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事故简况
2021年1月14日,在新江湾城F区F1-D地块商办项目内,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三局一公司)现场工人从基坑返回地面的过程中发生高处坠落事故,造成二人重伤。
2 评估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强化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督促事故责任单位将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促进责任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预防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展开事故后核查评估。杨浦区安委办牵头,会同区应急局、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区建设管理委组成“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14’高处坠落重伤事故后评估工作组”,并邀请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技术力量共同参加。
评估工作组编制《生产事故后评估工作方案》,明确了评估对象、评估内容、评估方法及工作安排,对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14’高处坠落重伤事故责任追究、行政处罚落实及整改措施落实的情况进行事故后评估,形成本评估报告。
3 评估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八十八号,2021年修正)
(2)《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
(4)《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生产安全事故后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沪应急统评〔2020〕82号)
4 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4.1行政处罚措施
梅某某,中建三局项目经理,行政处罚款已缴清,事故责任追究已落实。
4.2其它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刘某某,现场作业人员,中建三局对其事故责任追究已落实。
(2)赵军,现场作业人员,中建三局对其事故责任追究已落实。
5 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吸取事故教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检查
已针对事故情况组织各作业单位召开专项会议,通报事故相关情况,宣贯防止高处坠落事故的要求,安排开展专项隐患排查工作,对隐患排查治理实行闭环管理。
(2)关于事故按要求上报的制度或规定
经现场问询,现任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员均知晓安全事故上报及处理相关的基本要求。
(3)规范用工情况
查见项目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合同附有进场承诺书,对双方生产安全权责事项进行简要约定。
(4)作业人员进场管理情况
对施工现场入场,由分包公司提前报备,入场、退场时予以核销。
(5)作业人员开展三级安全教育情况
随机抽取3名作业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登记表、考核试卷,教育时长、培训内容基本符合相关规定。
(5)现场作业“三违”管理情况
对“三违”行为的进行内部监督处罚形成《安全、文明施工罚款单》,覆盖高处作业、动火、抽烟、文明作业等内容。
(6)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查见《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纪律》等19项制度,以及《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等14项操作规程;施工现场基本能够按照对应制度和规程的要求进行作业。
(7)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水平
对项目现职项目经理、安全管理员进行书面安全知识测试,结果通过。
6 意见与建议
(1)规范建设工程的安全过程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资料档案,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书面化痕迹管理。
(2)规范隐患排查整治的管理台账,及时监督、复核隐患的整改情况,确保闭环,场所安全风险能够得到控制,避免隐患失控转化为事故。
(3)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做好进场施工单位的施工安排,在高风险的特殊作业、交叉作业、协同作业环节进行严格现场管理。
7 评估意见
综合意见认为该起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工作已基本落实,相关人员已吸取事故经验教训并开展相应的培训教育,涉事企业事故预防与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已基本落实。
“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14’高处坠落重伤事故”
事故后评估工作组 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