涓滴效应和虹吸效应力量对比的影响;将典型划分为“涓滴型典型”和“虹吸型典型”两种类型,并进一步讨论了可学习性、运行成本和合法性承载程度对不同类型典型的影响。在此基础上,本文基于对某边境县边民互市合作社的调查研究,以其典型的类型变迁来验证“典型悖论”。研究发现的创设者与典型围绕资源所展开的动态互动,可为国家治理机制研究提供参考。
关键词:典型治理;典型悖论;路径依赖;社会治理
一、引言
中国幅员辽阔,具有地理、文化等方面的多样性,这些多样性使得政府科层组织间的委托-代理关系更为复杂。近年来,关于国家治理机制的研究层出不穷,如对运动式治理(周飞舟,2009;冯仕政,2011;周雪光,2012)、项目制(折晓叶、陈婴婴,2011;渠敬东,2012;周飞舟,2012;陈家建,2013)、发包制(周黎安,2014)、单位制(路风,1989)、试点制(王绍光,2008;陈那波、蔡荣,2017)、五年规划(韩博天等,2013;陈那波、王穗风,2021)等做了深入分析。然而,对另一种为人们所熟知的中观治理机制——“树典型”或曰“典型政治”的研究相对较少(相关研究参见刘林平、万向东,2000;冯仕政,2003;苗春凤,2012)。作为一种重要的工作方法,典型可以发挥动员群众的作用(应星,2024)。和法规、文件等制度化手段不同,树典型可能只需一次领导的视察、一次重要会议的发言,甚至一部颇有影响力的纪录片。如果得到重要领导的支持和上级组织的推动,典型有时可以获得比试点、项目这类制度化运作方式更多的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如“农业学大寨,工业学大庆”“深圳经验”“南街村经验”等典型。这类非制度化运作广泛存在于市级以下各级组织中(相关案例参见折晓叶、陈婴婴,2011;李棉管等,2025),同时也存在于各领域中,如在经贸、环保、医改、基层治理等领域发挥作用,对国家治理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
目前,关于典型的研究大多聚焦其生命周期的前半段,即典型的选取、塑造和推广过程,如有研究认为,典型有可能是被权威选取的(钟贤哲,2012),并被话语和资源塑造(冯仕政,2003),继而被宣传和推广(梁琦、田先红,2023)。相较而言,对典型生命周期的后半段,即典型存续问题的关注尚显不足。实际上,对于树典型这一各条块广泛使用的工作方式而言,典型运行的后半段直接涉及典型带动其他单位的情况及其本身的资源消耗情况。因此,有必要把典型的后半段纳入研究视野,从生命周期的角度来深化对典型的认识,进而分析它的作用机制及其如何成为一种非制度化但被广泛运用的工作方式。本文尝试构建“典型悖论”的分析框架,并通过对某边境县边民互市合作的田野调查来分析和回答上述问题。
二、文献综述
(一)“典型政治”与国家治理
1943年,毛泽东在《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一文中提出“一般和个别相结合”及“领导和群众相结合”的工作方法,这是国内最早将树典型作为一种工作方法加以阐述的文献(冯仕政,2003:124)。这一治理方式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既承袭了中国共产党的革命传统,又延续到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和改革开放以后。
在当代政府组织过程中,“典型政治”发挥了重要作用。对于上级政府而言,典型提供了一种在科层组织间高效传递政策意志的策略。首先,“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习近平,2018:365),典型本身就是从人民群众中来的经验,具有群众性和先进性双重性质。例如,列宁在《论粮食税》中提出“模范县”“模范乡”的工作设想,认为在粮食税改革时期,模范县/乡体现了“地方上发挥独立的、熟悉情况的、巧妙的首创精神”(列宁,2017:223),发挥了“简直是有决定意义的历史作用”(列宁,2017:224)。上级政府通过将政策意志总结提炼为群众经验,能够有效减小政策推广的阻力。其次,不像项目制、试点制这类依赖层级运作的治理机制,树典型往往可以绕开复杂的科层体系,减少委托-代理的层级,从而克服中间环节的信息不对称和资源截留等问题,有助于信息的直接传达。例如,“农业学大寨”就是绕开认识不一、发展水平不同的各级单位,让政策意志直达基层的例证。再次,典型提供了一个可代替抽象的政策话语文本的具象化案例,便于地方直接学习与模仿,降低了信息的交易成本。例如,才溪乡作为中央苏区模范乡的扩红典范,长岗乡和兴国县作为土地革命典范(苗春凤,2012),其经验可被各地直接学习借鉴。“因为群众,特别是农民群众,总是从亲自看到的、亲自体验到的事情上去理解问题,而不是从我们一般的宣传和口号上去理解问题的。我们必须在工作中突破一点,做出模范,让群众亲自看到、体验到,给群众以典型示范……”(刘少奇,2011:410)最后,“典型政治”的灵活性颇高。如果说各类治理机制是在某个可行的领域发挥作用,那么典型则摆脱了科层制的限制,任何领域都可以较为灵活地产生具有不同优势的典型。例如,试点制和项目制通常是在确定可行性后,选择某一领域进行试验或推动实现目标,而树典型的做法则更倾向于倡导地方自下而上的实践多样性(黄道炫,2019)。
对于下级政府而言,树典型也是一种颇受欢迎的治理方式。首先,如果地方上的某一做法吸引了上级政府的注意力而被选为典型,那么就可以获取更有利的资源位置,无论是对干部个人的晋升(周黎安,2007),还是对组织本身的发展都有利。其次,相比于运动式治理、五年规划等,地方政府在“典型政治”中可主动向上级争取资源和注意力,对自身经验也拥有更大的解释权。
然而,树典型的过程也是典型与其他因素互动的过程。塑造典型的初衷之一是宣传地方经验,而典型在被赋予合法性后往往会根据既定的政策要求重新组织其经验,并在一定范围内做出新的解释。此外,创设者往往也倾向于借助典型的宣传优势来设定宣传议程,使典型成为政策在人民群众中推广的支点。一个经典的例子是20世纪50年代关中地区开展的“学秋香、赶秋香”劳模学习活动。张秋香是陕西省妇联选取的种棉能手典型,“学秋香、赶秋香”运动旨在号召广大群众(尤其是农村妇女)学习种棉经验,增加棉花产量。然而,张秋香本人并不识字,她的种棉技术是农业技术干部传授的,全国各地给她的来信也有专人回复(高小贤,2005)。从这个意义上说,张秋香其实是妇联对广大农村妇女进行动员的一个支点。
(二)典型的生命周期
既有研究普遍关注典型这一工作方法的前半段,将其生命周期划分为选取、塑造和推广三个阶段(刘林平、万向东,2000;钟贤哲,2012;陆益龙,2014)。具体而言,在选取典型环节,一是选取源于群众经验的草根型典型,如“大寨”“大庆”“小岗”等基层实践中有影响力的案例;二是创设者根据政策偏好打造政策示范点,有时这类典型易被诟病为“以点带面”(许中波,2019)。在典型被树立之后,创设者会对其进行进一步加工塑造,首先是话语塑造,即在涉及典型的事件之间建立新的逻辑结构,由此很大程度上影响普通群众对典型的认知及其价值观;其次是资源塑造,即给予典型特殊的政治或经济待遇,突出典型的成绩(冯仕政,2003)。最后,对典型进行宣传(冯仕政,2007;梁琦、田先红,2023),除了常规的宣传报道外,还可能通过“进场参观”和“派出指导”两种方式动员学习者来学习典型(许中波,2019)。
这些研究呈现了典型生命周期的前半段,但遗憾的是,或多或少忽视了其生命周期的后半段——典型在何种情况下会继续发展,在何种情况下又走向衰退。事实上,选取和塑造一个典型相对容易,如果有较充裕的资源支持,典型生命周期的“前半段”通常不成问题。然而典型如何继续发展,并带动周围单位发展,对各级政府而言或许是一个更重要也更具挑战性的问题。深入探究典型生命周期的后半段,也就是典型作用消退的原因和机制,有助于呈现政治与资源之间微妙的互动过程,进而有助于树典型这一工作方法的进一步完善。
一些研究也触及了典型可能存在或引发的问题,为研究典型后半段提供了有益的启发。第一,典型本身具有一定的先进性,但也可能存在人为选取典型的现象(参见游正林,1997)。此外,典型在发展中可能会走向符号化,即承担本身并不具备的功能,出现“一个典型,多种用途”的现象,以适应不同语境下的宣传需求。第二,树典型本质上是一种资源配置行为。为了突出典型,创设者往往会投入大量资源进行扶持(冯仕政,2003)。因为典型一旦树立,一定程度上就代表了创设者本身。具有悖论意味的是,有时宣传某类典型是为了突出其自力更生的品质,而为了维系典型的发展,往往需要投入大量显性或隐性资源。可以看到,典型生命周期的背后,实际上是政治框架内的资源互动。显然,就树典型这一工作方法而言,避免资源配置行为的偏差十分重要。第三,在治理实践中,典型有多种类型。一些研究尝试对典型进行分类,亦为典型后半段的研究提供了启发。如钟贤哲(2012)提出基于国家与社会的分离程度来界定典型的塑造形态,以及李棉管等(2025)对示范不同面向所做的划分。但是,这些分类方式要么没有脱离“国家-社会”关系的范式(林尚立,2002;景跃进,2019),要么逻辑上还有可探讨之处。此外,这些划分方式看到了典型外部的运作,而没有进入典型内部,进而探讨不同典型是如何发展的。

总而言之,上述研究对典型生命周期的前半段做了充分探讨,但对典型生命周期后半段的探讨尚显不足。我们需要找到一个框架,以更好地理解典型生命周期的后半段,并能在经验层面解释典型实际运行中所呈现的差异,从而深化对树典型这一工作方法的认识。
三、“典型悖论”分析框架的构建
(一)“典型悖论”的分析框架
资源对组织的生命周期具有决定性作用。对于一个组织来说,资源是支持其不断再生产的必要条件。如果一个组织不能获得足够的资源,那么个体对该组织的依附性会降低,甚至可能离开该组织(李路路、李汉林,2000)。如果我们将典型视为一种组织形式,那么资源则构成了典型的重要“生命线”。值得注意的是,任何一个典型在被赋予合法性之后,都会不同程度地同时产生带动资源增长和索取其他资源两种力量。一方面,典型本身能够带动周围单位学习模仿,起到资源带动作用;另一方面,正如有研究所指出的,为了树起一个典型,政府往往需要投入大量资源(冯仕政,2003)。由此可见,典型设立的初衷是带动周边单位发展,而典型的存在又会吸纳上级政府和周边单位的资源,我们将这种情况称为“典型悖论”。正是这种张力从内在方面决定了典型的生命周期。
我们将典型带动其他单位资源增长的效应称为涓滴效应,下文从三个方面进行阐述。第一,直观而言,树立一个典型是为了穿透复杂的科层体系,以一个具象化案例代替抽象的政策话语,供其他单位直观地学习,从而产生更多的资源。改革开放之初,小岗村就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提供了具象的典型参考,继而带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我们称这种效应为典型的“学习效应”。第二,典型被树立起来之后会为该区域带来大量资源,以实现共同发展。这种效应表明,一个典型可以降低周围单位的劳动力成本、宣传成本、运输成本等,从而推动区域发展,带动整体资源增加。深圳特区在产业上协同带动粤港澳大湾区的其他城市发展就是一例,我们称之为“带动效应”。第三是“注意力效应”,即典型凭借被赋予的合法性及其本身所具有的可供学习的先进经验,往往能够获得上级和外界的关注,吸引政界、商界、学界等加大对典型及其周边单位的资源投入。这三重效应表明,典型在被塑造和推广后,会对周边单位产生涓滴作用,壮大典型及其周边单位构成的复合体。
与带动资源增长相对的是典型对资源的索取效应,我们称之为虹吸效应。索取可分为三类:向上索取、横向索取和向下索取。典型被赋予合法性后,其发展好坏直接关系创设者的公信力,也直接影响上级政府对塑造典型的下级政府的工作评价。因此,创设者往往需要输送资源以维系典型的发展。有研究指出,南街村集体经济得以运转的关键因素之一是南街村持续获得了银行贷款(冯仕政,2007)。而典型为了继续发展,也会向上索取政治资源、资金资源和宣传资源等,这类索取往往占大部分。横向索取表现为典型本身也会采取一些措施吸纳周边单位的资源,以维护其优势地位。当总体资源有限时,这类索取不可避免地对周边单位带来负面影响。此外,典型为了维护其自身地位,有时也会预支内部资源或下级资源,如事前做好年度支出预算、人员安排等,这种方式本质上是不可持续的,我们称之为向下索取。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认为典型的生命周期很大程度上受资源量支配。因此,一个典型的生命周期内在取决于其产生的涓滴效应和虹吸效应力量的对比。较强的涓滴效应表明,典型运转所需资源的可持续性较强,且可以持续带动周边单位发展;而较强的虹吸效应则表明,典型在透支各级资源,其发展具有较强的不可持续性。涓滴效应和虹吸效应下的资源量对比构成了典型生命周期的两类情形:

如式1所示,当涓滴效应大于虹吸效应时,典型的影响力不断扩大,典型的学习效应、带动效应和注意力效应不断增强,该区域内的资源不断集聚和增加。此类典型对资源索取的程度相对不高,其生命周期得以延续,我们称之为“涓滴型典型”。土地革命时期的兴国经验、抗日战争初期根据地的劳模运动就属于此类典型。诸多先进人物代表也属于此类,这类典型往往会持续存在。相反,当涓滴效应小于虹吸效应(式2),典型向上、横向和向下索取的资源均较多,这类典型的发展往往是不可持续的,我们称之为“虹吸型典型”。当上级政府投入过高成本维系典型,或外部环境发生变化时,这类典型就不可避免地走向衰退。
(二)影响典型生命周期的深层因素
上述分析表明,涓滴效应和虹吸效应的力量对比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典型的生命周期。进一步的问题是:同样一类典型,为何有的涓滴效应大于虹吸效应,逐渐成长壮大,而有的虹吸效应大于涓滴效应,不久便退出公众视野?换言之,我们需要解释,影响典型的学习效应、带动效应、注意力效应以及三类索取的核心因素是什么。
已有文献尝试总结影响典型生命周期的一些因素,例如领导重视程度(冯仕政,2003)、经营管理成本(刘林平、万向东,2000)、典型的学习过程(许中波,2019)、时代需求和创设者的支持(陆益龙,2014),等等。基于此,我们将这些内容总结为三个方面:第一,典型的可学习性。可学习性是典型涓滴效应强弱的决定性因素,直接决定了政策目标的实施效果,这是典型本身发挥作用最重要的基础。第二,典型的运行成本。这一因素可能受到宣传需求的影响,决定了典型是向上索取还是横向索取或向下索取。第三,影响创设者对典型存废意图的因素,可概括为合法性承载程度。这三个方面分别构成典型向外发挥示范作用的核心条件、向内维持自身运转的基础和得以存在的政治前提,是影响典型涓滴效应与虹吸效应力量大小,继而影响典型政治生命的核心要素。
其一,可学习性。可学习性包括两层意涵:首先是典型的内涵是否复杂。内涵较复杂的典型,一般而言可学习性较弱,涓滴效应往往也有限。例如,同样是20世纪80年代土地制度改革的地方案例,“湄潭模式”的“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得到了广泛实施,而“平度模式”的“两田制”和“阜阳模式”的“反租倒包”后来被明确制止了。其中一大原因便是湄潭模式的内涵较容易学习,而“两田制”和“反租倒包”的实施机制相对烦琐,可学习性较弱,灵活性较差,后期实施的阻力较大。其次是典型经验的实施门槛是否较高。如果某一典型的先进经验在其他单位付诸实践时需要的条件较多,那么其经验一般也难以学习,即“最典型的往往最不典型”。所以,一个典型要发挥较大的涓滴效应,首先要具备较低的学习门槛和清晰简明的内涵。
其二,运行成本。运行成本是典型虹吸效应大小的决定性因素。典型运转所需的资源量,具体体现为典型的运行成本。运行成本受两个因素影响较大:一是典型体量,二是遗留问题的解决程度。首先,典型体量大,那么塑造典型和推广典型所耗费的资金资源、政治资源、宣传资源等也会越多。如一个城市典型所需要的资源往往比一个村庄典型所需要的资源多,而一个村庄典型往往比一个模范个人所需要的资源多。其次,典型创设者在塑造典型时不得不面对典型“前史”中的问题。例如,典型在成为典型之前可能有债务、负面声誉等问题,这要求创设者在塑造典型时,将其遗留问题一并解决,这就需要加大对典型的资源投入。换言之,典型的树立和维系增加了向上索取和同级索取的资源量,放大了虹吸效应。
其三,合法性承载程度。合法性承载程度能够同时放大或缩小典型的涓滴效应和虹吸效应,是影响典型生命周期的外生变量。尽管某些典型是社会自下而上产生的榜样(钟贤哲,2012),但一旦其产生一定范围的社会影响,创设者常常需要捕捉和内化这个典型,融入某些目标,然后进行再解释。因此,当典型具有一定合法性后,它便能够放大涓滴效应。另一方面,如果典型被赋予合法性的程度越高,向上索取资源和横向索取资源往往越容易,虹吸效应也随之放大。创设者再造典型后,典型的表现就会直接影响政府权威。典型表现优异,说明地方政府治理有方;典型名声不佳,往往成为地方政府急功近利、治理不善的例证。因此,有时创设者会向典型输送大量资源,试图维持其良性运行。此外,创设者对于典型的横向资源索取行为往往也会默许。虽然典型设立的初衷是带动同级单位发展,但它的利益通常仅与典型本身绑定,维系典型往往比维系同级单位具有更高的优先级。换言之,典型由于固有的合法性,其面临科尔奈意义上的软预算约束(Kornai,1986),导致索取量进一步增加。所以,更高的合法性承载程度往往会同时放大典型的涓滴效应和虹吸效应,反之两种效应则同时下降。
值得一提的是,合法性承载程度不仅充当了涓滴效应与虹吸效应的调节变量的角色,还是典型生命周期的外生变量。从动态的角度来看,制度、政策等外部因素的变化可能导致创设者运作某一典型的意愿迅速转变,从而直接影响典型的政治生命。首先,政策环境转优会导致合法性承载程度迅速提高。例如,陈家建(2013)所观察的“三社互动”一期项目在得到国家部委的肯定后,区级政府受到充分激励而追加原示范项目的二期建设,从而导致示范点生命周期的延长。其次,当政策环境不利,合法性承载程度迅速下降,从而导致典型生命周期终结,涓滴效应和虹吸效应也趋于零。从这个角度来看,合法性承载程度是在涓滴效应和虹吸效应之外,影响典型生命周期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变量。
综上所述,典型的生命周期受涓滴效应和虹吸效应力量对比的影响。其中,涓滴效应主要表现为学习效应、带动效应和注意力效应,虹吸效应则由向上、横向和向下三级索取构成。可学习性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涓滴效应的大小,而运行成本主要影响虹吸效应的大小。合法性承载程度一方面可以通过放大或缩小典型的涓滴效应与虹吸效应间接影响典型政治生命的可持续性,另一方面也可能直接影响典型的政治生命。可以说,涓滴型典型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而虹吸型典型的可持续性较弱。据此,我们构建如图2所示的“典型悖论”分析框架。

从这个角度而言,一些典型失败而另一些典型成功,很大程度上是受各自的涓滴效应与虹吸效应力量对比的影响。资源的逻辑有助于我们分析,为什么同一类典型的发展结果会不同。我们所做的关于富阳村边民互市合作社的调查,就呈现了涓滴型典型转变为虹吸型典型的过程,从中可以见出,不同的资源逻辑是如何作用于典型的生命周期,并导致迥异结果的。
四、从涓滴型典型到虹吸型典型:
一个边贸典型案例
富阳村位于西南边境省份A省振东县新晋镇。2022年,富阳村党支部获得“五星党组织”称号,该村获得“生活富裕红旗村”称号,成为振东县打出的一张“边贸名片”。富阳村由此成为吸引大量外出务工人员返乡的“兴边富民”先进经验地,前来考察和学习者不断增多。“富阳经验”也成为省政府大力宣传的边贸典型案例之一。
我们于2024年7月进入振东县,前期资料整理、实地调查和后期文件搜集历时近一个月。实地调查期间,我们参加了两次包括县主要干部在内的干部座谈会,对振东县商务局、农业农村局、公安局工作人员,以及新晋镇和富阳村干部,富阳村、新月村村民和多个落地加工企业负责人进行了访谈,获得了翔实的调查材料。这些材料为我们观察富阳村及其与上级、同级组织的互动提供了宝贵的微观视角。
(一)2020年以前:涓滴型典型
振东县边境线长100多千米,其中边境拦阻设施近50千米。2023年,振东县GDP不到200亿元,打好“边境牌”是振东县发展经济最为重要的突破口。发展边贸经济,必须始终兼顾边防需求,经济发展与边境安全是边境干部工作中的双重任务。
1996年,国务院下发的《关于边境贸易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边民通过互市贸易进口的商品,每人每日价值在人民币1000元以下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超过人民币1000元的,对超出部分按法定税率照章征税”。2008年,《国务院关于促进边境地区经济贸易发展问题的批复》规定,“边民互市进口的生活用品免税额度提高到每人每日人民币8000元”。此外,该项政策的覆盖范围也逐渐从边境线内0~3千米的人群拓展至边境线内0~20千米的人群。承接国家发展边境贸易的政策,A省高度重视边贸活动,以促进边民增加收入。如何宣传边贸政策,兴边富民,成为A省各县区的一项重点工作。于是,树典型的需求应运而生。2020年以后,振东县将富阳村树立为典型,这主要出于两方面的考量。
其一,在与振东县邻近的西林县,镇政府明确合作社模式的采购和销售流程后,相当数量的村集体采用了合作化边贸模式。而振东县却由于之前对集体、边贸等的界定不够明晰,不少村集体因数据、票据、资金等方面的问题而陷入发展困境。而相比于文字规定,树立一个边贸典型将边境贸易具象化,基层政府在实践中的阻力就会大大减少。
其二,地方政府需要向上级政府宣传政策落实效果,以争取上级的注意力。边贸政策中的重要一项是给予边民互市贸易免税额度。但一直以来,A省大力推进西林县和建秀县两个国家级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设,而边境大县振东县的边贸工作却发展滞后。作为边境大县,振东县需要向上争取A省的注意力。因此,塑造一个边贸典型不仅可以对振东县的诸多村庄起到带头作用,更可以集中优势向上争取注意力,获取更多发展资源。
2020年以前,振东县边民互市贸易以边民个体为主体。此时的边贸模式较为简单,边民每日携带边民证到海关签字确认入境货物,再将货物转运至当地的加工企业进行生产,从而获得较为稳定的收入。然而,这一模式也引发了贸易原子化现象。每日早晨,大量边民聚集在新晋口岸,许多老年人从清晨等至傍晚也未必能轮到自己。而且大额货物须拆分,每批次不超过8000元,由边民以较原始的方式先运回村中。总的来说,塑造一个边贸典型是利用边贸政策探索兴边富民的切实举措。
你们(可能)感受不深,我们见过的老人家来到了我们这里,我们9点上班,8点老人家就来这里,因为他不知道有没有货物,他要等,然后就过来了。等了一整天,可能今天没轮到他,他还得倒贴5块吃饭的钱。但他们都会做这个事情。如果来了一个月,平均来讲,一次能挣30块钱,一个月能够参加20次,能赚600块钱甚至(更少)400块钱,(这笔收入)对于他们来说还是比较重要的。(新晋口岸负责人张强,20240723)
在这种情况下,新晋镇将目光投向了富阳村。由于新晋口岸位于富阳村内,该村村民参与边民互市贸易最为便利,参与人数也最多。在镇政府看来,若能塑造一个边民互市的典型,其所产生的学习效应、带动效应以及注意力效应都将放大,即便前期投入大量资源支持也是值得的。富阳村的个体贸易模式正是基于国家政策规定的边民每人每天8000元免税额度形成的,边民通过与当地加工企业进行原料对接,将政策优势转化为稳定的收入。由此,富阳村成为新晋镇塑造的从“靠天吃饭”到“靠边吃饭”的典型,主流媒体对此也做了报道。
个体贸易这一模式对申报者的资质与数量、申报者与加工企业如何对接等没有限制,学习门槛较低;而且其内涵也较为简单,流程易操作。申报者只需前往新晋口岸申报即可,边境村落大都采用这一模式,富阳村发挥了明显的学习效应。在此背景下,振东县和新晋镇更加重视边民互市,优化了新晋口岸的报关程序,其所发挥的带动效应显著降低了同级单位的报关成本,提升了运行效率。此外,该模式逐渐吸引了一大批加工企业进驻,上级政府和企业的注意力效应日益凸显。可以说,这一时期富阳村的个体贸易模式的涓滴效应较强,而且该模式的塑造成本并不高,虹吸效应较弱。总体来看,在2020年以前,富阳村可被视为涓滴型典型,边民互市贸易额从2016年的14.37亿元增长至2020年的45.21亿元,有力推动了边境贸易的发展(见图3)。

(二)2020年以后:虹吸型典型
2020年以后,线下贸易面临挑战,在边民贸易向数字化、网络化转型的发展要求下,振东县依托互贸通平台探索形成了“边民互市+合作社”的边境贸易模式,该模式逐步取代了个体贸易模式。与此同时,富阳村也从个体贸易的典型转变为“合作社+边民互市”的典型。
“边民互市+合作社”这一模式下不同主体的互动过程如图4所示。具体来说,加工企业根据原料需求在互贸通平台上派单,随后,数家边贸合作社可申请接单。值得一提的是,只有人数超过200人的合作社才有资格接单,这是因为200人的免税额度才能凑够一柜货物的价格要求。之后,企业在平台上选择一家规模达到200人以上的合作社,以确保满足进关货物的额度需求;最后再通过互贸通平台统一向境外企业采购。境外货物抵达口岸后,由合作社联络员办理手续,通关后原料直接送达加工企业。在此过程中,加工企业利用了边民互市贸易免税额度的政策,村集体和村民则从当地加工企业获得一定收益——通常为每人每天30元或32元。可以看出,在该模式下,实则是加工企业依托边贸政策,与境外企业进行贸易。

2020年以后,在新晋镇的支持下,富阳村边贸合作社从个体贸易模式的典型转变为“边民互市+合作社”模式的典型,而且直接从一个乡镇典型跃升为振东县的典型,乃至所在市和A省的典型。与此同时,富阳村的合法性承载程度显著提升,涓滴效应和虹吸效应之间的差距也进一步拉大。此外,2020年以后富阳村的虹吸效应也明显增强,主要表现为富阳村因解决遗留问题而产生的横向资源索取显著增加。
1.富阳村的遗留问题及其解决
富阳村的遗留问题主要表现为此前征地所引发的冲突。A省石漠化程度较高,耕地资源匮乏,富阳全村占地面积52511亩,其中耕地面积仅452亩,林地面积3319亩,耕地面积仅占全村面积的0.86%。截至2023年7月,富阳村户籍人口1722人,常住人口1220人,大量劳动力外出务工。有限的耕地也导致工业用地和商住用地指标较少,进而影响部分工业项目的落地。2013年,振东县决定将边境加工企业园区(以下简称企业园区)建在富阳村,而园区建设至少要占用富阳村一半的耕地,这将对村民的生计状况产生较大影响。为此,新晋镇对占用的富阳村的林地和水田均按耕地38000元/亩的标准折算赔偿——远高于同期征地补偿价格,还为富阳村村民争取到每人每月150元的失地保障。但是,征地依然引发了一些冲突。为此,地方政府讨论后决定在后续发展中给予富阳村政策倾斜。
2020年以前,上级政府对富阳村的政策倾斜主要是优先给予当地村民在加工企业中就业的机会,因此虹吸效应所消耗的资源不多。2020年以后,即政府统一组织成立一批边民互市合作社后,出于补偿富阳村和树典型的双重考虑,对富阳村的政策倾斜附加了至关重要的一项:加工企业向边民互市合作社派单时,以绝对优先的原则向富阳村的合作社派单,由此富阳村的虹吸效应也迅速显现。
2. 2020年以后富阳村的资源优势地位
然而,由于加工企业数量有限,掌握合作社命脉的派单资源也十分有限,合作社能够提供的货物量远大于加工企业的原料需求量。2020年以后,理论上每个合作社的社员每人每天可获得30元或32元的收入,但因为二级市场交易额度供给过剩,加工企业可以进行选择,所以一些合作社很可能接不到单。显然,加工企业的派单资源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合作社的运行。2020年以来,振东县所有加工企业每日优先派单给富阳村的合作社,只有在富阳村每日的互市额度用尽后,才能派单给其他村合作社。实际上,富阳村每日所获派单份额占了绝大部分,剩余少量份额则由另外25家合作社一起来分。如果按照合作社轮流接单的方式计算,其他合作社的收益显然相当有限。
现在,所有落地加工企业,不问质量,都需要优先给富阳的合作社派单。我们70%的原料是通过富阳合作社进的。(加工企业主王贸,20240722)
是有这么一个不成文的规则,但是也可以理解,因为从富阳征地太多了。(新晋口岸负责人张强,20240723)
每天十多条柜,富阳优先,占了一半。(富阳村村委干部于仁德,20240723)
振东县2024年1—6月加工企业的进口情况可以说明派单资源的有限性(见表1)。2024年上半年,振东县共进口1277柜商品,平均每天进口7柜货物,其中富阳村每天进约5柜——占比约71%,与加工企业主王贸所说一致。在富阳村一个村的合作社只能“勉强每天够用”(富阳村村委干部,20240723)的情况下,其余25家合作社的收益状况可想而知。这就形成了特殊的“商业差序”格局。可以说,富阳村这一典型的运转很大程度上是以吸纳其他合作社的资源为条件的。

除虹吸效应增强外,2020年以后富阳村的涓滴效应也迅速下降,主要体现在“富阳模式”的学习门槛显著抬高。在新晋镇,富阳村的合作社一家独大;在同样拥有口岸但尚未恢复通关的凤池镇,8家合作社只有3家正常运营;而位于新晋镇和凤池镇中间的雁龙乡,10家合作社中只有1家正常运营。如前文所述,每次凑满一柜货物,要求一个合作社每天有200名边民同时在线上参与,这是“富阳模式”最基本的门槛。然而,绝大多数合作社因为派单不足,边民积极性不高,参与人数不足,难以达到加工企业的报关要求。在其他合作社人数不够的情况下,加工企业更不愿意向其派单,从而形成接单机会越少,参与边民数量越少的不良循环。关于绝大多数合作社派单人数不足的问题,可以从2024年新晋镇政府工作报告中窥见一隅:“新晋镇边民互市二级交易市场利民服务网点正式启动,注册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6个,登记备案边民达到3700人。”
富阳村合作社登记备案边民1300余人,而新晋镇其他5个合作社登记备案边民2400人左右,平均每个合作社登记400余人。由此可见,新晋镇各合作社边民数量差异较大,其中富阳村合作社登记边民数量最多。富阳村的1300余名边民由村民小组长通过派单群管理,其他合作社虽然也登记了一定数量的边民,但由于规模有限,大多并没有实际参与到派单中来,加工企业在派单时往往也不会考虑后者。
因此,别的合作社社员经常退出,转而加入富阳村合作社。因为其原先加入的合作社难以接到单,而富阳村合作社由于具有优先派单的优势,每日都有订单及利润分成。这样,富阳村合作社不仅吸纳了周边合作社的派单资源,还凭借派单优势进一步吸引了周边合作社社员加入。典型自身不断发展,其他合作社则日渐萎缩,以人数作为学习门槛降低了典型的可学习性,亦极大削弱了其涓滴效应。
综上,2020年以后,富阳村获得了优先派单的优势地位,横向资源索取量增加,虹吸效应放大。然而,改革后的“富阳模式”对参与人数有较高要求,富阳村本身又凭资源优势吸纳了其他村庄的资源,导致富阳村的涓滴效应骤减。在这个过程中,富阳村从乡镇典型变为县市典型,合法性承载程度提高的同时,虹吸效应进一步放大。富阳村这一边贸典型设立的本意是打造基层“敢闯敢试”政策创新示范,带动周边村庄发展,同时成为A省和振东县对外宣传、向上争取边贸资源的窗口,但为了维系这一典型,需要向上索取和横向索取宣传资源、派单资源和人员资源,以致影响到当地其他村的合作社的发展。总体来看,振东县“边民互市+落地加工”模式年贸易额仅占振东县边境贸易总额的不到15%(县商务局负责人李刚,20240717),且在2020年以后逐渐下降。这种情况反过来又限制了富阳村的可持续发展。
五、结论与讨论
树典型是一种独特的国家治理机制和实践方式。以往关于树典型的讨论,主要聚焦于典型生命周期的前半段,而忽视了其后半段,即何种典型的发展具有可持续性,以及影响因素有哪些。本文构建了“典型悖论”的分析框架,指出典型的生命周期受到涓滴效应和虹吸效应力量对比的影响。我们进而从可学习性、运行成本和合法性承载程度三个维度,对典型的涓滴效应和虹吸效应做进一步的讨论。可学习性主要影响涓滴效应,运行成本主要影响虹吸效应,而合法性承载程度则会放大或缩小两种效应的力量对比。在此基础上,本文将涓滴效应大于虹吸效应的典型界定为涓滴型典型,将虹吸效应大于涓滴效应的典型界定为虹吸型典型。本文突破了以往主要关注树典型作为治理技术的视角,将研究视野拓展至典型生命周期的后半段,追问影响典型可持续发展的因素。本文认为,可学习性高、运行成本低的涓滴型典型是“典型政治”良性运行与协调发展的重要基础,在合法性承载程度高时尤其如此。在国家治理机制日趋完善的当下,我们不仅要关注政策过程,还要洞察政策背后发挥支配作用的资源逻辑。进一步深化对不同类型典型及其生命周期的认识,对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实现社会善治具有一定理论意义与实践启示。
需要说明的是,地方政府并非有意促使富阳村转变为虹吸型典型。树典型作为一种工作方法,是打开工作局面的常见思路,对于资源匮乏的边境地区政府而言,运用此方法无可非议。只是由于当地加工企业数量较少,因此2020年以后新模式下的派单资源也比较少,在这种情况下树典型很大程度上会使典型占据有限资源,进而妨碍边民互市的进一步发展。实际上,在资源有限的条件下树立典型,这一行为本身就很有可能产生虹吸型典型。相反,如果当地加工企业数量增加,企业派单需求增大,富阳村合作社派单额度占比减少,其他村庄合作社派单量增加,那么富阳村合作社的涓滴效应将会逐步超过虹吸效应,从而促进边民互市贸易的可持续发展。从这个意义来讲,典型的涓滴效应和虹吸效应根本上受到资源总额的影响。这是典型受到资源逻辑支配的深层证据。
本文还存在以下两方面局限:第一,本文集中讨论了涓滴效应与虹吸效应这一对内生性矛盾,将其视为典型生命周期的支配性因素,在实证材料中,对合法性承载程度只呈现了其作为调节变量的一面,而对直接影响生命周期的外生面向则着墨不多。例如,塑造典型的干部调离或政策风向转变,都可能导致典型合法性承载程度的重大变化,进而直接影响其生命周期。关于外生性因素如何影响典型的政治生命、内生性因素和外生性因素如何交互作用,均有待后续研究进一步探讨。第二,尽管本文的案例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但是单个案例难以全面呈现“典型悖论”框架下的不同情形和执行变体。后续研究可尝试开展多案例比较分析,丰富“典型悖论”的应用场景,进一步拓展该理论框架的解释力,为国家治理机制的完善提供有意义的参考。
(注释与参考文献从略;封面图片来自“视觉中国”官网)
责任编辑:张小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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