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及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并结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5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火炬〔2026〕3号)的相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表及年度发展报告的填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填报范围(一) 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表填报对象为经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备案、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尚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注:已纳入北京统计联网直报系统且注册在示范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无需重复填报此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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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与年度发展情况报告填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相关要求,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5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火炬〔2026〕3号),现就本市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表与年度发展情况报告填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一)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表填报对象为经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备案,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尚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注:已纳入北京统计联网直报系统且注册在示范区内的企业,无需重复填报此项报表。
(二)高新技术企业年度发展情况报告填报对象为经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备案,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尚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填报路径统一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统一身份认证与单点登录平台”(网址:https://hjrz.chinatorch.org.cn)在线填报。操作路径:登录平台→进入“工业和信息化部火炬统计调查”→点击“我要办理”→选择“企业统计年报”或“高企发展情况”→进入“数据管理”进行填报。
三、填报要求
请仔细阅读系统内的“操作说明”与“指标解释”,并关注填报界面的相关提示。
填报完成后,请根据系统提示处理警告项与错误项:
对警告项,需逐条提交书面原因说明。
对错误项,如确属企业真实数据,请及时联系所在区科技主管部门或分园管委会进行备案说明。
四、统计年报表补充材料提交对于2025年度营业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在完成统计年报表系统填报后,须另行提交盖章材料:
材料内容:从系统导出、带有水印的报表封面。
处理要求:封面需经单位负责人手写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提交方式:将上述封面扫描为PDF文件,以“系统内记录的企业全称”命名,于2026年4月22日至4月24日期间,发送至所在区科技主管部门或分园管委会指定邮箱。
五、填报时间安排(一)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表
企业填报截止时间:2026年3月31日(星期二)前。
系统集中审核时间:2026年4月1日(星期三)至4月20日(星期一)。
结果查看与修改:请企业于2026年4月21日(星期二)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并按要求完成数据修改。
(二)高新技术企业年度发展情况报告
企业填报截止时间:2026年5月31日(星期日)前。
进度查询:该报告填报后系统不直接显示审核结果。企业可通过平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模块下的“企业发展情况报表(年报)”栏目查询办理进度。
六、重要事项提示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及《工作指引》相关规定,在资格有效期内,企业累计两年未按规定时限报送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将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请各企业务必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确保按时、准确完成填报工作。
特此通知。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2026年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