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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事业发展白皮书

   日期:2026-04-30 21:43:40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本站编辑    评论:0    
2025年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事业发展白皮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现将2025年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总体状况公布如下:

一、2025年全省特种设备基本情况

(一)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情况

2025年全省共受理行政许可申请1645项,全年完成现场鉴定评审并准予许可的1514项。

(二)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情况

省市场监管局核发特种设备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和充装许可证3745本,具体为锅炉94本、压力容器402本、压力管道387本、电梯892本、起重机械169本、安全附件和压力管道元件1088本、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30本、移动式压力容器和各类气瓶充装许可证683本。

(三)特种设备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底,全省共有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2337885台(条),其中在用2070038台(条),暂时报停267847台(条)。

按设备种类分,具体为锅炉12721台、压力容器516973台、电梯1145378台、起重机械326880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334480台、客运索道45条和大型游乐设施1408台,另有各类气瓶2583万只和压力管道7.3万千米。全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911652本。

2024年同期相比,全省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总数增加171432台(条),增长率为7.9%,其中各类设备的增长率分别为压力容器6.7%、电梯8.3%、起重机械4.5%、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12.6%、大型游乐设施5.3%和客运索道7.1%。另外,各类气瓶减少约16万只,压力管道增加约0.4万千米。

2014年开始,全省禁止新建20蒸吨/小时以下的高污染燃煤锅炉,同时逐步淘汰在用燃煤小锅炉,2018年开始,进一步加强锅炉节能环保工作,全省禁止新建35蒸吨/小时以下的高污染燃煤锅炉,锅炉数量下降趋势明显,随着燃煤锅炉淘汰工作的推进落实,近年来锅炉数量趋于稳定下降,2025年锅炉数量的负增长率为6.3%。

(四)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情况

全省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179家,共有核准证197本。其中,综合性检验机构12家(含:甲类A1级1家、甲类A2级2家、乙类检验机构9家),丙类检验机构3家,甲B1级检验机构13家,甲B2级91家(含:QD3项目14家、RD6项目85家);特种设备检测机构65家(含:26家无损检测、14家电梯检测、25家安全阀校验)。

全省各类设备的检验情况如下:

定期检验:共对900267台(条)在用特种设备进行了定期检验,定检率为99.83%,其中,锅炉11265台、99.86%,压力容器108944台、99.42%,电梯465943台、99.97%,起重机械123444台、99.62%,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189837台、99.89%,大型游乐设施799台、100%,客运索道35条、100%,另检验压力管道7709千米。督促企业处理质量安全问题427647条。

安装改造修理监检:共对134521台(条)特种设备进行了安装、改造和重大修理过程的监检工作,其中锅炉1049台、压力容器1024台、气瓶16只、电梯114957台、起重机械17342台、大型游乐设施129台、客运索道4条,另安装、改造监检压力管道6694千米。督促企业处理质量安全问题91807条,发出的监检联络单、监检意见通知书分别为8349份和24543份。

制造监检:共对182807台特种设备进行了制造过程的监督检验,其中锅炉3237台、压力容器179570台,另外各类气瓶2897560只和压力管道元件(燃气用埋地聚乙烯管子和埋弧焊钢管)46799件。督促企业处理质量安全问题509条,发出的监检联络单为257份。

(五)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情况

1.事故总体情况

2025年全省共发生特种设备事故2起,死亡2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共计330万元。特种设备万台事故率低于全国水平,全省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总体稳定。截至目前,事故均已按规定完成结案工作,相关部门已开展事故单位及相关人员的责任追究。

2.事故主要特点

从事故设备种类看。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事故1起,起重机械事故1起。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均未发生事故。

从事故发生环节看。2起事故全部发生在使用环节,特种设备的使用安全管理仍然是全周期安全管理链中的关键环节。

从事故发生原因看。无证作业、违规操作等违法违规行为仍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两起事故均暴露出企业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方面存在明显短板,从业人员、企业员工安全意识薄弱、现场作业环境及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教育与技能培训缺失等问题仍较为突出。

从事故发生地域看。2起事故均发生在舟山市,全省其他地区未发生事故。

3.事故典型案例

1)浙江省舟山市“1·11”起重作业挤压事故

2025年1月11日13时24分,舟山中天重工有限公司起重机司机邓某操作起重机将在码头上的一块钢板吊运过程中,由于惯性钢板往船尾方向晃动并往吊装辅助人员杨某身上撞去,钢板撞击杨某胸口位置,致使杨某受到严重挤压受伤最终导致死亡。

主要原因是另一名辅助工黄某违章指挥,在吊运钢板的起重机钢丝绳明显倾斜的情况下,既未采取有效措施让吊装辅助人员迅速撤离至安全区域,也未给起重机司机下达正确的指挥信号,导致吊运的钢板在钢丝绳从钢管滑脱后发生大幅晃动,撞击杨某并产生严重挤压。吊装辅助人员杨某安全意识淡薄,在起重吊装作业过程中未与吊物之间保持安全距离,被钢板撞击后挤压受伤最终造成死亡。公司安全教育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未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吊装辅助人员的人身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对用脚手架搭建的临时通道所带来的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发现并整改。

2)浙江省舟山市“7·23”叉车伤害事故

2025年7月23日上午6时左右,舟山市安瑞船务公司后勤人员苏某自己驾驶叉车清理废钢板,苏某驾驶叉车倒车时发现了行人乐某,于是操作叉车停顿下以避开行人,之后继续驾驶叉车往前,继续开出5米后苏某听到旁边有人喊撞到人,就驾驶叉车往后退,之后下车发现撞倒了乐某并最终导致死亡。

主要原因是苏某无证作业,在明知自己未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叉车司机)证书的情况下,依然违法驾驶叉车。疏于观察,未注意到正在主干道行走的乐某。乐某安全意识淡薄,在未确认安全的情况下,斜穿道路。公司未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缺少特种设备岗位责任制等安全管理制度;未按规定配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人员从事特种设备作业。厂区道路管理不规范,未及时督促清理厂区内主干道人行道上堆放的杂物。

二、2025年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情况

(一)压紧压实特种设备安全责任

严格落实“两个规定”。科学指导企业规范配备“两员”,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有效运行,加强“两员”抽查考核,提高安全企业意识和人员履职能力。全省2859家生产单位、34万家使用单位按要求规范完成“两员”配备,分别占总数的97.2%和97.9%,共配备(质量)安全总监36.1万人、(质量)安全员39.2万人。

建立特种设备安全协同管理制度。召开全省推动落实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现场会暨特种设备“三员一总监”试点推进会,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的部署要求,开展特种设备安全职工监督员制度试点,探索建立特种设备安全“三员一总监”管理制度,充分调动“关键少数”人员主动性和积极性,及时发现问题隐患、提出安全防控建议,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整体水平。

落实属地和行业监管责任。充分发挥“三书一函”制度作用,加强对地方监管部门及企业的督促提醒,推动地方落实特种设备分级分类监管。探索基层“数智+网格”高效治理新路径,推动特种设备“扫盲纳管”工作纳入基层“141”治理体系。

(二)防范化解特种设备安全风险

深入开展“无忧乘梯”安民行动。深化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印发《全省电梯维保质量提升行动方案》,部署开展全省电梯维保质量提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虚假维保、超期维保、无证上岗、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开展维保和检验检测等违法行为。指导杭州市建立健全电梯安全“一件事”工作机制,推进电梯全链条安全管理,明确电梯全流程各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压实相关单位的主体责任。配合开展老旧电梯更新工作,完成老旧电梯评估1000台。

深入开展特种设备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深化特种设备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聚焦公众聚集场所使用和涉危险化学品等高风险设备,推进“扫盲纳管”“假停真用”“大容小标”等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转发总局《关于印发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安全治理等三个行动方案的通知》、《关于开展移动式大型游乐设施隐患排查治理的通知》,部署开展锅炉、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客运架空索道的安全提升治理行动。配合开展燃煤锅炉、生物质锅炉淘汰及锅炉环保改造等工作。部署开展移动式大型游乐设施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疑似虚标参数、不办理使用登记和无证操作等违法行为。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12.9万人次,检查单位7.4万家,检查设备14.2万台,排查并消除隐患25278项,发出安全监察指令书7382份,立案1565起,处罚3400余万元。

深入开展市场监管系统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印发《关于深化推进市场监管系统燃气管道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建立动态跟踪服务机制,严格燃气压力管道隐患排查治理,严格问题隐患整改闭环,配合燃气主管部门加快完成燃气压力管道更新改造工作。累计查处燃气气瓶充装违法违规行为107起,立案57件。查处检验机构违法违规行为6起,立案4起。查处检验人员违法违规行为1起。

(三)完善特种设备监督制度体系

推进浙江特种设备在线系统应用。常态化推动在用特种设备实时全量赋码,全省在用特种设备赋码99.6%。推进特种设备从业人员开展维保扫码、检验检测扫码,进一步规范持证上岗、按章作业,电梯扫码维保率、扫码检测率分别达98.7%和99.9%。持续推进电梯使用单位物联感知建设,物联感知接入电梯超41万台。

推进风险监测和处置体系建设。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监测大模型课题研究(TS-Warning eye),优化“特安指数”模型算法,探索开发风险监测预警应用场景,提升特种设备风险预警效能和精准性,高风险隐患线上线下闭环处置率持续保持在100%。 

推进特种设备治理机制改革。部署开展浙江省特种设备“改革深化年”和“服务优化年”行动。开展电梯安全源头治理改革试点,建立全国首家“电梯益家”服务站,加快破解加装电梯和老旧电梯安全服务短板难题。开展“信用+特种设备”场景建设,全面推进信用监管,推动电梯维保行业实现从“被动合规”到“主动守信”转变。

(四)强化特种设备本质安全保障

强化重大项目安全服务保障。建立舟山绿色石化、衢州巨化等项目特种设备安全保障服务机制,保障大型炼化一体化项目建设和安全平稳运行,助力推动石化产业绿色低碳创新高质量发展。

强化应急处置能力保障。迭代升级特种设备应急处置系统,动态调整应急专家库,加强应急处置装备配备和人员应急救援相关教育培训。常态化开展舆情监测处置、隐患分析预警。组织开展“浙里特安·2025”浙江省暨舟山市特种设备应急演现场观摩活动、2025全省索道安全工作交流暨客运索道应急演练活动,通过实战化演练,切实提升特种设备应急处置能力。

强化重点时段安全保障。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组织开展节前检查、节日期间指导帮扶,召开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圆满完成全国“两会”、“生物圈大会”等重大活动和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节假日特种设备安保任务。节日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13079人次,检查特种设备14871台,发现并消除隐患789项,发出“三书一函”共116份。

(五)夯实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基础

打造“千锤百炼”党建服务品牌。组建205人的省特种设备“千锤百炼”专家团队,精心实施特种设备“千锤百炼”系列“三服务”活动。依托专题党课讲座、专题研讨、主题宣讲、一线走访等形式,与重点园区联合开展“一对一”“多对一”帮扶,对重点企业开展“一企一策”服务,强化助企惠民指导帮扶力度,开展护航员入企帮扶396次,切实提升服务产业发展、服务安全保障能力。

强化科技支撑。成立东沙湖实验室(特种设备技术创新实验室)筹建专班,开展东沙湖实验室筹建前期调研工作,围绕特种设备机器人、新材料、氢能、锅炉低碳节能、风险监测等领域实地走访调研,召开实验室筹建推进会,成立工作专班,并初步形成东沙湖实验室建设方案。

提升队伍素质。以取证考试、实务培训、集中研修等形式,加强基层安全监察人员培训教育。强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能力建设,规范作业人员取证工作。开展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起重机械等作业人员培训警示教育,防范事故发生。全省共发布典型案例73个,免费培训场车作业人员9703人。配合总局、全国总工会开展全国“安康杯”特种设备从业人员竞赛,进一步提升队伍人员素质。

广泛宣传引导。结合“安全生产月”“6·29特种设备日”“电梯安全宣传周”等时段,开展“浙里特安·你我同行”主题宣传及相关科普活动349场,培训人数24537人,营造“人人关心关注特种设备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全省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总体稳定,但是仍然存在亟待改进的不足和问题。一是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仍难落实。目前,我省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以中小微企业居多,企业末端参与度较低,企业主体责任难落实。二是老旧与高参数设备本质安全保障体系较弱。部分企业重使用、轻维护,对老旧设备的更新改造意愿不足,且高参数设备的技术复杂度高、安全标准要求严,现有维护保养技术、检测手段难以完全适配。三是存在舆情和意外不可抗因素带来的风险。涉旅特种设备、电梯等使用安全状况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极易形成重大负面舆情。极端天气对室外运行的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构成较大威胁。四是监管能力与特种设备发展规模不相适配。特种设备数量日益增长,监管数量与监管能力不匹配矛盾突出,存在潜在的隐患风险。

三、2025年全省特种设备产业发展情况

2025年,浙江省特种设备产业依托长三角集群优势,紧扣高端装备制造升级与“双碳”目标,聚焦电梯、压力容器、锅炉等六大核心品类,深度适配全省绿色石化、新能源等产业发展需求,全产业链规模稳步增长、结构持续优化,已成为全国特种设备制造与应用的核心省份,为全省乃至全国装备制造业升级提供了坚实的配套支撑。

(一)产业整体规模

全省特种设备登记总量超过233万台,各细分领域精准对接产业需求,产业链完善、发展韧性强劲。电梯产业为核心支柱,保有量目前占全国近10%,整机及规模以上民族品牌企业超350家,后市场服务收入突破200亿元;压力容器产业深度配套绿色石化发展,保有量占全省特种设备总量的20%以上,2025年产值约420亿元,同比增长约8%。宁波、舟山作为大型石化压力容器核心产区,与江苏、山东共同构成全国核心产能区;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居全国前列,其中温州永嘉“中国泵阀之乡”年产值约468亿元,产品适配绿色石化管网建设需求,远销150多个国家和地区;场(厂)内机动车辆产业为全国核心制造基地,2025年叉车产量43万至45万台,占全国30%以上,杭州临安叉车零部件产业集群2023年产值达173.39亿元,电动化、智能化叉车研发制造技术全国领先;锅炉产业以西子洁能等龙头企业为引领,余热、生物质锅炉助力绿色石化、新能源产业节能降碳需求,“十四五”期间全省累计淘汰1.3万余台低效落后锅炉,燃气锅炉热效率提升至94%以上,6家企业入选全球环境基金(GEF)节能试点,数量居全国首位;游乐设施产业规模高达90亿元,客运索道单条线路投资规模在5000万-1.2亿元,遂昌地心温泉地下缆车、磐安浙江之心索道、缙云大佑山等特色项目落地,带动景区二次消费提升约27%,成为山地旅游与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设施。

(二)发展主要特征

一是集群分工精准,企业梯队完善。全省形成紧扣绿色石化等核心产业需求的产业集群格局,区域分工清晰、上下游配套高效。南浔、杭州、宁波为电梯产业核心集聚区,宁波、舟山、衢州打造化工产业带,各集群资源共享、技术协同,集聚效应持续释放。同时形成“龙头引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配套”的企业梯队,西子洁能、杭氧集团、杭叉集团等龙头企业深耕绿色石化、新能源高端配套领域。2025年全省新增多家省级专精特新企业,高端制造资质企业同比增长10%以上,80%的专精特新企业均获ASME、PED、CE等国际认证,远销全球,中小企业深耕产业链配套环节,形成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良好产业生态。

二是科技创新赋能,产学研深度融合。以企业为创新主体、高校科研院所为技术支撑,构建起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创新体系。省特科院联合浙江大学、西子洁能组建特种设备安全技术重点实验室,在各领域依托专业研发平台开展技术攻关,累计服务企业获取授权专利420余项,专利成果丰硕。AI、物联网、机器人等智能技术应用日趋完善,电梯AI调度、压力容器爬壁机器人检测、压力管道元件核心工序无人化生产,无人叉车、自动驾驶观光车等技术落地见效。高端材料与工艺实现国产化替代,全国首例650℃超超临界燃煤锅炉国产高温合金新材料项目落户浙江,压力容器超高压、超低温技术接近国际先进水平,1000兆帕级高强钢压力钢管打破国外垄断,加快绿色石化管网建设。

三是绿色转型深化,全产业链低碳发展。紧扣“双碳”战略,以锅炉等高耗能特种设备为核心突破口,低效设备加速迭代,“十四五”期间累计淘汰1.3万余台低效落后锅炉,减碳超5000万吨,完成8000余台工业锅炉煤改气、1200万千瓦煤电机组节能改造,推动燃煤锅炉大型化、燃气锅炉冷凝化等升级。成功举办联合国工发组织全球环境基金(GEF)全国节能试点总结大会,产品端节能升级持续突破。客运索道的永磁直驱系统(PMSM)取消了传统减速机,传动效率高达96%,相比传统设备能耗降低15%-20%,同时具备噪音小、维护成本低的优势,再生制动能量回收技术可在索道下坡或制动时,将机械能转化为电能回馈电网,进一步实现10%-15%的节能效果。

四是外向拓展强劲,国际竞争力提升。各领域出口稳步增长,成为全省外贸出口的重要增长点。压力容器出口额同比增长15%,覆盖200多个国家和地区,是绿色石化配套设备出口的重要力量。电梯载客产品、起重机械、泵阀、游乐设施产品远销150余个国家和地区。企业国际认证体系持续完善,与法国BV、德国TÜV等国际机构深化合作,特种设备技术、标准和服务借力“一带一路”为21个沿线国家提供技术服务,“浙江制造”国际影响力持续提升。

四、2026年特种设备主要工作安排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五届八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全省市场监管工作会议和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压紧压实各方责任,严格落实各项监管制度,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加快推进特种设备安全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持续保持特种设备安全形势稳中向好,为奋力打造现代化省域样板,加快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先行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一)健全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体系。健全完善各级特种设备安全专业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强化特种设备安全部门协同责任体系闭环联动,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有效运用“三书一函”,加强部门、企业的督促提醒。探索试行长三角“区域特种设备行业监管联盟”。严格落实特种设备“两个规定”,深入推进“三员一总监”制度,提升企业安全隐患排查自治能力。探索电梯长期管理责任主体,积极推行“电梯使用全托管”模式。

(二)严格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执法。深化特种设备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聚焦公众聚集场所使用和涉危险化学品等高风险设备,持续推进“扫盲纳管”“假停真用”“大容小标”等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持续深化“无忧乘梯”民生实事,进一步加强电梯安全全链条管理。周密做好重点时段、重要活动、重大项目特种设备服务保障工作。会同公安、应急等相关部门,建立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加大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

(三)强化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防控。进一步完善“浙江特种设备在线”系统隐患排查日志管理功能,督促指导企业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改。加快构建监测预警模型,深化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监测大模型(TS-Warning eye)课题研究,持续监测分析企业风险状态,提升高风险精准识别能力。完善特种设备应急响应制度,优化特种设备应急处置管理系统,明确职责分工,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演练,提升突发事故事件协同处置能力。

(四)推进特种设备监管方式转型。完善智慧监管,持续迭代优化“浙江特种设备在线”系统,进一步提升数据质量,健全完善数据质量管理体系。深化“智慧+信用”融合改革,加快形成“信用约束、行业自律、精准监管”三位一体的综合治理机制。做好特种设备目录动态调整承接工作,推动将特种机器人纳入监管目录。

(五)提升特种设备安全能力水平。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综合大比武活动,不断提升基层监察人员业务能力。支持检验机构建立完善强化公益履职与促进自身发展相结合的发展模式,不断提高检验工作质量。加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能力建设,规范作业人员取证工作。结合“6·29特种设备日”“电梯安全宣传周”等时段,大力开展“浙里特安·你我同行”主题宣传及相关科普活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六)助推特种设备产业高质量发展。开展特种设备领域安全保障与科技创新联合体改革试点,加快推进“东沙湖实验室”建设。积极争取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型式试验资质和特种机器人国家质检中心落户浙江。加强指导帮扶,积极服务产业集聚区,助力建立特种设备领域产学研用一体化科技创新转化平台。

来源: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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