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50******52社旗段先生:大水毁了庄稼补的钱已经登记了,一直没发。
南阳市财政局回复:段先生反映事项:2024年水灾有2亩多花生被冲毁,一直没发补助款。经查,2024年中央下达农业救灾资金(水灾)647万元,根据县统计的灾害情况,由于资金有限,朱集镇分的救灾资金较少,根据豫财农水【2023】91号文件精神,朱集镇把本次的救灾资金用于农田沟渠疏浚费,没有直接补助农户。已给反映人解释,该农户也理解、认可。
177******79市区唐先生:在私人单位做会计,在老板指示下违规了,会计有责任吗?
南阳市财政局回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了会计人员的法律责任,不存在例外条款。因此,会计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应按照情节承担相应责任。

152******05卧龙陆营张先生:救灾补助是怎么补助的?2022年看到一个公告,落款撕掉了没有看到是哪个单位,公告内容涉及危房改造、退伍补助、60岁养老特殊津贴等,想具体了解这些救助是怎么补助?
南阳市财政局回复:张先生反应的问题涉及业务较多,逐一回复如下。
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目前,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年满16周岁(除在校学生、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可以参保缴费,按年缴费,最低缴费年限不低于15年,年满60周岁可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目前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为省定标准173元。
关于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发放范围及标准:依据《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经费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豫民文〔2013〕118号),凡2011年11月1日以后退出现役、在部队选择自主就业并领取一次性退役金的退役士兵,发给一次性经济补助经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经费发放标准为:义务兵每服现役1年补助4500元;士官在此基础上每多服现役1年补助1000元。
关于农村危房改造:按照《南阳市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宛建村镇[2023]15号),我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行计划、任务、资金、目标、责任“五到县”。具体内容为:
一、补助对象。农村危房改造保障对象主要是: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补助对象应是符合一户一宅政策且唯一住房的农户。
二、补助对象的认定。补助对象的认定严格执行先确认身份信息,后鉴定危房等级的工作程序。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依据县级乡村振兴、民政部门提供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名单组织开展住房安全性鉴定(评定),对无房户或经鉴定(评定)住房确属C级或D级的农户列为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对象。无房户指无自有房屋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由农户本人申请、村级评议、乡镇审核等措施认定。
三、实施程序。农户是实现其住房安全的责任主体,对于发现的房屋安全隐患,应提出改造申请并组织实施。各地要严格落实个人申请、村级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工作程序。对于保障对象中失能失智无法提出申请的特殊人员,由村委会(社区)帮助其提出改造申请。各县(市、区)要严格落实保障对象公示制度,将保障对象基本信息和审查结果进行公示,确保审批程序公平、公正、公开。
四、补助标准及资金。农户自筹资金为主、政府予以适当补助。农村危房改造维修加固原则上每户不高于18000元,拆除重建或选址新建原则上每户不高于50000元。农房抗震改造采用新建原则上每户不高于8000元,采用加固的原则上每户不高于30000元。
133******38杨先生:镇平水利局南水北调引水工程,2025年4月给小麦毁了 ,赔钱的报告已经报给镇平财政局,现在迟迟没有消息。
南阳市财政局回复:2026年1月15日,收到交办信息后,我局高度重视,迅速与水利局对接沟通,现将情况汇报如下:杨先生反映的问题,是水利部门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涉及工程前期费用。水利部门已完善项目报账资料,财政部门积极筹措资金,完成当月“三保”支出后,及时拨付到位。2026年1月15日上午11点48分,与当事人杨先生电话联系沟通,电话接通,当事人对答复表示满意。

网友留言:
网友:单位财务部的财务人员是不是必须持有会计证,如果没有是否违规?
南阳市财政局回复:2017年11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十一部法律的决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一号公布,自2017年11月5日起施行。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删除了关于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规定,自施行之日起,从事会计工作不再要求“持证上岗”。
网友:想问一下,如果企业发生伪造会计凭证、编制虚假财务报告的行为,具体会追究哪些人的责任?比如单位负责人、财务总监、会计人员各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会不会影响企业的信用评级?
南阳市财政局回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二十万元以上的,对单位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二十万元的,可以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公职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处分;其中的会计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违规违法受到法律处罚的企业,将会影响企业信用等级评定。
网友:注册会计师在外面有一些企业挂靠以此来牟利,这样是否违规?
南阳市财政局回复:根据《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2019财政部99号令)以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会协〔2008〕9号)规定,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是违规行为,省级注会管理部门每年定期对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和挂名执业行为进行专项检查,也欢迎广大群众对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行为到省财政监督检查局举报。
网友:市民如果想找会计师事务所做审计、验资,怎么判断这家事务所靠不靠谱?咱们有没有白名单?
南阳市财政局回复:会计师事务所的设立备案、行政监管均为省级财政部门权限,对会计师事务所的查询请登录“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官网查询。
会计工作是经济社会运行的重要基础,它记录经济活动、反映经营成果、服务决策分析,可以说与各行各业、千家万户都有着密切的联系。会计科的核心职责,就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服务和管理好全市的会计人员与会计事务,努力营造一个规范、透明、高效的会计工作环境。
近期重点推进了以下几项工作:
第一,宣传贯彻新法规,筑牢诚信根基。国家新修订的《会计法》已经正式实施,这是我们会计领域的一件大事。新法的核心是进一步强化财会监督,严肃财经纪律,坚决遏制财务虚假。我们将通过官网、公众号、专题培训等多种渠道,全力做好新法的宣传和解读工作,引导广大会计从业人员学法、懂法、守法,共同守护好会计信息的“生命线”——真实与公允。
第二,优化考试服务,助力人才成长。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是会计人才队伍建设的关键环节。考试前我们将致力于提供清晰指引:通过官网及时、准确地发布报考条件、流程和注意事项。考试中保障公平公正:严格按照规定组织考试,维护每一位考生的合法权益。考试后提升服务体验:优化证书申领、信息查询等后续服务流程,探索更加便捷的线上服务方式。
第三,抓实继续教育,促进能力提升。会计知识更新很快,持续学习是每位从业者的必修课。我们将进一步规范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丰富学习平台和课程资源,严格学分登记,确保大家能够方便、高效地完成年度学习,不断提升专业胜任能力。
注册会计师服务中心核心职责就是服务好全体会员和行业发展,监督执业质量和职业道德,最终推动行业健康发展,提升行业公信力,更好地服务社会。
近期重点推进了以下几项工作:
第一,坚守执业质量生命线,强化行业自律监管。会计报告的质量,直接关系到社会公众的决策。我们将更关注过程的规范性:通过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压实会计师事务所责任。严肃惩戒违规行为:对于不当执业、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坚决公开处理,维护行业清风正气。
第二,筑牢职业道德防火墙,深化行业诚信建设。诚信是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基石。我们将完善诚信档案体系,将执业质量检查结果、奖惩情况等记入档案,并探索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第三,提升专业服务能力,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面对新经济、新业态,我们致力于推动行业转型升级,鼓励会计师事务所不仅做好传统的审计报告,更要在管理咨询、绩效评价、内控建设、等高端领域发力,为社会提供更有价值的专业服务。

1月16日8:30-9:30南阳市技师学院副院长金春雨带队值班《行风热线》,主要介绍南阳技师学院招生及社团工作开展情况。
参加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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