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白皮书
(2025年)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
2026年4月
目 录
前 言
一、河南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基本情况
二、服务中心大局,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守护“绿水青山”,助力美丽河南建设
四、厚植“为民情怀”,增益民生福祉
五、融合“检察+文旅”,共同绘就文化中原出彩画卷
六、抓实“三个管理”,全面推动办案提质增效
七、优化工作机制,提升履职能力现代化水平
结 语
前 言
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是由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决策、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建立的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司法制度,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公益保护领域的生动实践和原创性成果。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以来,检察公益诉讼已经走过十余年不平凡的发展历程。国家战略层面,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强化检察监督、加强公益诉讼”的要求。法律层面,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立法不断拓宽检察公益诉讼的法定领域范围,截止目前共授权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雄烈士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军人地位和权益保护、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反垄断、反电信网络诈骗、妇女权益保障、无障碍环境建设、文物保护、民族团结进步促进等15个领域开展公益诉讼工作。2025年10月,《检察公益诉讼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2025年河南检察机关深入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扣省委“两高四着力”工作部署,全面落实最高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以法治之力护航现代化河南建设,全省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健康发展。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发展大局。部署开展服务河南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成品油涉税监管、黄河水生态保护、“行走河南·读懂中国”等公益护航专项监督行动,以“检察之力”助力“社会之治”。坚持为民初心,守护民生福祉。部署开展“食药益路行”、保护群众身边安全、保障特定群体权益等专项行动,办好群众身边的一桩桩“小案”,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坚持科技赋能,增强办案动能。协助最高检、水利部建成黄河流域检察公益诉讼协同平台,最高检应勇检察长、水利部李国英部长出席启动仪式。全省三级检察院同步建成公益诉讼指挥中心。坚持协作共赢,凝聚监督合力。组建包括11家省直单位272名业务处长、副处长、知名专家组成的专家咨询库,提供专业支持。深化检校协作,加强理论研究。协同郑州大学在全国率先建成公益诉讼本、硕、博、博士后全链条人才培养体系。联合郑州大学法学院、检察公益诉讼研究院组织召开第二届检察公益诉讼高质量发展研讨会。
一、河南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基本情况
2025年,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可诉性引领办案精准性、规范性,以“强办案、强质效、强管理”为工作主线,主动履职、强化落实,扎实推动河南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实现新发展。一是办案规模保持稳健。坚持质效优先导向,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540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5319件、民事公益诉讼221件。市级检察院带头办案力度加大,直接立案150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立案144件,民事公益诉讼立案6件,立案数同比增长21.95%。二是办案结构持续优化。从办案类型上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占立案总数96%,彰显行政公益诉讼独特制度价值。从办案领域上看,14个法定领域实现办案全覆盖。全省办案数较多的领域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1529件,安全生产领域935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897件,国有财产保护领域469件,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311件,个人信息保护领域158件,妇女权益保障领域135件。三是案件质效提升明显。共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4325件,回复整改率95.3%,绝大多数公益损害问题在审前得到解决;对制发检察建议后行政机关仍不依法履职、公益持续受损的,提起诉讼162件,同比上升82%,全年生效判决155件,法院支持率100%,位居全国前列。1起案例入选2025年度全国十大法律监督案例。31起案例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12起案例入选最高检七大公益诉讼研究基地联合评选的精品案例和优秀案例。最高检、水利部黄河流域检察公益诉讼协同平台和河南检察公益诉讼指挥中心启动入选2025年度河南“十大法治事件”。
二、服务中心大局,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服务河南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联合市场监督部门开展服务河南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聚焦垄断、不正当竞争和助企惠企资金违法使用三类公益损害突出问题,立案56件,推动解决反垄断、反不正当领域违法问题37项,有力维护公平市场秩序。焦作市检察院针对特定群体乘坐公交车需强制购买保险的不合法行为,依法督促行政机关修订规范性文件,从根源上解决公用交通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新政策惠及全市9.7万残疾人、50余万老年人。范县检察院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强制定点高价购买瓶装液化气问题,依法推动住建部门全面停止强制摊派行为,并将燃气价格降至合理区间,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和市场公平秩序。南阳市检察院聚焦助企惠企政策落地中的难点、堵点,立案办理涉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类案件7件,涉及企业54家,督促职能部门提起诉讼、移送执行案件73件,以法治之力疏通创业金融血脉,为群众创业和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二是检税协同助力整治涉税监管秩序。省检察院、省税务局在全省联合开展成品油零售企业涉税监管专项行动。全省共排查加油站3500余处,立案233件,制发检察建议113件,累计追缴税款4.38亿元。省检察院在最高检、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召开的成品油零售企业涉税监管专项行动视频推进会上作经验交流。信阳市检察院、安阳市检察院分别督促税务机关追缴各类应缴税款7010万元、4354万元,工作成效获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三门峡市检察院在督促行政机关追缴应缴税款4651万元的基础上,协助灵宝市政府建立成品油税收征管数字化平台,与10个行政机关建立成品油协作机制,同时结合办案制定《成品油现场调查重点操作指引》,为全省提供可复制的经验模板,切实将实践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林州市检察院利用“非标油”综合治理监督模型,形成辖区民营加油站《报税金额比对分析报告》,督促推动公安、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履职,监督加油站补缴税款1000余万元。
三是检审协同提升国有财产保护效能。与省审计厅强化协作,会签协作意见,建立全省检察公益诉讼与审计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凝聚全省审计监督和法律监督合力。漯河市检察院与审计部门联合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专项监督,共接收审计移送线索23条,检察机关成案10件,制发检察建议9件,督促全市20万亩高标准农田依规办理移交手续,督促相关部门对93眼机井完成修复。商丘市检察院建立四项检审协作机制,并依托机制邀请审计业务骨干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在资金核查、证据固定等办案关键环节提供专业支撑。
三、守护“绿水青山”,助力美丽河南建设
一是深入推进黄河公益保护。围绕安全黄河、生态黄河、高质量发展黄河、文化黄河持续发力。依托最高检、水利部黄河流域检察公益诉讼协同平台、河南检察公益诉讼指挥中心,与黄委、省水利厅联合开展黄河水生态保护专项监督活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25件,推动解决了一批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省检察院与省水利厅、河南黄河河务局成立联合调研组,对沿黄10个地市实地走访调研,发挥执法司法合力,推动涉黄河公益损害问题顺利解决。濮阳市检察院持续深化豫鲁两省沿黄5市11县(区)检察机关协作配合机制,纵深推进黄河生态保护检察新实践。原阳县检察院督促县水利局修复重建塌陷干渠河堤130余米,翻新改造涵闸设施共36处,修缮后引用黄河水灌溉田地近30万亩,形成了引黄灌渠工程管护与水资源有序利用的良性循环。济源分院督促生态环境部门对辖区137家企业污染防治配套设施情况进行专项执法检查,清理河道内遗留的粪污630吨,企业投资3000万元完善环保设备,形成“司法监督+行政执法+企业整改”的黄河保护多元共治格局。
二是持续保障“一泓清水永续北上”。加大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生态安全、工程安全、供水安全、水质安全等保护力度,部署开展专项监督,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36件。省检察院针对南水北调跨渠桥梁附属设施养护不到位,水质安全存在隐患问题,直接立案办理,指导郑州、新乡、许昌、南阳等地检察机关督促相关部门修缮跨渠桥梁129座。南阳市检察院部署开展专项监督活动,紧盯水源保护区、干线工程、配套设施等关键环节,督促相关行政部门累计推动清理河道200余公里,治理恢复被侵占破坏的水源地67处,清运沿岸各类垃圾5万余吨,依法拆除违法建筑32处。荥阳市检察院针对南水北调跨渠桥梁养护不及时,桥梁伸缩缝橡胶止水带破损的情况,督促行政机关对受损桥梁及时修复,并同步完善保障机制,推动构建南水北调中线源头及沿线护水共同体。
三是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紧紧围绕最高检工作部署,扎实开展检察公益诉讼服务绿色低碳发展监督活动,立案1529件,督促清理河道189.9公里、清理固体废弃物4.46万吨、修复“林草湿”4.96万亩。开封市检察院联合贾鲁河沿线检察机关建立流域综合保护治理机制,为千年古河“通江达海”注入检察力量。鹤壁市检察院依托与市河长办等共建的“智慧淇河”项目依法履职,推动属地乡镇政府清理紧邻淇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长达四年露天堆放的固体废物5000余吨。正阳县检察院聚焦机动车尾气污染监管难点,运用大数据技术整治机动车检测造假问题,相关经验被最高检在全国推广。
四是全面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以秦岭、太行山、伏牛山、“桐柏山—大别山”等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为重点,强化“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化治理。三门峡市检察院与自然资源部门建立山体协同保护机制,指导三门峡陕州区检察院结合办案对全区矿山治理修复情况进行调研,向区委区政府专题汇报,推动对辖区28个矿山开展治理恢复“歼灭战”,全域非煤矿山治理通过省级验收。汝阳县检察院办理的涉林地监管保护公益诉讼案,督促涉案公司支付生态损害赔偿金1.65亿元,推动造林7279亩。罗山县检察院构建“专业化法律监督+长效化协同机制+多元化社会治理”三位一体生态保护机制,助力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和生物多样性保护。
四、厚植“为民情怀”,增益民生福祉
一是扎实推进“食药安全益路行”。聚焦饮水安全,省检察院直接立案办理,并在全省部署农村集中饮用水供水站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办理案件196件,整改供水站2600处,保障749万群众喝上“放心水”。聚焦食药安全,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监督,立案897件。商丘市检察院结合办案制定《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公益诉讼案件办案指引》,为全省办案提供参考。长垣市检察院针对医美行业乱象,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督促行政机关对违规经营企业作出罚没226万余元的行政处罚,有效推动医美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淇县检察院督促县卫健委对村卫生室及200余名村医进行全面排查,整改问题300余项,有效防范农村公共卫生风险。太康县检察院针对“探店达人”发布虚假餐饮体验视频,督促行政机关加强监管,推动下架违规视频120余部、约谈问题商家20余家。
二是强化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围绕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立案53件。新乡市检察院聚焦外卖骑手职业保障缺失等痛点问题,督促职能部门完善社会保险覆盖机制,切实保障辖区内800余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漯河市郾城区检察院办理的工程建设领域治理保函类农民工欠薪案件在最高检全国劳动者权益保障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推进会上作故事宣介。方城县检察院通过办案推动人社部门与工会签订《关于建立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确保“一函两书”机制常态运行。
三是助力守护群众身边安全。突出预防性司法理念,围绕燃气、消防、危化品、交通运输等多个行业领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935件,推动构筑大安全大应急框架和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许昌市检察院督促整治出租车、网约车等客运驾驶员从业禁止问题行政公益诉讼案,促推交通运输部门依法撤销119名相关涉罪、涉毒人员从业资格,严肃客运市场监管秩序,护航群众出行安全。嵩县检察院督促行政机关消除中央空调系统附属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未依法办理使用登记、未按规定定期检验、日常管理不规范等安全隐患,切实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鲁山县检察院针对新能源充电桩强制检定问题开展公益诉讼监督,推动市场监管部门建立“运营单位自查+部门联合排查”机制,督促完成全县公共充电桩的强制检定备案。
四是深化特定群体权益保障。协同行政机关及社会公众,全力推进老年人、残疾人、妇女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26件。郑州铁检分院开展铁路出行无障碍监督活动,让铁路乘车全场景无障碍。鹤壁市检察院针对残疾妇女“两项补贴”未能精准落实问题,推动民政、残联等部门构建“残疾人两项补贴数据融合共享机制”,实现对特定群体的精准化关护。孟州市检察院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协同履职,完成辖区内公共场所112处无障碍设施改造,145户出行不便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大大提升了特殊群体满意度和幸福感。
五、融合“检察+文旅”,共同绘就文化中原出彩画卷
一是“行走河南·读懂中国”专项行动持续高位推动。与文旅部门、文物部门强化协作,持续围绕文化市场净化、旅游市场规范、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三个方面,出台协作意见,联合印发专项行动简报,建立健全河南特色“文旅行政+检察”协作机制。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11件,11起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省检察院出台《保护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三年行动方案》,以“四大检察”一体履职增强传统文化法律监督实效,推动河南文旅强省建设发展。省检察院直接立案办理楚长城遗址保护案件,推动文物本体、周边环境、历史风貌等全面保护走深走实。洛阳市检察院针对崤函古道洛阳段文化遗产丰富但保护现状不佳问题,统筹两级院一体立案8件,实现文化遗产从“单体保护”向“系统保护”“活态传承”转变。安阳市检察院联合殷都区检察院守护殷墟世界文化遗产,完善殷墟保护行政与司法联动协作机制,推进殷墟遗址保护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最高检应勇检察长调研时给予充分肯定。济源市检察院办理的督促保护秦渠枋口行政公益诉讼案,统筹解决全国重点文物秦渠枋口保护与农业灌溉、行洪安全之间的矛盾,争取100万余元专项资金,推动构建“人防+技防+数字化”文物保护体系。
二是大运河沿线“三名”专项监督活动深入开展。以大运河保护为载体,对大运河沿线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一体保护,助力千年历史文脉传承,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24件。浚县检察院针对古城保护面临的问题,开展“检护文脉益守黎阳”专项行动,为核心文物建立数字档案、争取修缮资金,拍摄微视频《千年“城”诺》,推动全民“文化寻根”。郏县检察院对辖区古建筑、古树名木、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加大公益保护,推动完善基础设施30处,保护历史建筑和传统民居89栋523间,增设核心区标志牌15处,配备各类消防器材59套,用法治力量助推传统村落“活化石”绽放新光彩。睢县检察院推动建立检察官、乡镇干部、村委成员、专家、护林员等八位一体协同的管护机制,对县域内607株古树名木落实全方位保护。
三是红色资源保护专项活动扎实推进。持续开展英雄烈士及红色资源保护专项行动,办理英烈权益、军人权益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91件。洛阳市洛龙区检察院督促保护王山寨抗日遗址行政公益诉讼案,实现抗战遗址及其范围内烈士纪念设施的一体化保护,被最高检公开发布为典型案例。泌阳县检察院帮助12名烈士亲属找到英雄埋葬地,为98岁姐姐实地视频连线见到长眠雪域高原65年的“25岁弟弟”。夏邑县检察院兼顾红色资源保护与民生保障,督促行政机关与铁塔所属公司制定先建后拆的整改措施,完成彭雪枫将军殉国纪念地内铁塔搬迁及原址修缮工作。
六、抓实“三个管理”,全面推动办案提质增效
一是树牢质效优先导向。积极践行正确政绩观,准确把握高质效办案实质内涵,将“可诉性”和“三个善于”要求具体化、实践化,做到“有质量的数量”和“有数量的质量”统筹在更加注重质量上。省市两级检察院持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办理跨地域、有影响案件150件,同比上升17.2%。省检察院每周统计全省总体办案数据,每月研判业务运行态势发布质效分析报告,每季度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针对重点案件类型、重要办案领域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加强个案指导、地区督导,深挖背后深层次原因,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二是“当诉则诉”与“高质效起诉”一体推进。牢记应勇检察长坚持以“诉”的确认推进公益保护要求,注重各区域、各领域起诉案件全面协调健康发展,通过理念上引导、压力上传导、机制上督导、质效上控导,初步构建起了“诉前优先、梯次监督、当诉则诉、敢诉能诉、诉则能胜”的监督格局。2025年全省共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62件,同比上升82%,已生效判决均获法院支持且没有撤回起诉案件,在起诉数量和质效上均位居全国前列。最高检八厅指导组对河南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案件调研后给予高度评价。郑州市检察院探索建立起诉案件跟踪研判指导机制,通过专人跟进与集体研讨相结合,加强对基层院的个案指导,帮助解决案件办理中遇到的证据固定、法律适用以及地方阻力等问题,打消部分院不愿诉、不敢诉的思想顾虑,提高起诉质效。
三是强化规范体系建设。出台高质效案件认定标准文件,以正负面清单形式清晰界定一般性高质效案件标准和有代表性高质效案件标准。围绕省检察院办理案件类型,出台自办案件质量检查标准、交办案件质量检查管理规定、请示案件质量检查管理规定3个文件,为每案必检提供依据和指引。构建案件质量“常态化检查+专项化评查+有代表性高质效认定”反向审视机制,对省检察院本级办理的355个案件逐案自检;对全省各市检察院办理的158个案件进行“案卷评查+实地查看”,148个案件进行有代表性高质效认定,切实做到把脉问诊、纠偏纠错。
七、优化工作机制,提升履职能力现代化水平
一是抓团队促队伍专业化。组织开展第三届全省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竞赛,提升办案干警素能,调整优化8个公益诉讼检察专业办案团队,团队总人数由249人扩充至355人,14个法定领域全部纳入团队办案范畴。同时,在14个法定领域分别建立检察公益诉讼咨询专家库,商请省生态环境厅等11家单位从本系统推荐专业权威、业绩突出、知名度高的272人,为河南检察机关在相关领域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提供专家咨询等各类专业支持,协助解决办案中遇到的技术性、行业性难题,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专业办案水平。开封两级检察机关增加“三三制”办案团队表格,保证每个案件各有1名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参与,实现办案过程的精细化管理与全程留痕。焦作市检察院实行“一年入行、三年成才、五年出功”的公益诉讼人才培养计划,通过开展班子成员头雁领飞行动、部门负责人夺旗建功行动、年轻干部青出于蓝行动、先进典型检星闪耀行动等,让有为者有位,为有担当者赋予重任,为敢作为者提供舞台。
二是抓协作促公益保护多元化。深化“行政+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模式,与水利、税务、审计、农业农村等部门建立健全协作配合机制。健全公众参与机制,邀请18名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6250名社会各界人士加入“益心为公”志愿者队伍,协助解决办案中遇到的技术性、行业性难题,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专业办案水平。强化司法协作,与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发布行政公益诉讼起诉典型案例,协同推动完善公益诉讼制度,扩大公益诉讼检察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
三是抓大数据促办案数字化。一方面,深化指挥黄河流域协同平台和河南检察公益诉讼指挥中心建设与应用。省检察院联合黄委、省水利厅成立协同平台工作专班,协助最高检出台《黄河流域检察公益诉讼协同平台案件线索管理规则》。省检察院联合郑州铁检分院成立指挥中心工作专班,制定“两个办法”“两个细则”共4份管理文件,编发指挥中心要报7期,向市县两级分流线索4837件。另一方面,强化数字赋能助力提升监督效能。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全省公益诉讼条线共应用模型成案3100余件。郑州惠济区检察院针对国财领域经营性用房租赁税收征管隐形的漏税问题,通过自建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全面排查未缴、少缴经营性用房租赁所得税款的公益诉讼线索,督促税务管理部门依法履职。安阳龙安区检察院在督促保护基本农田案中,利用自主创建的“天望云”公益诉讼辅助办案平台和耕地保护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精准发现耕地被非法占用堆放固体废物的线索,并通过无人机航拍固定现场证据。
四是抓理论研究促检校合作。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应勇检察长关于推进郑州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院建设的指示要求,持续深化检校合作,选派优秀的公益诉讼检察官参加“检察实务专家进校园”系列活动,推动检察机关与高校间公益诉讼法学理论和实务交流。协同郑州大学在全国率先建成公益诉讼本、硕、博、博士后全链条人才培养体系。联合郑州大学法学院、检察公益诉讼研究院组织召开第二届检察公益诉讼高质量发展研讨会。围绕大数据赋能检察公益诉讼高质量发展的法理基础、实践路径、边界界定、未来展望四个方面进行研讨,现场为会前评选出的110篇优秀论文获奖代表颁奖。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厅厅长徐向春出席会议并讲话,全国知名专家学者和检察实务专家150余人参加会议。联合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等省内高校共同规划编写公益诉讼相关教材,加强检校协同,凝聚研究合力,确保教材编写工作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进、高质量落实。开封市检察院设立河南检察机关(开封)黄河文化保护公益诉讼研究中心,以黄河文化公益保护为主要目标,促进检察实践与理论研究的深度融合、双向赋能。濮阳、漯河、洛阳、焦作市检察院分别与郑州大学、河南科技大学、河南理工大学等开展检校合作,充分融合检察机关的司法实践优势和科研院校的理论研究优势,打造公益诉讼领域特色学术群。
结 语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备受瞩目的《检察公益诉讼法》即将出台,公益诉讼检察面临的机遇千载难逢,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新的征程对检察公益诉讼提出更高要求、也赋予更大责任、给予更高期待。新的一年,河南检察机关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央、省委、最高检部署,聚焦“两高四着力”,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坚持大局为重、民生为大,坚持法律监督主责主业、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办案工作以“可诉性”为抓手,精办案、优结构、强效果,整体工作以“豫益美好”品牌创建为抓手,整合服务大局、高质效办案、机制创新、品牌塑造、队伍建设、理论调研等核心要素,绘就“七彩绚丽”公益诉讼图谱,推动河南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实现内涵式提升与高质量发展新跨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