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采购方式  滤芯  甲带  带式称重给煤机  气动隔膜泵  减速机型号  无级变速机  链式给煤机  履带  减速机 

【天风化工】碳中和系列报告4:化工行业或是能耗强度到碳排强度考核的重要变化之一

   日期:2026-01-28 05:44:30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本站编辑    评论:0    
【天风化工】碳中和系列报告4:化工行业或是能耗强度到碳排强度考核的重要变化之一

摘  要

单位能耗强度和单位碳排强度考核中,原料差异是重点之一,化工行业或为差异重点

能耗双控时期,考核指标经历了三次重要变化:202208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202210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的通知》界定作为原材料的能源消费,即能源产品不作为燃料、动力使用,而作为生产非能源产品的原料、材料使用的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的目标考核内202401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加强绿色电力证书与节能降碳政策衔接大力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的通知》明确了非化石能源不纳入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

因此,单位GDP能耗指标在次调整过后,我们认为“(能源消费总量-原料用能总量-非化石能源消费总量)/GDP”是单位GDP能耗强度考核范畴变化后的计算公式

原料碳排是单位碳排放强度和单位能耗强度考核的重要差异

我们根据碳排放强度公式:二氧化碳排放总量除以国内(地区)生产总值两个指标计算得出,进一步推导,认为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和单位GDP能耗强度考核中,原料用能及其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是主要考核中的重点差异之一

原料用能指用作原材料的能源消费,即能源产品不作为燃料、动力使用,而作为生产非能源产品的原料、材料使用,具体范畴表述为:用于生产非能源用途的烯烃、芳烃、炔烃、醇类、合成氨等产品的煤炭、石油、天然气及其制品等,属于原料用能范畴;若用作燃料、动力使用,不属于原料用能范畴。因此,我们认为,能耗单位强度到碳排放单位强度考核重要差异在原料,化工是考核差异的重要领域。

风险提示碳排放政策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欧美等国家和地区碳排放目标的调整;碳排放政策对化工产业发展产生限制性不利影响。

01

单位能耗强度和单位碳排强度考核中,原料差异是重点之一,化工行业或为差异重点

1.1. 能耗考核中原料用能不纳入能耗考核范畴

1.1.1. 能耗考核指标的三次变化:原料用能不纳入能耗考核范畴

“能耗双控”时期,考核指标经历了三次重要变化:

202208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的可再生能源,现阶段主要包括风电、太阳能发电、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以各地区2020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为基数,“十四五”期间每年较上一年新增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在全国和地方能源消费总量考核时予以扣除。

20221027日,国家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界定作为原材料的能源消费,即能源产品不作为燃料、动力使用,而作为生产非能源产品的原料、材料使用的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的目标考核内。进而用于生产非能源用途的烯烃、芳烃、炔烃、醇类、合成氨等产品的煤炭、石油、天然气及其制品等,属于原料用能范畴的能源消耗,在考核单位GDP能耗计算的能源消费总量中扣除。

202401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加强绿色电力证书与节能降碳政策衔接大力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的通知》。《通知》明确了非化石能源不纳入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在“十四五”省级人民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中,将可再生能源、核电等非化石能源消费量从各地区能源消费总量中扣除,据此核算各地区能耗强度降低指标。

1.1.2. 能源消费总量的范围

根据国家统计局标准,单位GDP能耗由能源消费总量和国内(地区)生产总值两个指标计算得出。计算公式为:
能源消费总量是指一定时间内,一个国家(地区)国民经济各行业和居民生活消费的各种能源的总和。能源包括:一次能源,一次能源通过加工转换产生的二次能源和同时产生的其他二次能源其中,一次能源是指自然界中以天然形式存在,不经任何改变或转换的天然能源资源,包括原煤、原油、天然气、水能、核能、风能、太阳能、地热能、海洋能、生物质能等。二次能源是指为了满足生产工艺或生活的特定需要以及合理利用能源,将一次能源直接或间接加工转换产生的其他种类和形式的人工能源,如由原煤加工转换产出的洗煤、焦炭、煤气等,由原油加工产出的汽油、煤油、柴油、燃料油、液化石油气等,由原煤或石油或天然气转换产出的电力、热力等。在核算能源消费总量过程中,一次能源、二次能源不能重复计算。

1.1.3. 能源消费总量的范围

依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加强绿色电力证书与节能降碳政策衔接大力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的通知》,考核单位GDP能耗的公式中,属于原料用能范畴的能源消耗,在考核单位GDP能耗计算的能源消费总量中扣除非化石能源不纳入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十四五省级人民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中,将可再生能源、核电等非化石能源消费量从各地区能源消费总量中扣除,据此核算各地区能耗强度降低指标。因此,单位GDP能耗指标在两次调整过后,我们认为如下公式更能反映出考核强度下降要求的指标:

1.2. 碳排放强度考核的公式-原料用能是重要差异点之一

根据自然资源部官网信息,碳排放强度是指每单位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所带来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该指标主要是用来衡量一国经济增长同碳排放量增长之间的关系,如果一国在经济增长的同时,每单位国民生产总值所带来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在下降,那么说明该国就实现了一个低碳的发展模式。与整体碳排放目标不同,碳排放强度指标是一个相对的指标,它是相对于经济增长来说会减少多少,而整体碳排放目标是一个绝对的指标,是一个国家在一定的时间里碳排放量应控制在什么水平。

我们根据碳排放强度公式:二氧化碳排放总量除以国内(地区)生产总值两个指标计算得出,进一步推导:

将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分拆为各类能源消费总量×该能源单位能耗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从而将碳排放强度和能耗强度相挂钩,非能源的碳排放等均列入“其他碳排”;

将能源消费总量拆分为化石能源和非化石能源;

将化石能源消费总量拆分为原料用能消费总量和非原料用能消费总量(燃料、动力等,为方便简写为“燃料等”);

根据生态环境部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口径,非化石能源二氧化碳排放因子默认为0”,因此在计算公式中非化石能源单位能耗碳排放强度可以按照0”计算,相当于非化石能源不纳入能源消耗总量,与单位GDP能耗指标调整后的算法一致。

⑤因此在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和单位GDP能耗强度考核中,原料用能及其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是主要考核中的重点差异之一。

1.3. 能耗单位强度到碳排放单位强度考核重要差异在原料,化工是考核差异的重要领域

根据202210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的通知》中界定:原料用能指用作原材料的能源消费,即能源产品不作为燃料、动力使用,而作为生产非能源产品的原料、材料使用,具体范畴表述为:用于生产非能源用途的烯烃、芳烃、炔烃、醇类、合成氨等产品的煤炭、石油、天然气及其制品等,属于原料用能范畴;若用作燃料、动力使用,不属于原料用能范畴。

因此,我们认为,能耗单位强度到碳排放单位强度考核重要差异在原料,化工是考核差异的重要领域

02

风险提示

2.1. 碳排放政策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国家密集出台的各项“双碳”政策,其实执行赖于各部委、地方政府、各个工业领域的细节政策来完成,对于各项“双碳”目标的完成,各个层级的政策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2.2.欧美等国家和地区碳排放目标的调整

欧美处于“碳中和”阶段,其目标完成和具体的政策执行取决于欧美各国政府,其“碳中和”目标存在完成时限、完成度等调整风险。

2.3.碳排放政策对化工产业发展产生限制性不利影响

化工部分细分产业碳排放强度较大,在国家“双碳”政策背景下,部分细分领域或受到政策影响,产生发展受限、企业成本抬升等不利影响。

分析师声明

本报告署名分析师在此声明:我们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或相当的专业胜任能力,本报告所表述的所有观点均准确地反映了我们对标的证券和发行人的个人看法。我们所得报酬的任何部分不曾与,不与,也将不会与本报告中的具体投资建议或观点有直接或间接联系。

一般声明

除非另有规定,本报告中的所有材料版权均属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获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及其附属机构(以下统称“天风证券”)。未经天风证券事先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修改、发送或者复制本报告及其所包含的材料、内容。所有本报告中使用的商标、服务标识及标记均为天风证券的商标、服务标识及标记。

本报告是机密的,仅供我们的客户使用,天风证券不因收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天风证券的客户。本报告中的信息均来源于我们认为可靠的已公开资料,但天风证券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及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本报告中的信息、意见等均仅供客户参考,不构成所述证券买卖的出价或征价邀请或要约。该等信息、意见并未考虑到获取本报告人员的具体投资目的、财务状况以及特定需求,在任何时候均不构成对任何人的个人推荐。客户应当对本报告中的信息和意见进行独立评估,并应同时考量各自的投资目的、财务状况和特定需求,必要时就法律、商业、财务、税收等方面咨询专家的意见。对依据或者使用本报告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天风证券及/或其关联人员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本报告所载的意见、评估及预测仅为本报告出具日的观点和判断。该等意见、评估及预测无需通知即可随时更改。过往的表现亦不应作为日后表现的预示和担保。在不同时期,天风证券可能会发出与本报告所载意见、评估及预测不一致的研究报告。

天风证券的销售人员、交易人员以及其他专业人士可能会依据不同假设和标准、采用不同的分析方法而口头或书面发表与本报告意见及建议不一致的市场评论和/或交易观点。天风证券没有将此意见及建议向报告所有接收者进行更新的义务。天风证券的资产管理部门、自营部门以及其他投资业务部门可能独立做出与本报告中的意见或建议不一致的投资决策。

特别声明

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天风证券可能会持有本报告中提及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并进行交易,也可能为这些公司提供或争取提供投资银行、财务顾问和金融产品等各种金融服务。因此,投资者应当考虑到天风证券及/或其相关人员可能存在影响本报告观点客观性的潜在利益冲突,投资者请勿将本报告视为投资或其他决定的唯一参考依据。

注:文中报告节选自天风证券研究所已公开发布研究报告,具体报告内容及相关风险提示等详见完整版报告。

本文作者与团队信息

证券研究报告:《行业专题研究-碳排放系列报告:化工行业或是能耗强度到碳排强度考核的重要变化领域之一
对外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7日
报告发布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获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本报告分析师:
郭建奇 SAC执业证书编号:S1110522110002
唐婕 SAC执业证书编号:S1110519070001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皖ICP备20008326号-18
Powered By DESTO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