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肥市加快推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合政办秘〔2022〕28号)、《关于印发<合肥市加快推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合经信医药〔2022〕265号)、《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和鼓励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合政办秘〔2017〕211号)及其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2023年9月12日-9月18日)。
业务咨询:市经信局医药处 63538802
投诉电话:市经信局机关党委 63538563

来源: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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