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武汉一家药企委托上海2家CSO邀请药店经理、医生、护士等336人参加药店推广会、科室会,向参会人员赠送茶叶、U盘共8.46万元,被认定为涉及商业贿赂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处以120万元罚款。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2021年,当事人委托上海**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等两家单位通过邀请26家药店、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36名药店经理、医生和护士等工作人员参加“恩替卡韦分散片科室推广会”和“午时茶颗粒推广会”,在参会中向参会人员赠送了茶叶、U盘,涉及商业贿赂总金额84600元。
基于以上,执法机关认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九条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处罚如下:罚款120万元。
#医药 #医疗器械 #药企 #商业贿赂 #企业合规 #反不正当竞争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2021年,当事人委托上海**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等两家单位通过邀请26家药店、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36名药店经理、医生和护士等工作人员参加“恩替卡韦分散片科室推广会”和“午时茶颗粒推广会”,在参会中向参会人员赠送了茶叶、U盘,涉及商业贿赂总金额84600元。
基于以上,执法机关认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九条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处罚如下:罚款1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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