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篇 政策篇

本篇重点关注2024年国家以及地方发布的有关能源发展、碳排放、绿色转型及相关经济社会建设等相关的政策、法规、监管工作等。这些政策从不同角度协同发力,旨在推动能源领域的可持续发展,促进经济社会的绿色转型,提升民生保障水平,提升国家或地方在能源和生态环境领域的治理能力。
一、 国家政策
2024年国务院、国家能源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多个部委聚焦能源、绿色发展、城镇化等领域,发布了多项有关政策法规、工作要点、发展规划等,具体如下:
1. 能源政策与监管:《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就能源领域基础性重大问题在法律层面作出规定,是能源领域的基础性、统领性法律。这标志着我国能源治理现代化迎来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新时代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步入新阶段。《2025年能源监管工作要点》不仅为中国未来能源市场的监管指明方向,更是在当前国际能源形势动荡的背景下,为实现能源安全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新的战略蓝图。明确从能源安全保供监管、能源绿色发展监管、能源自然垄断环节监管等八个方面开展工作,保障能源稳定供应与可持续发展。
2. 绿色发展规划:《关于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提出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重点对可再生能源安全可靠供应、传统能源稳妥有序替代,以及工业、交通、建筑、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加快可再生能源替代应用提出具体要求。《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工作方案》旨在贯彻中央相关部署,提升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力。重点提出分2025年、2030年两个阶段目标,部署健全区域核算制度、完善行业核算机制、健全企业核算方法、构建项目核算体系、建立碳足迹体系等8方面23项任务。《关于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意见》立足我国以煤为主的能源资源禀赋,以减污降碳、提高能效为主攻方向,全面加强煤炭全链条清洁高效利用。提出到2030年建成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体系,从开发、生产、储运、使用四个环节部署15项重点任务,还明确了加大政策支持等三方面保障措施。《关于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工作方案》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涉及新建建筑、既有建筑改造等多方面。
3. 城镇化与绿色保险:《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提出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组织实施方式,包括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培育现代化都市圈等,推动城镇化高质量发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推动绿色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对推动绿色保险高质量发展提出指导意见,包括总体要求、重点领域保障、资金投资支持等方面,发挥保险在绿色发展中的作用。
4. 其他政策:《2024 - 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明确节能降碳目标任务,涉及多领域专项行动。《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清单(第一批)》公布示范项目,推动技术应用推广。《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促进相关设备更新。《节能降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规范投资管理。《关于202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涵盖预算执行和草案情况。《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2024年版)》为产业发展提供指导。《锅炉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推动锅炉行业绿色发展 。
《2025年能源监管工作要点》
【发布单位】国家能源局
【发布日期】2025年01月06日
【重要内容】 六、围绕监管为民,加强民生领域用能监管
(十八)加强民生用能服务保障。开展民生用电服务突出问题专项监管,重点对频繁停电整治成果进行“回头看”,并同步监管城乡居民用电报装、抢修复电等民生用电突出问题。重点围绕清洁取暖政策落实、能源供应保障等情况,开展北方地区清洁取暖专项监管。全面宣贯落实12398热线投诉举报处理制度,加强派出机构和能源企业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压实能源企业投诉处理主体责任,切实提升投诉举报工作效能。推动地方因地制宜做好非电网直供电小区等用电薄弱区域综合治理工作。
【参考链接】http://www.nea.gov.cn/20250110/3fd4783e366f4c14b9ad2c613a58d67f/c.html
《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编制工作指引》
【发布单位】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交通运输部国家数据局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28日
【重要内容】鼓励各方积极参与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制修订,确保实现2027年前制定100项和2030年前制定200项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的目标,促进国内国际标准衔接互认。
【参考链接】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501/content_6996538.htm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
【发布单位】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8日
【重要内容】这是中国能源领域的基础性和纲领性法律文件。
第二十六条国家鼓励合理开发利用生物质能,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发电、生物质能清洁供暖和生物液体燃料、生物天然气。
国家促进海洋能规模化开发利用,因地制宜发展地热能。
【参考链接】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411/content_6985761.htm
《关于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
【发布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国家数据局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18日
【重要内容】经济高效推进发电、供热、制气、制氢多元发展和替代。推动建立可再生能源与传统能源协同互补、梯级综合利用的供热体系。加强热力、燃气管网及氢能供应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升级改造,强化管网互联互通,就近接纳更多非电可再生能源。在保障好居民冬季取暖前提下推进热电联产机组供热范围内燃煤锅炉关停整合,因地制宜推进耦合生物质燃烧技术改造,鼓励发展大容量燃煤锅炉掺绿氨燃烧。因地制宜推进地热能、空气源热泵和集中式生物质能等供热制冷应用,偏远地区可按照就地取材原则利用户用生物质成型燃料炉具供暖。推进有条件地区生物天然气进入管网,因地制宜推进乡镇集中供热,优先利用地热能、太阳能等供暖,逐步减少直至禁止煤炭散烧。健全市场机制和价格机制。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供热、生物天然气、清洁低碳氢的市场机制。
【参考链接】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410/content_6983959.htm
《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工作方案》
【发布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国家统计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08日
【重要内容】到2025年,建立国家及省级碳排放年报和快报制度,发布行业和产品碳排放核算标准;到2030年,完成系统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重点任务包括健全区域统计制度、完善行业核算机制、建立企业核算方法、构建项目核算体系、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及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推动技术应用与国际合作
【参考链接】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410/content_6983052.htm
《关于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意见》
【发布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11日
【重要内容】到2030年,煤炭绿色智能开发能力明显增强,生产能耗强度逐步下降,储运结构持续优化,商品煤质量稳步提高,重点领域用煤效能和清洁化水平全面提升,与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相适应的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体系基本建成。
【参考链接】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410/content_6978315.htm
《中国的能源转型》白皮书
【发布单位】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年8月29日
【重要内容】积极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推动以电力、天然气、生物质、地热、工业余热等清洁低碳能源替代燃煤供暖,2024年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率近83%。
中央财政累计投人资金1209亿元,带动地方各类投入超过4000亿元,有力支持各地因地制宜推进清洁取暖。截至2024年底,北方地区清洁取暖面积较2017年底增加127亿平方米,清洁取暖率提高40个百分点,清洁取暖替代散煤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改善贡献率达30%以上,大幅提升了人民生活品质。
【参考链接】https://www.nea.gov.cn/2024-08/29/c_1310785406.htm
《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
【发布单位】国务院
【发布日期】2024年7月28日
【重要内容】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以水电路气信邮、供热、消防、安防、生活垃圾分类等配套设施更新及小区内公共部位维修为重点,扎实推进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有序实施城镇房屋建筑更新改造和加固工程。加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老旧管线改造升级。加快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推动完善城市燃气、供热等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深入开展城市管道和设施普查,有序改造材质落后、使用年限较长、不符合标准的城市燃气、供排水、供热等老化管道和设施,加快消除安全隐患,同步加强物联感知设施部署和联网监测。加强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建设和管网互通。
【参考链接】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407/content_6965543.htm
《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
【发布单位】中共中央国务院
【发布日期】2024年7月31日
【重要内容】这是中央层面首次对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进行系统部署。到2030年,节能环保产业规模达到15万亿元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5%左右;营运交通工具单位换算周转量碳排放强度比2020年下降9.5%左右;大宗固体废弃物年利用量达到45亿吨左右等。
【参考链接】https://www.gov.cn/gongbao/2024/issue_11546/202408/content_6970974.html
《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7年)》
【发布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
【发布日期】2024年6月24日
【重要内容】到2025 年,首批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项目全部开工,转化应用一批煤电低碳发电技术;相关项目度电碳排放较 2023 年同类煤电机组平均碳排放水平降低 20%左右、 显著低于现役先进煤电机组碳排放水平,为煤电清洁低碳转型探索有益经验。到 2027 年,煤电低碳发电技术路线进一步拓宽,建造和运行成本显著下降;相关项目度电碳排放较 2023 年同类煤电机组平均碳排放水平降低 50%左右、接近天然气发电机组碳排放水平,对煤电清洁低碳转型形成较强的引领带动作用。
【参考链接】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407/content_6963501.htm
《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
【发布单位】国务院
【发布日期】2024年5月23日
【重要内容】(七)建筑节能降碳行动
1.加快建造方式转型。严格执行建筑节能降碳强制性标准,强化绿色设计和施工管理,研发推广新型建材及先进技术。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积极推动智能建造,加快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因地制宜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推动余热供暖规模化发展。到2025年底,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新建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面积较2023年增长2000万平方米以上。
2.推进存量建筑改造。落实大规模设备更新有关政策,结合城市更新行动、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推进热泵机组、散热器、冷水机组、外窗(幕墙)、外墙(屋顶)保温、照明设备、电梯、老旧供热管网等更新升级,加快建筑节能改造。加快供热计量改造和按热量收费,各地区要结合实际明确量化目标和改造时限。实施节能门窗推广行动。到2025年底,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较2023年增长2亿平方米以上,城市供热管网热损失较2020年降低2个百分点左右,改造后的居住建筑、公共建筑节能率分别提高30%、20%。
3.加强建筑运行管理。分批次开展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节能督查检查。建立公共建筑运行调适制度,严格公共建筑室内温度控制。在大型公共建筑中探索推广用电设备智能群控技术,合理调配用电负荷。
【参考链接】https://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405/content_6954322.htm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推动绿色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发布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日期】2024年4月20日
【重要内容】(六)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针对太阳能、风电、水电、核电等能源产业生产、建设和运营期间的风险特性,提供全生命周期保险保障。探索推进新型储能、氢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新能源领域的保险创新,覆盖研发、制造、运维等关键环节风险。通过保险机制为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提供风险解决方案。为传统能源绿色升级改造提供保险保障。
【参考链接】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404/content_6947537.htm
《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清单(第一批)》
【发布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
【发布日期】2024年3月30日
【重要内容】第一批清单共纳入47个项目,其中北京大兴区采育镇地热供暖示范项目、长沙机场绿色能源示范项目入选。
【参考链接】https://www.ndrc.gov.cn/xwdt/tzgg/202404/t20240416_1365684.html
《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工作方案》
【发布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
【发布日期】2024年3月12日
【重要内容】到2025年,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建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面积比2023年增长0.2亿平方米以上,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比2023年增长2亿平方米以上,建筑用能中电力消费占比超过55%,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取得积极进展。
《方案》提出,各地区要结合实际制定供热分户计量改造方案,明确量化目标任务和改造时限,逐步推动具备条件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按用热量计量收费,户内不具备供热计量改造价值和条件的既有居住建筑可实行按楼栋计量。北方采暖地区新竣工建筑应达到供热计量要求。加快实行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相结合的两部制热价,合理确定基本热价比例和终端供热价格。
因地制宜推进热电联产集中供暖,支持建筑领域地热能、生物质能、太阳能供热应用,开展火电、工业、核电等余热利用。推动农村用能低碳转型,引导农民减少煤炭燃烧使用,鼓励因地制宜使用电力、天然气和可再生能源。
【参考链接】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403/content_6939607.htm
《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单位】住房城乡建设部
【发布日期】2024年3月27日
【重要内容】《方案》明确,以供热、供气、城市生命线工程、建筑节能改造等为重点,分类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到2027年,对技术落后、不满足有关标准规范、节能环保不达标的设备,按计划完成更新改造。
《方案》提出,按照《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4年版)》《锅炉节能环保技术规程》(TSG 91)、《工业锅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4500)、《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等要求,更新改造超过使用寿命、能效等级不满足工业锅炉节能水平或2级标准、烟气排放不达标的燃煤锅炉。重点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优先改造为各类热泵机组。按照《热水热力网热力站设备技术条件》(GB/T 38536)、《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 19762)、《城镇供热用换热机组》(GB/T 28185)等要求,更新改造超过使用寿命、能效等级不达标的换热器和水泵电机。积极推进供热计量改造,按照供热计量有关要求,更新加装计量装置等设备。
【参考链接】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404/content_6944067.htm
《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发布单位】国家能源局
【发布日期】2024年3月18日
【重要内容】促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持续向好发展,因地制宜推进超低排放热电联产集中供暖和地热、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供暖,逐步发展电力、工业余热、核能供暖等多种清洁供暖方式,推动具备条件的清洁供暖项目稳妥有序实施。推进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以点带面加快农村能源清洁低碳转型。修订天然气利用政策,推动天然气在新型能源体系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发布《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典型案例集》,通过典型示范带动转型发展。
【参考链接】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403/content_6941170.htm
关于印发《节能降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24〕338号)
【发布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
【发布日期】2024年3月17日
【重要内容】第六条本专项重点支持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循环经济助力降碳等方向,重点支持内容包括:
(一)碳达峰碳中和先进技术示范及应用项目。支持“双 碳”领域技术水平领先、减排效果突出、示范效应明显的项目建设,重点支持列入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清单的项目。支持 国家碳达峰试点城市和园区使用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替代化石能源示范项目。支持规模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项目建设。工业重点领域绿色低碳技术攻关项目通过其他资金渠道支持。
(二)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节能降碳项目。支持电力、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化工、焦化、纺织、造纸、印染、机械、数据中心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重点用能单位和园区能源梯级利用、能量系统优化等综合能效提升,供热基础设施节能升级改造与综合能效提升,中央和国家机关节能改造等
列入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清单的参照技术攻关管理并按支持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控制,其他碳达峰碳中和先进技术示范及应用项目、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节能降碳项目支持资金按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20%控制,循环经济助力降碳项目支持资金按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15%控制,单个项目支持资金原则上不超过1亿元。
【参考链接】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ghxwj/202404/t20240408_1365534.html
《关于202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单位】国家财政部
【发布日期】2024年3月13日
【重要内容】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围绕污染防治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安排340亿元,继续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水污染防治资金安排267亿元,加强大江大河、重要湖泊、重点海域保护治理。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安排44亿元,支持开展涉重金属历史遗留尾矿库治理和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农村环境整治资金安排40亿元,扩大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范围。
全年新增税费优惠超过2.2万亿元。积极扩投资促消费。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额度3.8万亿元,将城中村改造、5G融合设施等纳入投向领域,将供热、供气等纳入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推动交通、水利、能源等利当前惠长远的重大项目建设。
【参考链接】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403/content_6939289.htm
《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2024年版)》
【发布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能源局
【发布日期】2024年02月02日
【重要内容】4.4 传统能源清洁低碳转型
4.4.1 煤炭清洁生产
4.4.2 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4.4.3 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和清
洁高效支撑性调节性电源建设
6.5 城乡能源基础设施
6.5.1 城镇电力设施智能化建设运营和改造
6.5.2 城镇一体化集成供能设施建设和运营
6.5.3 城镇集中供热系统清洁化、低碳化建设运营和改造
6.5.4 农村清洁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
【参考链接】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403/content_6935418.htm
《锅炉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发布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国家能源局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29日
【重要内容】强化分类指导,加强锅炉生产制造、建设运行、回收利用等全链条管理,大力推进锅炉节能降碳减污改造,推动锅炉设备“能源品种多元化、燃煤锅炉大型化、燃气锅炉冷凝化、小型锅炉电气化、电站锅炉高参数化”转型升级,持续提升锅炉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水平,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提供有力支撑。
到2025 年,工业锅炉、电站锅炉平均运行热效率较 2021 年分别提高 5 个百分点、0.5 个百分点,燃煤电站锅炉全面实现超低排放,燃煤小锅炉淘汰取得积极进展,废旧锅炉规范化处置和回收利用水平有效提升。
到2030 年,工业锅炉产品热效率较 2021 年提高 3 个百分点,平均运行热效率进一步提高;新建大型电站锅炉最低稳燃负荷满足电站机组最小技术出力要求,存量燃煤电站锅炉节能降碳和灵活性改造取得积极进展;锅炉污染治理水平全面提升。
【参考链接】https://zfxxgk.ndrc.gov.cn/web/iteminfo.jsp?id=20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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