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行性研究报告,作为我国投资项目决策的 “定盘星”,其发展历程是一部伴随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的制度演进史。
一、理论引入:从 “舶来品” 到 “试点田”(1978—1982 年)
20 世纪 70 年代末,随着国门打开,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UNIDO)、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推行的可行性研究理论与方法,通过《工业可行性研究编制手册》等著作正式传入我国。1978—1979 年,这套理论开始在国内试点应用;1982 年,山西平朔煤矿等中外合作项目率先开展可行性论证工作,因其在项目论证中的科学价值而受到高层重视。这一阶段,可行性研究从陌生的 “舶来品”,逐步成为项目决策的 “新工具”。
二、制度确立:从 “可选动作” 到 “法定程序”(1983—2001 年)
1983 年,原国家计委发布《关于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的试行管理办法》,标志着可行性研究正式纳入我国基本建设程序,成为项目审批的必备环节。1987 年,《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一版)》发布,统一了全国投资项目的财务评价、国民经济评价标准,让 “算账” 有了权威标尺。这一阶段,可研报告从 “可选动作” 升级为 “法定程序”,为我国投资决策的科学化奠定了制度基础。
三、体系完善:从 “框架初成” 到 “规范统一”(2002—2022 年)
2002 年,《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试用版)》印发,首次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了可研报告的编制框架,明确了内容深度与技术要求。此后,随着投资体制改革的深化,可研报告的应用场景不断拓展,从政府投资项目延伸至企业投资、境外投资等领域。2023 年,《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通用大纲(2023 年版)》和《参考大纲》印发,进一步明确了《指南》与《大纲》的承继关系,其中《通用大纲》为政府投资项目提供了强制通用的编制依据,《参考大纲》则为企业投资项目提供了分类适用的参考,让可研报告的编制更加精准、规范。
四、时代价值:从 “决策依据” 到 “治理工具”
如今,可行性研究报告早已超越 “项目审批材料” 的范畴,成为我国投资项目管理的核心治理工具。它既是政府调控投资方向、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抓手,也是企业防范投资风险、提升决策质量的关键支撑;既是衔接规划与项目的纽带,也是保障项目落地、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石。在新发展格局下,可研报告将继续在推动高质量投资、服务国家战略中发挥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