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开展国家组织药物涂层球囊类、泌尿介入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确定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中选结果产生后,协议采购量的确定规则、流程和时间安排。

时间安排
通知明确,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的协议采购量确认功能将于2026年2月27日至2026年3月12日开放。医疗机构需在此期间登录平台(fuwu.nhsa.gov.cn,进入“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服务”—“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信息填报”),在“协议采购量确认”栏目完成操作。时间窗口有限,务必抓紧。
协议采购量如何确定
通知将采购品种分为两类:非竞争不充分品种和竞争不充分品种,分别制定了不同的分配规则。
1.非竞争不充分品种的竞价单元
第一步是梯度分配协议采购量,核心是“按中选排名,梯度分配”。所谓梯度分配,简单来说,就是中选排名越靠前,获得的协议采购量比例越高。

以表1为例:
按规则一中选:
排名第1:可获得医疗机构需求量的100%
排名第2:90%
排名第3:80%
排名≥4:70%(同时产生10%的待分配量)
按规则二中选:可获得60%(同时产生20%的待分配量)
按规则三中选:可获得40%(同时产生40%的待分配量)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当出现非整数时,系统会自动向上取整至个位。
第二步是剩余量的分配,剩余量由三部分组成:
医疗机构报量但非中选产品需求量的80%
医疗机构报量但企业未申报产品需求量的80%
中选产品的待分配量
那么,剩余量由谁来决定?答案是医疗机构。但分配时需遵循一定规则:
医疗机构在同一品种内,可以选择排名由低到高排序的前40%的中选企业(按规则三中选的企业除外)。
前40%可以包含哪些企业?这里的“前40%”是按中选排名从低到高排序,即排名靠后的企业(但仍有资格参与剩余量分配)中,取前40%的企业。
“填报过需求量的中选企业”指的是哪些企业?指的是在报量阶段,医疗机构曾经填报过其需求量的中选企业,即使这些企业排名不在前40%,也可作为选择对象。
也就是说,剩余量的分配,给了医疗机构一定的自主选择权,但选择范围有明确限制,且按规则三中选的企业不参与剩余量分配。
2.竞争不充分品种的竞价单元
对于竞争不充分的品种,规则略有不同,主要依据竞价比价价格占最高有效申报价的比例来梯度分配。

表2显示:
按规则一中选:
排名第1:可获得80%
排名第2、3:70%(同时产生10%的待分配量)
按规则二中选:60%(同时产生20%的待分配量)
按规则三中选:40%(同时产生40%的待分配量)
第二步的剩余量分配也类似,但选择对象略有不同:
可选择排名由低到高排序的前40%的中选企业
也可选择填报过需求量的按规则一中选的企业
这意味着,在竞争不充分的品种中,按规则一中选的企业即使排名不高,只要医疗机构填报过其需求,也可参与剩余量分配。
通知还特别说明了几类产品的特殊分配规则:
刻痕金属丝的外周血管药物涂层球囊(用于动静脉瘘透析通路)、约束金属网的外周血管药物涂层球囊(用于膝上部位)、具备负压吸引功能的输尿管介入鞘(不具备测量靶向部位生理压力功能):剩余量可不分配给同品种内其他特征的产品。
输尿管介入鞘/镜(具备测量靶向部位生理压力功能):医疗机构可根据需求自行决定是否分配剩余量以及分配多少。
显然,这类特殊产品的剩余量分配更加灵活,但也需谨慎操作。
此外通知中提到,“各品种按需求量占比由低到高排名,累计达到2%(含)的医疗机构,在分配剩余量时,可自主分配给任意中选企业。”也就是说需求量占比排名更低的前2%小型医疗机构,拥有更大的分配自主权。
失信企业的处理:如果中选企业被某一省份依据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评定为“严重”或“特别严重”失信,该省份有权拒绝该企业在当地中选。这意味着,失信企业将失去该省份的市场机会。
确保“带量”真实、分配合理
通知强调,各级医保部门要深刻认识集采工作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医疗机构按规则自主选择剩余量,分配结果需经医疗机构确认。同时,要加强账号管理,杜绝虚报、错报、改报等问题,确保“带量不实”的情况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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