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赣人社发【2019】3号)、《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发【2022】30号)文件的要求,通过对泰和县华鑫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2024年1-2期电子商务师培训申报资料的审核,有38名学员符合电子商务师培训补贴要求,标准为每人1200元,金额总计4.56万元。按文件规定补贴给泰和县华鑫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现对符合补贴标准的人员进行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期为7天,即2024年4月11日-4月17日
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4月17前拨打举报电话:0796-8636308、8638818
泰和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