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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报告]关于“招转培、贷”现象的历史演变、社会危害及产生根源的调查

   日期:2026-05-12 12:24:07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本站编辑    评论:0    
[调研报告]关于“招转培、贷”现象的历史演变、社会危害及产生根源的调查

一、引言

近年来,一种以招聘为名、诱导求职者贷款培训的欺诈模式——“招转培/贷”,持续侵害劳动者特别是青年群体的合法权益,成为扰乱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的顽疾。为深入剖析这一现象的来龙去脉,探究其长期存在的深层原因,为专项整治提供参考依据,特开展本次调研。

本次调研围绕“招转培/贷”现象的起源、演变、危害及根源进行系统梳理,重点结合2026年5月7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的专项行动部署,分析当前整治形势与治理难点。

二、调研方法

(一)调研方法概述

本次调研采用文献研究与政策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包括:

1. 历史文献梳理:通过网络检索、数据库查阅等方式,收集“招转培”“培训贷”相关的媒体报道、学术文章、司法案例及行业分析材料,梳理现象起源及演变脉络。

2. 典型案例研究:收集近年来的法院判例、消费者投诉案例及媒体深度报道,分析犯罪手法和运作模式。

3. 政策法规梳理:系统查阅就业促进、劳动保障、金融监管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及近年专项整治行动文件,评估监管现状和治理难点。

4. 网络舆情监测:关注招聘平台、社交媒体的公众讨论与投诉信息,了解受害者群体特征和维权困境。

(二)调研对象与范围

本次调研重点关注IT培训、新媒体运营、AI技能培训等领域的“招转培/贷”乱象,时间跨度从该现象萌芽期(2006年前后)至2026年专项整治行动出台,覆盖全国范围内的典型案件。

三、调研结果

(一)“招转培/贷”现象的起源与演变

1. “培训贷”模式的萌芽期(2006年前后)

调查发现,“培训贷”这一模式的雏形最早可追溯到2006年。当时,美国纳斯达克上市公司“达内教育”尝试推出“先就业、后分期付款”的学费支付方案,旨在解决学员一次性支付高额学费的困难。这一创新模式随后被众多IT培训机构效仿,逐步发展为行业标配,其本意是为有培训需求但经济能力有限的学员提供便利。

2. “招转培”模式的形成期(2011年前后)

随着IT行业热度持续升温,部分培训机构开始变味。约在2011年左右,出现了以招聘为伪装、实际诱导求职者参加付费培训的操作手法,即“招聘转培训”(简称“招转培”)。彼时,招聘网站管理较为粗放,信息不对称严重,部分培训机构在国内大型招聘网站上公然以“名企招聘”名义发布大量广告,吸引求职者上门面试。面试过程中,招生老师使用精心设计的话术,以“能力不达标需要培训”为由诱导求职者报名付费课程。

3. “招转培”与“培训贷”深度嵌套期(2016年至今)

随着国家对“校园贷”的整治力度加大,部分贷款业务开始变换形式渗透进培训领域。2016年以来,“培训贷”逐渐成为“招转培”骗局的核心金融工具。不法培训机构与网贷平台合作,以“先培训、后还款”为名,诱导求职者签订分期贷款协议。求职者尚未获得收入,就已背上数万元贷款债务,陷入“未挣钱先负债”的困境。

4. 司法定性与打击阶段(2019年至今)

2019年,上海出现了全国首例因“招转培”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陆某某等人因虚假招聘诱导应聘者参加有偿培训而被判刑,该案引发了对“招转培”行为定性的广泛讨论。此后,全国多地陆续出现类似判例。2022年以来,福州鼓楼区检察院对王某、付某等人以合同诈骗罪提起公诉,该案成为福建省首起“招转培”刑案。这些判例逐步确立了“招转培”行为的违法性认定。

5. 专项整治与国家行动期(2024年至今)

2024年10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首次对人力资源市场开展专项整治,集中查处了一批培训贷、虚假招聘等违法案件并予以通报。2026年4月,国务院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通知,部署开展2026年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首次在国家级专项文件中明确将“集中整治‘招转培(贷)’欺诈”列为重点任务,重点打击以招聘为名诱骗求职者参与付费培训的乱象。

(二)“招转培/贷”的主要运作模式

调查显示,当前“招转培/贷”已形成一套相对固定的操作流程,并不断借新概念翻新包装:

1.引流:不法机构在招聘平台发布“高薪岗位”、“包就业”、“央国企内推”等诱人信息,以“AI漫剧生成”、“带货直播”等热门职业为幌子吸引求职者投递简历。

2. 筛选与面试:对求职者进行初步筛选后,按“话术单”以“招聘专员”身份沟通,邀请求职者到公司面试。

3. 能力否定与诱导转化:面试后,以“能力达不到岗位标准”、“需要岗前培训才能上岗”等话术,否定求职者能力,继而诱导其参加付费培训。

4. 贷款签约:对无力承担学费的求职者,引导其通过第三方贷款平台办理分期贷款,声称“先学后付”、“就业后再还款”,实则让求职者背上沉重债务。

5. 低质服务与推诿:培训内容往往粗制滥造,承诺的“包就业”、“高薪资”难以兑现,培训机构以“能力不足”为由将责任归咎于求职者,甚至直接卷款跑路。

调查发现,部分机构还形成内部分工明确的诈骗团伙:市场部负责投放虚假广告引流,客服部以“招聘专员”身份沟通诱导,培训部录制粗糙教学视频应付学员,售后部专门处理退费投诉。

(三)受害者群体特征

调查显示,“招转培/贷”的主要受害群体包括:应届高校毕业生等职场新人,因缺乏求职经验、对就业市场了解不足而容易受骗;IT、新媒体、AI等热门行业的转行求职者,被“高薪”“速成”等虚假承诺吸引;经济压力较大的求职者,对“先学后付”模式抱有过高期待,反而落入贷款陷阱。

(四)社会危害的具体表现

1. 经济利益受损严重。受害者不仅损失了时间精力,更背上了数万元的贷款债务。有求职者反映,寻找月薪仅5000元的工作,却被诱导缴纳了3万元的培训费。不少人在未获得任何收入的情况下,已陷入“未挣钱先负债”的困境。

2. 侵害公平就业权益。不法行为严重扰乱了正常的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损害了劳动者公平就业的权利。真正有求职需求的劳动者被虚假信息淹没,求职效率大幅降低。

3.金融风险向个体转嫁。培训机构通过与网贷平台合作,将经营风险和信贷风险转嫁给求职者,部分受害者因无力偿还贷款而个人征信受损,甚至陷入债务困境。

4. 维权难度大、社会成本高。由于培训机构往往要求签订看似合规的培训及贷款协议,并录制视频作为“自愿”证据,加上涉及招聘、培训、借贷多方主体,法律关系复杂,行政监管存在交叉和盲区,受害者维权门槛极高,宝贵精力空耗在维权上,社会信任亦受到侵蚀。

5. 诱发其他社会问题。“招转培/贷”现象加剧了青年群体的就业焦虑,损害了社会对求职市场的信任感,个别案件中还伴随非法拘禁、暴力催收等次生问题,社会危害不容小觑。

四、分析与讨论

(一)深层根源分析

1. 就业市场的结构性矛盾是土壤。在就业总量压力持续存在的背景下,青年群体面临较大的求职竞争压力,急于提升自身竞争力的焦虑心理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培训机构正是抓住了求职者“急于找工作”、“害怕错过机会”的心理,以“高薪包就业”为诱饵实施精准诱导。

2. 信息不对称与金融知识薄弱是缺口。应届毕业生等职场新人对就业市场缺乏足够了解,对正规招聘流程辨别能力不足,同时金融风险防范意识薄弱,容易被“先学后付”、“零门槛速成”等话术迷惑。部分受害者甚至不清楚自己签署的是贷款合同而非普通培训协议。

3. 利益链驱动下的“灰色生态”是内驱力。培训机构、网贷平台、招聘平台之间存在利益捆绑关系。培训机构通过学员贷款一次性收回学费,网贷平台获取信贷客户和利息收益,部分招聘平台对虚假信息的审核把关不严也客观上为“招转培”提供了通道。各方利益交织形成了难以打破的盈利闭环。

4. 监管的滞后与交叉是保护伞。“招转培”行为涉及人力资源市场、教育培训、金融信贷、市场监管等多个领域,违法行为的表现横跨招聘、培训、借贷三种独立行为,表面上的合同合规性掩盖了实质上的欺诈性,导致执法实践中面临定性困难、穿透识别难度大的问题。长期以来,各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同执法机制不够完善,形成了监管盲区。

5. 违法成本偏低是催化剂。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受害者往往已成年且签署了自愿协议,证据条件限制了诈骗罪的适用,部分案件只能通过协调或民事诉讼解决,刑事打击力度不足使得不法分子心存侥幸,反复作案。

(二)演变趋势分析

调查发现,“招转培/贷”现象呈现出以下演变趋势:一是包装不断翻新,从早期IT培训扩展到新媒体运营、AI技能、配音兼职等热门风口领域,借新概念、新职业不断改头换面;二是目标群体精准化,更加聚焦应届毕业生和在校大学生群体,甚至出现通过校招渠道渗透校园的趋势;三是手段更加隐蔽,通过看似合规的合同和视频证据规避法律责任,增加了执法难度。

五、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综合调查分析,“招转培/贷”现象源于2006年培训贷模式的商业化探索,在2011年前后异化为以招聘为伪装的欺诈性培训招生手段,此后与网贷深度嵌套,形成招聘引流、能力否定、培训转化、贷款签约的灰色产业链条,至今已持续十余年。其长期存在的深层根源在于就业结构性矛盾、监管多头交叉与违法成本偏低的多重叠加。2026年国家层面首次将“招转培(贷)”列为人力资源市场重点整治对象,标志着治理进入新阶段。

(二)建议

1. 强化顶层设计,构建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建议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联合市场监管、教育、金融监管、公安等部门建立“招转培/贷”联合治理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建立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通道,消除监管盲区。各地应严格落实2026年专项行动要求,全面摸排招聘市场风险,主动公开举报投诉渠道,做到接诉即办。

2. 压实招聘平台主体责任,斩断引流入口。招聘平台应严格执行网络招聘服务许可制度,加强对发布招聘信息机构的身份核验和资质审查,对涉及“包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等信息进行重点审核和标记。对涉嫌“招转培”的招聘方列入黑名单,禁止其在平台上发布信息。

3. 严格金融监管,堵住贷款端口。严格执行小贷公司不得向大学生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的禁令,加强对教育培训分期贷款业务的穿透式监管和窗口指导。探索建立第三方资金托管机制,防止培训机构挪用预付款或贷款资金。

4. 提升违法成本,加大司法打击力度。针对“招转培”取证难的问题,建议完善相关法律规范和司法解释,明确此类行为的定性标准。对情节严重、涉案金额大的案件,坚决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形成有效震慑。

5. 加强高校求职教育与金融素养培育。建议高校在就业指导课程中增设“求职陷阱识别”专题,将“招转培/贷”典型案例纳入教学。同时普及金融知识,引导学生甄别正规招聘与诱导培训,增强风险防范意识。通过校招企业白名单管理,严防不法机构通过校招渠道渗透校园。

6. 拓宽维权渠道,降低受害者维权门槛。在12333等热线增设“招转培”专项投诉受理,建立快速响应机制。鼓励法律援助机构为受害者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和诉讼支持。对典型案件的处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既震慑不法分子,也为公众提供警示参考。

主要参考文献

[1]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6年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有关部署[EB/OL]. 中国青年网, 2026-05-07. 

[2] 国务院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6年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Z]. 2026-04.

[3] 上海市相关法院. 陆某某等“招转培”诈骗案刑事判决书[Z]. 2019.(注:此处为案例线索,具体文号需查阅司法数据库)

[4]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 王某、付某等人合同诈骗案公诉材料[Z]. 2022.(注:此处为案例线索,具体信息需查阅检察机关公开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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