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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模板 可编辑)

   日期:2026-03-11 23:46:11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本站编辑    评论:0    
公司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模板 可编辑)

一、xx公司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调动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负责人及全体从业人员的积极性,提升员工安全意识,深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安委〔2024〕7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岗位及所有临时聘用人员和被派遣劳动者。

本制度涉及相关专业名称解释如下:

事故隐患: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一般事故隐患: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安全生产事故: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公司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推动建立完善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促进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地落实。

第二章报告内容与途径

报告内容应涵盖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人的不安全行为:包括违反安全规章制度、不执行安全生产指令、不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管理人员违章指挥、擅自变更安全工艺和操作程序、指挥未经安全培训的劳动者或无相应资质人员作业等。

设施设备的不安全状态:未按相关规范标准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篡改、隐瞒、销毁相关数据、信息等。

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包括作业场所未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或许可,对作业场所风险评估不足,未对作业场所进行风险监测并设置有效的安全保障,对作业场所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进行吊装、动火、临时用电以及其他危险作业,未按规定落实安全措施等。

安全管理存在的缺陷和漏洞:未按规定排查整治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未建立和落实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未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开展应急演练;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等;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转包和违法分包施工情形,以及外包作业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隐患等。

鼓励报告人在报告事故隐患的同时,提出整改的合理化建议。

报告途径

公司应明确受理事故隐患报告的单位和人员,并设立专门的报告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电话热线、电子邮箱等。

在公司显著位置公示报告方式和联系信息,确保全体员工知晓如何报告事故隐患。

第三章核查与整改

核查流程

(一)成立核查小组:由安全管理部牵头,根据隐患性质组织相关部门人员成立专项核查小组。

(二)现场勘查:核查小组需在接到报告后24小时内(紧急情况立即响应)到达现场进行勘查,记录现场情况,包括拍照、录像等。

(三)分析讨论:根据需要,核查小组可召开会议,讨论隐患性质、可能造成的后果及整改建议。

(四)形成报告:撰写详细的核查报告,包括隐患描述、原因分析、整改建议及初步责任认定。

整改实施

核查属实的,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应建立台账,实行闭环管理,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安全管理部需对整改过程进行跟踪监督,定期检查整改进度,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整改完成后,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确认隐患已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

第四章奖励机制

奖励原则:

(一)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

(二)“小隐患小奖,大隐患大奖”,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等突出问题的给予重奖。

奖励标准:

一般事故隐患:经核查属实并整改完成的,给予报告人50-500元不等的奖励。

重大事故隐患:经核查属实并有效防止事故发生的,给予报告人500-5000元不等的奖励,并视情况给予额外表彰。

十一奖励程序:

(一)报告人提交事故隐患报告并附相关证据。

(二)公司组织核查,确认隐患存在并整改完成。

(三)根据隐患等级,确定奖励金额和方式。

(四)在公司内部公示奖励结果,并兑现奖励。

第五章正向激励与结果运用

第十加强正向激励,对事故隐患报告工作开展较好的单位和个人,在业绩考核、评优评先及人员奖励、晋升等方面予以倾斜。

第十注重结果运用,加强对从业人员报告隐患情况的分析,举一反三研判现场管理、责任落实、设备设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改进,不断提高公司安全生产水平。


二、xx公司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

1.目的

安全隐患检查主要是为了防患于未然,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保证公司安全生产。为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隐患并及时整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我公司厂区内所有区域的安全隐患整改及员工隐患排查、上报隐患的奖励。

3.职责与分工

3.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由公司主要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组成,负责组织对公司的各项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等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3.2各部门、班组负责对本属地各区域的日常检查及定期组织员工隐患自查、上报和整改工作,做到所有部位不留死角,配合公司的各类安全检查与实施。

4.内容与要求

检查内容与要求为我公司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的内容与要求。

5.事故隐患的定义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6.隐患上报与奖励

6.1上报程序

6.1.1发现隐患一般采取逐级上报的方法,即员工上报班组联系整改,班组上报部门联系整改,部门排查隐患报公司相关管理部门。

6.1.2上一级接到隐患上报时,必须在当班期间联系整改并做好记录,班组当班时间、车间24小时内必须做出整改指示或作出解释,当日完成整改,整改结果按照隐患整改相关要求进行验收。如整改无法完成或存在客观条件时,应立即逐级上报,对超时整改做出说明并经上级相关负责人同意。

6.1.3隐患上报需填写隐患排查表并形成隐患台账,做好相关文字、图片记录等,如遇特殊或紧急情况可采用口头报告形式,必要时可越级上报。员工、班组、部门查出隐患由班组、部门相关人员做好记录,各部门统一存档,公司层级查出隐患由安全部安全管理人员做好记录,整理存档。

6.1.4各层级隐患排查时需按要求认真做好记录,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

6.2奖励

6.2.1隐患报告数量和质量可作为班组、部门、公司年度评优的重要依据。

6.2.2上报一项一般事故隐患奖励报告人10-100元,上报一项重大事故隐患奖励报告人200-500元。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别参照相关规定。隐患上报人奖励可累计获得,同类隐患重复上报时,上级单位可酌情选取、筛选上报日期或内容、位置及危害程度等。奖励金额可以采取小组、部门讨论的形式决定。

6.2.3人员调动或岗位变动奖励不变,当班班组长统一申报,部门对各班组做好奖励前的汇总工作,各部门汇总至安全部,由安全部统一上报公司领导审核、审批。

7.考核与责任追究

对各种弄虚作假或故意制造隐患、谎报隐患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相关奖励并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报公司领导进行严肃处理。


1、目的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鼓励报告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三违” 行为(以下简称事故隐患和“三违”行为),提高全体员工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及时发现并排除事故隐患,制止和惩处“三违”行为,依据《山东省安全生产报告奖励办法》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潍坊茂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内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三违”行为的报告奖励。

3、术语 

三违:指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4、职责 

安全部:负责安全隐患报告奖励管理办法的监督执行,受理内部隐患和三违行为报告

财务部:负责兑现奖励资金,并将纳入安全费用管理。

5、管理办法

5.1 **有限公司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下统称报告人)有权向公司安全部报告相关专业的事故隐患和“三违”行为。

5.2 报告人可以采取“5305067”应急咨询服务电话、微信公众号、公司副总电话微信、报告信箱、当面告知安全部等方式进行报告

5.3 报告奖励情形:

5.3.1报告“三违”行为直接报告给现场分管区域安全员或安全部,属于公司安全红线范畴的,经核实给予报告人奖励500元/次;属于安全隐患范畴的给予报告人奖励100元/次;

5.3.2职工日常巡查或双体系检查发现设备设施或工作环境的安全隐患,自己能落实整改的在落实安全措施情况下整改,职工不能立即整改的报告给班组长并登记跟踪闭环管理,以车间为单位组织整改,公司安全部定期组织对各生产车间进行安全检查,对落实主体责任自发主动排查整改到位,隐患数量少,评比得分高的给予车间奖励5000元。

5.3.3车间在双体系数字化运行过程,车间级整改隐患规范闭环管理经安全部审查后可作为安全管理绩效评比加分项。

5.3.4公司每月组织一次职工代表会议,重点对公司安全管理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如果被采纳给予100-1000元不等的奖励。

5.3.5对于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或存在严重安全风险问题的,给予报告人奖励300-2000元不等的奖励。

5.3.6对报告事项涉及瞒报、谎报事故事件的,经调查出具调查报告后按照最终确认的对相关单位处罚额的50%给予奖励。

5.4报告隐患的整改要求:

5.4.1车间负责各自部门内部隐患排查登记整改,按照双体系运行要求进行闭环管理;

5.4.2班组通过信息化系统上报的隐患,安全部每周组织梳理调度,跟进车间整改进度;

5.4.3车间职工通过其他方式上报的隐患,安全部每周专人统计汇总,制定隐患整改台账,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

5.4.4对于报告事件的,安全部组织开展调查并出具调查报告;

5.5安全部负责如实记录员工内部举报事故隐患的时间、具体部位或场所、具体情形和排查、整改及举报奖励情况。奖励资金领取情况由举报的员工签字确认。

公司每月对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公布事故隐患内部举报奖励情况,同时对通过内部报告直接避免了伤亡事故发生或重大财产损失的从业人员予以周度安全会议表扬。

5.报告人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实名报告,以备核查过程中了解报告线索、反馈结果和发放奖励。报告内容应包括明确的被报告对象、具体的事故隐患和“三违”行为。

5.7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报告事项,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告知报告向有权处理部门报告,或者将报告材料移送有安全部调查处理,并采取适当方式告知报告人。

5.8各负有安全生产管理等职责的人员应严格履行监督检查等工作职责,本人或其授意他人的报告不在奖励之列,违反规定的,一经发现将追回奖励并严肃处理。

5.9如果报告人有保密要求,负责报告受理、核查、奖励发放等事项的人员,应当严格保密。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报告人个人信息和报告内容等相关材料。

5.10报告奖励按照“谁受理、谁奖励”的原则,对报告事实、奖励条件和奖励金额予以认定,提出奖励意见。安全隐患报告奖励纳入安全费用。

5.11同一报告事项,不重复奖励。多人多次报告同一事项的,经核查,给予第一个做出有效报告的实名报告人一次性奖励。

6本办法所列安全生产报告奖励情形之外的或与本办法冲突或矛盾的,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7、本办法由公司安全部负责解释


、xx公司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
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安委〔2024〕7号)和省、市安委会的工作要求和部署,公司HSE委员会组织制订了《公司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实施细则》。
1 总则
1.1目的
充分调动公司全员隐患报告积极性,提升强化安全意识,深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促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地落实,有效防范遏制事故发生,制定本细则。
1.2 依据
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安委〔2024〕7号)、《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工作措施>的通知》(冀安委办函〔2024  172号)、《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制定本细则。
1.3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落实管理。
1.4 管理原则
1.4.1 依法合规原则。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要求,严格奖励兑现,保证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取得良好效果。
1.4.2 突出重点原则。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和公司生产实际,明确报告内容,突出重点,强化针对性和实效性。
1.4.3 全面覆盖原则。报告内容应对照“人的不安全行为、设备设施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安全管理存在的缺陷和漏洞”,要贴合日常生产作业,覆盖生产作业的各个环节。
2 职责分工
2.1安全环保管理部是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主要实施部门,负责宣传、受理、监督、统计、汇总事故隐患内部报告情况,每月定期提交公司财务部落实奖励资金。
2.2财务部是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奖励资金提取单位,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及时足额提取,严格落实奖励资金发放。
2.3 各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鼓励本部门员工积极开展事故隐患内部报告,不得阻挠、打击、报复。
明确报告内容
3.1人的不安全行为。包括从业人员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行为、不执行安全生产指令、不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管理人员违章指挥、擅自变更安全工艺和操作程序、指挥未经安全培训的劳动者或无相应资质人员作业等。
3.2 设施设备的不安全状态。包括未按相关规范标准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篡改、隐瞒、销毁相关数据、信息等。
3.3 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包括作业场所未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或许可,对作业场所风险评估不足,未对作业场所进行风险监测并设置有效的安全保障,对作业场所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进行吊装、动火、临时用电、高处作业以及其他危险作业,未按规定落实安全措施等。
3.4 安全管理存在的缺陷和漏洞。包括未按规定排查整治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未建立和落实本单位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未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开展应急演练;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转包和违法分包施工情形,以及外包作业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隐患等。
3.5 鼓励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报告事故隐患的同时,提出整改的合理化建议。本意见中从业人员是指该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各项工作的所有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各岗位工人,也包括生产经营单位临时聘用的人员和被派遣劳动者。
明晰报告途径
4.1 安全环保管理部为明确受理从业人员报告事故隐患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并在OA系统、职能微信工作群内、楼道广告机、车间展板、视频终端显示机等多渠道公示受理人、奖励措施及报告途径。
4.2 公开专线报告电话、微信,并在安全信息化系统隐患排查治理板块,采用随手拍形式,提交隐患照片、简要说明、责任部门或责任人,包括且不限于上述内容。让从业人员清楚“向谁报告、怎样报告”。
认真核查整改。
5.1 对从业人员报告的事故隐患,受理人员要及时与报告人员沟通、商研并组核查,核查属实的要立即整改。
5.2 无法立即整改的,受理人员要建立隐患报告治理专门台账实行闭环管理,限期整改清零,切实做到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严密防范事故发生。
5.3 重大隐患或存在较大风险的隐患,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及时与受理人员、报告人员、责任部门沟通,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推进问题整改。
及时实施奖励。
6.1 安全环保管理部对从业人员报告的事故隐患及时统计,每月5日前完成并提交财务部月度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台账。
6.2 进行奖励,要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鼓励“小隐患小奖,大隐患大奖”,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等突出问题的予以重奖。
6.3 具体奖励措施见附件1。
落实奖励资金
财务部应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规定,落实从业人员报告事故隐患的奖励支出,于下一月度发薪日及时发放。
加强正向激励
8.1加强报告事故隐患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保护,结合实际,对事故隐患报告工作开展较好的单位和个人,推动在业绩考核、评优评先及人员奖励、晋升等方面予以倾斜,强化激励引导。
8.2 事故隐患报告情况,计入每月安全观察之星、安全生产红黑榜、隐患报告季度排行榜、部门安全生产月度考核,提高部门和从业人员荣誉感,进一步推动事故隐患报告和治理。
注重结果运用
9.1 注重加强对从业人员报告隐患情况的分析,举一反三研判现场管理、责任落实、设备设施、工艺技术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查找分析并控制隐患源头,加强本质安全。
9.2 完善PDCA闭环管理,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改进,杜绝重复性隐患发生,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10 强化宣传引导。
10.1 加强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工作的宣传,通过OA系统、职能微信工作群内、楼道广告机、车间展板、视频终端显示机等多渠道宣传、弘扬先进,提高从业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10.2 要强化培训,将隐患排查治理纳入年度全员安全培训计划,定期邀请安全专家开展专题培训,提升从业人员对本单位、本岗位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的辨识能力。
11 监督与检查
11.1 安全环保管理部,对事故隐患报告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持续改进工作措施,保证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的不断优化进行。
11.2 主要负责人应于每月HSE月度例会、季度例会,听取安全环保管理部工作汇报,及时协调解决问题,推进工作开展。
附件1 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措施
序号
类别
事故隐患报告内容
资金奖励
(元/次)
备注
1
人的不安全行为
从业人员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行为
20
2
不执行安全生产指令
20
3
不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20
4
管理人员违章指挥
20
5
擅自变更安全工艺和操作程序
20
6
指挥未经安全培训的劳动者或无相应资质人员作业等
50
7
设施设备的不安全状态
未按相关规范标准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20
8
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50
9
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
20
10
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篡改、隐瞒、销毁相关数据、信息
50
11
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作业场所未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或许可
50
12
对作业场所风险评估不足,未对作业场所进行风险监测并设置有效的安全保障
59
13
对作业场所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
50
14
进行吊装、动火、临时用电、高处作业以及其他危险作业,未按规定落实安全措施等
50
15
安全管理存在的缺陷和漏洞
未按规定排查整治本单位事故隐患
50
16
未按规定排查整治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
100
17
未建立和落实本单位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0
18
未建立和落实本单位操作规程
20
19
未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50
20
未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0
21
未开展应急演练
50
22
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100
23
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100
24
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施工情形
50
25
外包作业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隐患
50
说明
1、事故隐患包括但不限于以上隐患报告内容,安全环保管理部予以核定;
2、凡每月报告事故隐患内容1条以上者,均纳入本月度安全观察之星,奖励50元,并予以公示;
3、凡每季度隐患报告内容数量前十名者,纳入隐患排查排行榜,奖励200元,并纳入公示;
4、获得月度安全观察之星、季度隐患排行榜人员,纳入本部门年底安全考核业绩,按20%权重计入;
5、季度隐患排行榜人员,优先评优评先及人员奖励、晋升;
6、发现报告重大隐患并避免事故发生的重大情形,重奖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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