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 要
在“能耗双控”时期,考核指标经历了三次重要变化:①2022年08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②2022年10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的通知》,界定作为原材料的能源消费,即能源产品不作为燃料、动力使用,而作为生产非能源产品的原料、材料使用的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的目标考核内。③2024年01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加强绿色电力证书与节能降碳政策衔接大力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的通知》,明确了非化石能源不纳入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
因此,单位GDP能耗指标在三次调整过后,我们认为“(能源消费总量-原料用能总量-非化石能源消费总量)/GDP”是单位GDP能耗强度考核范畴变化后的计算公式。
原料碳排是单位碳排放强度和单位能耗强度考核的重要差异
我们根据碳排放强度公式:二氧化碳排放总量除以国内(地区)生产总值两个指标计算得出,进一步推导,认为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和单位GDP能耗强度考核中,原料用能及其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是主要考核中的重点差异之一。
原料用能指用作原材料的能源消费,即能源产品不作为燃料、动力使用,而作为生产非能源产品的原料、材料使用,具体范畴表述为:用于生产非能源用途的烯烃、芳烃、炔烃、醇类、合成氨等产品的煤炭、石油、天然气及其制品等,属于原料用能范畴;若用作燃料、动力使用,不属于原料用能范畴。因此,我们认为,能耗单位强度到碳排放单位强度考核重要差异在原料,化工是考核差异的重要领域。
风险提示:
01
1.1. 能耗考核中原料用能不纳入能耗考核范畴
1.1.1. 能耗考核指标的三次变化:原料用能不纳入能耗考核范畴
在“能耗双控”时期,考核指标经历了三次重要变化:
2022年08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的可再生能源,现阶段主要包括风电、太阳能发电、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以各地区2020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为基数,“十四五”期间每年较上一年新增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在全国和地方能源消费总量考核时予以扣除。
2022年10月27日,国家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界定作为原材料的能源消费,即能源产品不作为燃料、动力使用,而作为生产非能源产品的原料、材料使用的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的目标考核内。进而用于生产非能源用途的烯烃、芳烃、炔烃、醇类、合成氨等产品的煤炭、石油、天然气及其制品等,属于原料用能范畴的能源消耗,在考核单位GDP能耗计算的能源消费总量中扣除。
2024年01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加强绿色电力证书与节能降碳政策衔接大力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的通知》。《通知》明确了非化石能源不纳入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在“十四五”省级人民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中,将可再生能源、核电等非化石能源消费量从各地区能源消费总量中扣除,据此核算各地区能耗强度降低指标。1.1.2. 能源消费总量的范围



1.1.3. 能源消费总量的范围

1.2. 碳排放强度考核的公式-原料用能是重要差异点之一
根据自然资源部官网信息,“碳排放强度”是指每单位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所带来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该指标主要是用来衡量一国经济增长同碳排放量增长之间的关系,如果一国在经济增长的同时,每单位国民生产总值所带来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在下降,那么说明该国就实现了一个低碳的发展模式。与整体碳排放目标不同,碳排放强度指标是一个相对的指标,它是相对于经济增长来说会减少多少,而整体碳排放目标是一个绝对的指标,是一个国家在一定的时间里碳排放量应控制在什么水平。
我们根据碳排放强度公式:二氧化碳排放总量除以国内(地区)生产总值两个指标计算得出,进一步推导:
①将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分拆为各类能源消费总量×该能源单位能耗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从而将碳排放强度和能耗强度相挂钩,非能源的碳排放等均列入“其他碳排”;
②将能源消费总量拆分为化石能源和非化石能源;
③将化石能源消费总量拆分为原料用能消费总量和非原料用能消费总量(燃料、动力等,为方便简写为“燃料等”);
④根据生态环境部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口径,非化石能源二氧化碳排放因子默认为“0”,因此在计算公式中非化石能源单位能耗碳排放强度可以按照“0”计算,相当于非化石能源不纳入能源消耗总量,与单位GDP能耗指标调整后的算法一致。
⑤因此在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和单位GDP能耗强度考核中,原料用能及其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是主要考核中的重点差异之一。
1.3. 能耗单位强度到碳排放单位强度考核重要差异在原料,化工是考核差异的重要领域
根据2022年10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的通知》中界定:原料用能指用作原材料的能源消费,即能源产品不作为燃料、动力使用,而作为生产非能源产品的原料、材料使用,具体范畴表述为:用于生产非能源用途的烯烃、芳烃、炔烃、醇类、合成氨等产品的煤炭、石油、天然气及其制品等,属于原料用能范畴;若用作燃料、动力使用,不属于原料用能范畴。
因此,我们认为,能耗单位强度到碳排放单位强度考核重要差异在原料,化工是考核差异的重要领域。02
2.1. 碳排放政策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2.2.欧美等国家和地区碳排放目标的调整
2.3.碳排放政策对化工产业发展产生限制性不利影响
分析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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