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仲裁委员会财务制度健全、各项收支真实完整,会计报表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规定编制,2025年财务状况如下:
一、案件收支情况
2025年度,本委共受理各类民商事仲裁案件14件,案件标的额总计347.05万元。预收仲裁费用为8.97万元,结案17件(含2024年转结5件),实收仲裁费用为15.18万元,支出仲裁员报酬5.09万元,支出书记员补助0.36万元,未出现任何财务负面问题。
二、资产、负债和净资产情况
保山仲裁委员会开设银行账户1个。2025年保山仲裁委员会资产合计:10.23万元。固定资产原值3.74万元,累计折旧1.68万元,净值2.05万元。负债合计-0.084万元,净资产合计10.31万元。
三、财务收支情况
2025年初净资产19.7万元,收入合计15.34万元,其中提供服务收入15.18万元,其他收入0.17万元。2025年费用合计25.63万元,其中业务活动成本23.36万元,包括支付仲裁员报酬5.09万元,书记员补助0.36万元,支付仲裁秘书工资12.8万元,快递费0.056万元,兼职会计劳务费1.2万元,仲裁案件公告费0.13万元,广告制作费0.74万元,办公费用0.35万元,仲裁员外出培训差旅费0.51万元,定制仲裁委宣传用纸杯0.95万元,报销仲裁秘书差旅费0.33万元,仲裁委办公室改造费0.45万元,仲裁委秘书工装费0.37万元,微信公证号认证费0.03万元。管理费用2.15万元,其中水费0.028万元,电费0.55万元,固定资产折旧1.55万元,办公用品采购0.027万元。其他费用0.12万元,其中跨行转账手续费支出0.0056万元,网银服务费0.12万元。期末净资产变动额-10.29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