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FRS:财务报告概念框架2018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 制定
上海财经大学 钱逢胜上海市财政局 乔元芳翻译
原文发布日期:2018年12月29日
转载自:中国会计视野论坛“CPA业务探讨”版面
发帖人:qiaoyf
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概念框架已经成为制定、完善会计准则以及实现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重要基础,受到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信息使用者和会计理论研究者的重视。2010年,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认为,财务报告概念框架存在某些重要领域尚未涉及,某些领域的指南尚不清晰,某些方面内容已经过时的缺陷。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与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于2004年决定联合对各自会计准则中的《概念框架》进行修订,并于2010年联合发布了修订后《财务报告概念框架》的第一章和第三章,之后双方又陆续发布了“报告主体”的讨论稿和征求意见稿。2012年,双方决定重启概念框架修订。但由于双方对有关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决定单独推进概念框架项目,于2013年7月发布了《财务报告概念框架的复审与评论》(A Review of the Conceptual Framework for Financial Reporting)讨论稿。2015年5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了《财务报告概念框架》征求意见稿, 2018年3月29日,国际会计准则理事正式发布《财务报告概念框架》。对1989年版概念框架和2010年版概念框架进行了重大修订。新版概念框架共计8章,分别是:通用目的财务报告的目标、有用财务信息的质量特征、财务报表和报告主体、财务报表要素、确认和终止确认、计量、列报和披露以及资本和资本保持概念。
IFRS:财务报告概念框架2018
目 录
财务报告概念框架的地位和目的
第1章 通用目的财务报告的目标
第 2 章 有用财务信息的质量特征
第 3 章 财务报表和报告主体
第 4 章 财务报表要素
第 5 章 确认和终止确认
第 6 章 计量
第 7 章 列报和披露
第 8 章 资本观和资本保全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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