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 —— 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2026 年 1 月修订)》
修订《第 4 号 —— 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新增《第三号 污染物排放》《第四号 能源利用》《第五号 水资源利用》三项应用指南,中英文版本同步发布
与前期《第二号 应对气候变化》共同构建绿色转型议题指南体系,覆盖环境关键领域
详细规范风险评估、工作流程、数据核算方法等实操难点,强化规范性同时兼顾行业包容性
为 2026 年 "十五五" 开局、A 股 ESG 信息披露 "首考" 提供实操指引
二、《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2026 年 1 月修订)》
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更新《第 13 号 —— 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新增上述三项环境议题指南
2025 年 8 月版指南同时废止,确保科创板公司披露要求与主板一致
针对科创板企业特点,强化科技创新与可持续发展融合披露要求
三、三项新增应用指南要点
规范排放物种类、总量控制、处理方式及环境影响披露
提供排放数据核算方法,明确合规要求与减排成效展示标准
聚焦能耗总量、结构、清洁能源占比等核心指标
提供能耗核算公式,引导企业优化能源管理、降低碳排放
细化用水量、用水强度、循环利用率等指标披露
鼓励水资源循环系统建设,推动节水型生产模式
四、意义与影响
形成 "指引(强制底线)+ 指南(实操参考)" 的可持续披露规则体系
为上市公司提供 ESG 报告 "说明书",解决 "披露什么、如何披露" 问题
促进企业完善环境管理,提升信息透明度与绿色融资能力
助力资本市场绿色转型,服务国家 "双碳" 战略和高质量发展大局
免责声明:
本文基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公开信息整理,仅作政策解读与信息传播使用,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合规操作指引及决策依据。上交所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相关指南的最终解释权、修订权均归上海证券交易所所有,相关监管要求的落地与执行请以交易所官方最新发布文件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