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司受厦门市翔发房屋拆除工程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委托,拟招聘构建物保留项目负责人1名,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3.品行端正,有责任感,能吃苦耐劳;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情形:
1.现役军人;
2.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校在读生);
3.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具体条件:各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附件1:《厦门市翔发人才交流服务有限公司招聘岗位信息表》。年龄计算到2023年8月,最高年龄要求35岁是指1987年8月(含)后出生的人员,依此类推。2、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全面、逐项对照报考岗位要求等,确认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并严格按照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要求进行报名,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现场报名时将对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不通过的,将告知报考人员不通过原因。为保证招聘工作的时间安排进度,难以在短期内完全审核无误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一个环节,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联系电话如有变更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否则后果自负。3、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原则上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情况特殊的,经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


(二)报名时间:2023年8月22~25日
(具体时间:上午08:30-11:30,下午15:30-17:30,周末、节假日除外)具体地点:翔安区鸿翔西路1888号2号楼13层(导航厦门市翔安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1.《厦门市翔发人才交流服务有限公司招聘报名表》(附件2.)一份;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身份证复印正反两面);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户口簿复印首页及本人页);5.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报考的人员,须提供学历认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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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办法
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直接面试方法。经过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均可直接进入面试程序。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请及时关注我司公众号“翔发人才 翔安派遣”。


体检与考察
本次招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检人选从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等,按要求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在得知体检结果3日之内,可按相关规定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到其他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哺乳期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相应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体(复)检费用报考人员个人自理。体检具体时间、地点请及时关注我司公众号“翔发人才 翔安派遣”。
(一)公示。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本公众号公示3个工作日。
(二)聘用。公示结果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服务期限1年(即签订1年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1个月)。已就业的报考人员须于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目内由本人提供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用工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三)工资待遇。构建物保留项目负责人岗位的购买服务人员,年费用控制在15万元以内,最终以主管部门核定为准。 在面试后、办理聘用手续前,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或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考察资格的,或因故退出的,或因故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委托单位会同我司研究决定是否递补(每个聘用名额仅可递补一次,拟递补人员自动放弃递补资格或其他原因未能实施递补的,均不再顺延递补)。
已进入办理购买服务手续等就业程序的,拟聘用人员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等情形出现的名额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一)用于报考的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用于报考的学位,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持境外学历(位)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二)本次招聘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详见附件3)作为岗位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的依据。其他来源的专业指导目录不作为本次报考和审核的依据。报考者应严格按照所持证书(认证报告)上内容只字不差、如实填写所学专业。(三)经聘用后办理劳务派驻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四)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相关附件下载请点此处

附件1.《厦门市翔发人才交流服务有限公司招聘岗位信息表》
附件2.《厦门市翔发人才交流服务有限公司招聘报名表》
附件3.《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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