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30424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30424号建议的答复
一、积极支持麻城市开展分布式钢厂前期工作。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钢铁冶炼项目备案管理的意见》,新建钢铁冶炼项目应符合国家和省布局规划、产业政策、能耗与环境保护要求,省发改委将会同麻城市围绕合规园区、能耗指标、环境容量等新建钢铁冶炼项目建设条件开展研究,对项目可行性及外部条件进行论证评估,积极协调解决项目前期工作问题和困难。
二、加强先进产能项目推介。综合考虑麻城市资源禀赋、发展条件和比较优势,加强产业规划和政策引导,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龙头钢铁企业和社会资本到麻城考察洽谈,推动符合麻城市合规园区产业导向的项目落户。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关决策部署,加强业务指导和协调服务,科学开展专项论证评估,积极推动麻城市钢铁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