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精神,为充分调动师市辖区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主人翁意识,深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发挥好正面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第一师阿拉尔市现公布4起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典型案例。
案例1
典型案例描述:
2026年1月10日,阿拉尔市中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发电车间运行三值在处置4号炉二号落煤管堵煤问题时,联动技术人员深挖故障根源,锅炉专工余某现场开展检查与分析,判定故障原因为落煤管附近水冷壁管发生泄漏,泄漏介质间接导致落煤管堵塞,造成4号锅炉无法正常运行。
此次精准的隐患排查避免了后续故障扩大导致设备停车等更大的安全风险。公司研究决定,对发现、上报及整改隐患的基础班组人员14人进行奖励2000元。
案例2
典型案例描述:
阿拉尔市京藤能源有限公司某员工在2月巡检工作中,立足岗位运用专业知识,先后发现包括净化气进冷箱气动阀后手阀阀盖漏气、过滤器F-3401B入口阀阀盖漏气等9项设备隐患问题,及时上报并协助处置,有效防范了安全事故发生,为公司安全生产贡献力量。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根据公司事故隐患报告奖励管理制度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该员工奖励100元。
案例3
典型案例描述:
2026年3月12日,阿拉尔市南疆碳素新材料有限公司员工武某某发现物流南门水井盖因固定防护缺失,被大车碾压掀起,存在人员坠落、车辆卡陷及物体打击风险。按公司《安全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举报后,公司核查属实,加固井盖并设置警示标志,消除隐患。最终依据公司内部隐患报告奖励制度第十六条第一项,奖励武某某100元。
案例4
典型案例描述:
2026年2月13日,新疆睿宸纺织有限公司安环部工作人员毛某某在进行安全巡查时,发现二厂车间511号梳棉机旁有员工正在睡觉,毛某某认为员工的这种行为存在机械伤人的安全隐患,便当场叫醒了该员工,并将此事上报公司,公司接到举报后立即对该员工进行了批评教育。企业按照《内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的相关要求,对毛某某进行了20元人民币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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