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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中医药大学合作共建专家租车服务项目市场调研公告

   日期:2026-02-10 17:05:33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本站编辑    评论:0    
天津中医药大学合作共建专家租车服务项目市场调研公告

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为统筹车辆服务资源、提升管理效率,我院拟对车辆租赁服务进行公开市场调研,本次调研仅为市场价格征集,具体采购内容以后续发布的正式采购文件为准。欢迎具备相应资质与服务能力的供应商积极参与。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天津中医药大学合作共建专家租车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与服务内容

本项目旨在为天津中医药大学合作共建专家提供安全、高效、便捷的车辆租赁接送服务,具体要求如下:

1.服务范围:为接送天津中医药大学合作共建专家提供车辆租赁接送服务。  

2.根据实际需求量提供车辆及驾驶员,并按照我院提供的运行时刻表和运行路线要求运行,如需进行调整,需经双方协商一致确认后予以更改。

3.往返区域及线路:天津中医药大学新校区(天津市静海区北华南路)途经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西青区王兰庄昌凌路88号)、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天津市河北区增产道69号)、天津中医药大学附属保康医院(天津市南开区玉泉路61号)、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红桥区北马路354号)、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医医院(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杭州道90号)终点到达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医医院(天津市滨海新区北塘院区柳州东道292号)。

4.具体接送时间:从天津中医药大学新校区(6:30)出发至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医医院,当日工作完成后从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医医院返回至天津中医药大学。(根据医院工作需要可调整具体往返时间)。

5.车型要求:供应商需具备齐全的车辆型号,可提供7座及以上各类车型;所有车辆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定期开展维护保养、通过安全检测,确保车况良好、安全设施完备,车辆相关证件手续齐全,完全符合国家及地方法定运营要求。

6.服务保障:  

(1)提供24小时联系电话,确保及时响应;  

(2)驾驶员须为公司正式员工,具备合法驾驶资格;  

(3)优先保障医院用车需求,应提前一天告知车辆信息和驾驶员联系方式,并于出车当日提前10-2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4)遇临时任务须在30分钟内安排车辆到位;

(5)供应商自行支付驾驶员工资、餐费、运输费、运输保险费、油费、高速费、维修费、保养费及其他应有的一切费用。承运期间因交通违章、交通事故、车辆故障等不能按计划执行任务时,须及时安排接驳车辆,确保将乘车人员及时送达目的地。

7.责任承担:服务期间,因驾驶员违规操作、车辆故障等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的各类事故、用车延误及相关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及相应费用。

8.费用结算:按照租赁车辆的实际使用情况据实结算相关费用。

三、服务年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履行合同义务;  

2.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与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无相关违规失信记录;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5.须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合法有效的汽车租赁备案证明、许可证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不允许供应商将项目进行分包、转包,严禁挂靠经营。

五、调研时间

本次市场调研时间为2026年2月10日-2月12日

六、提供资料清单

有意向参与本次调研的供应商,须提交以下相关资料(所有提交资料均为复印件,且需加盖供应商公司公章,确保真实有效),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汽车租赁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有效期内的《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

3.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公司相关资料:包括公司简介(含公司规模、员工人数等核心信息)、驾驶员相关资料、员工社保缴纳凭证等;

5.用车租赁服务报价单(需明确报价标准、结算方式等关键信息,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6.《诚信承诺书》(需加盖公司公章,承诺所提交资料真实有效、无违规失信行为等)。

七、响应供应商须知

1.供应商须对所提交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若经查实存在虚假资料,将取消其参与调研资格,并纳入我院供应商黑名单;

2.提交资料不全、不符合本公告要求或逾期提交的,均视为无效响应,不予接收。

八、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及资料递交时间:2026年2月10日至2月12日17:30,请有意向参与调研的公司,根据规定时间递交材料。

资料递交方式:电子版发送至xqzy2026@163.com,以邮件发送标注时间为准。联系电话:022-60837860,柴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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