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大庆市人民医院标识系统设计方案进行公开调研,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调研。本次调研仅供采购人面向社会进行医院标识系统类供应商调研所用,不作为资格遴选、不是邀请函、也不用于确定中标资格,请参与调研的企业悉知。
项目名称:大庆市人民医院标识系统设计方案市场调研
采购单位:大庆市人民医院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开发区建设路241号/大庆市龙凤区凤舞路15号
联系方式:0459-6612800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同一供应商可以同时承担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四)根据财库〔2016〕125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时间为调研报名截止时间后48小时。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调研活动;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六)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一)根据用途和功能,医院标识可分为如下三大类别:
1.导向标识
指在医院内或外围以文字、图示、色彩等方式设计标识,以便于患者、家属、医务人员等在医院内或外的行动中,得到积极的引导和促进,实现快速方便的目的;
导向标识的设计应注重整体方案和分布控制,保证标识的连贯性和一致性。标识的数量、大小、颜色、文字和排版的设计应符合患者视觉心理规律,以方便患者感知和辨认。
2.信息标识
指为了适应医疗服务需求,方便患者、家属、医务人员等在实际需求中,获取医院内部信息和服务信息而设计的标识;
信息标识的设计应重点体现信息的逻辑关系和分类体系、内容规范和整洁美观。标识的文字和图利的排布应符合患者视觉心理规律和环境需求,方便患者获取信息。
3.功能标识
指为了更加方便医疗服务的需求,根据设施设备和服务划分,将标识区别为功能性标识;
功能标识的设计应注意优化标识色彩、形状和大小的选择和标识的清晰化、易识别,确保有助于患者快速辨识并报告意见。标识应具有独特性,且符合患者视觉心理规律,方便患者理解。
(二)具体设计方案、预算及相关要求:
1.具体设计范围为:北院门诊、急诊、北院住院院部分区域。内容请参与调研的企业以现场实际功能需求设计或参照平面功能布局图设计。建议参与调研企业开展现场踏勘工作,全面勘查空间尺度、光线条件、人流走向、关键节点分布及现有构筑物、管线等环境因素,核对平面功能布局图与现场实际的一致性,确认标识安装位置的可行性、可视性及安装条件;
2.参与调研企业需结合踏勘结果及设计方案提供预算报价单,具体预算标准可结合行业规范及市场行情;
3.标识图形应直观明晰、易于识别。整体色调搭配协调、美观大方,色彩醒目易认,契合医院整体环境氛围与视觉导向需求,兼具实用性、规范性与美观性;
4.标识形状应精简大方、具有特定的意义和表现形式,符合患者的视觉心理规律和医院的整体形象;
5.标识材质的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但不只限于国家规范、标准与要求,具备经久耐用、易于清洁维护等性能。
参加调研企业需要提供符合本工程要求的设计方案,提供所需材料的所有相关附件,编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难点,重点和本企业同类项目的设计方案亮点和专业能力;本次调研采用邮箱报名:hydwyb@126.com,参与调研企业的报名表(见附件),调研邀请截止时间:2026年3月24日下午15:00前。
现场踏勘时间另行通知。
调研企业编制的调研设计方案及相关材料以电子版的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截止时间以大庆市人民医院通知为准。
标识系统内容清单
(仅供参考,所有项目均以现场踏勘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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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所述的功能需求无任何针对性、倾向性和排他性,因市场了解的局限性,可能存在某些不足,仅作为我院标识系统市场调研参考所用,如参加本次调研的标识系统设计方案被选定,我单位不支付任何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