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温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以及《鹿鼎园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之约定,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鹿鼎园小区业委会、监委会(下称两委会)在听取了部分业主、业主代表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决定采用公开报名应聘的方式选聘候选物业服务企业,现将选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拟选的候选物业服务企业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5年以上的物业服务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应无犯罪记录。
2.在管的服务项目中具有良好声誉,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在温州市至少有3个以上单项面积超过 10 万平方米的住宅项目。
4.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具有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岗位资格证书或具备物业行业协会颁发的项目经理证书以及具有三年以上住宅项目经理的管理经验,且无犯罪记录。
二、物业服务标准和费用
1.综合管理服务、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公共区域绿化日常养护服务及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日常运行保养、维修服务等,物业服务标准不得低于《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试行)》中的一级服务标准。
2.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
(1)住宅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2元至3元/月/平方米(不含公共能耗费)。
(2)机动车泊位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60元至80元/月/个。
(3)公共部位收入分成比例:归全体业主所有。
(4)收费形式为包干制。
三、物业服务合同期限3年,采用1+2模式(即在第1年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前3个月无小区业主大会法定多数反对的,自动续签第2年物业服务合同;在第2年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前3个月无小区业主大会法定多数反对的,自动续签第3年物业服务合同)。
四、采取公开报名应聘的方式选聘候选物业服务企业
1.在鹿鼎园小区官方公众号《鹿宸印业主汇》发布选聘候选物业服务企业公告,应聘的候选物业服务企业至少需要5家,否则需延长报名期直至满5家。
2.应聘的候选物业服务企业应根据小区物业服务的需求制定包含企业信用等级、物业服务细则、商务报价、带资情况、服务合同模板等内容的物业服务方案,文件密封盖章后于2024年2月25日之前提交至鹿鼎园业主委员会。带资及服务质量保证金应单独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内容包括承诺该款项用于小区改造及确保服务质量,并承诺物业服务合同签订后30日内汇入业委会账户。
3.业委会、监委会组织召开线下业主代表大会(代表名单详见公众号《关于鹿鼎园业主代表名单的公示》),由应聘物业服务企业到会介绍方案概况,由业主代表大会投票,依据得票数由高至低,依次产生3家候选物业服务企业,进入后续业主大会投票环节。
4.将入选的3家候选物业服务企业信息在小区公示栏公示。
5.将入选的3家候选物业服务企业提交小区业主大会投票表决,产生最终中选物业服务企业。若入选的3家均未获得小区业主大会法定多数通过的,将业主人数同意票第一名的候选物业服务企业再次提交小区业主大会投票表决,若获得小区业主大会法定多数通过的,则确定为最终聘用物业服务企业。如第一名候选物业服务公司放弃候选资格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约,则依得票率顺序选择其他被选企业入围第二轮,直至满足业主大会召开条件。
小区业主委员会联系人:陈超 联系号码:13868807192
特此公告!
鹿鼎园业主委员会
202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