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帮扶政策
1.财政支持产业发展政策要求是什么?
答:省级安排到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 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比例不低于 60%,重点 支持联农富农产业发展,优先保障到人到户 项目资金需求。省乡村振兴产业周转金优先 支持脱贫县和重点帮扶县带动帮扶脱贫人 口的产业项目。
2.发展高质量庭院经济奖补政策是什么?
答:对发展庭院经济的脱贫户和监测 户,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支持,每户奖 补不超过 2000 元,由衔接补助资金列支。省 级财政统筹安排 2 亿元,对发展庭院经济成效显著的县予以奖补。
3.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是什么?今 年我省对实际种粮农民补贴政策有哪些?
答: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原则上为种 地农民已确权颁证到户的拥有承包权的耕 地。补贴标准为 67 元/亩。为适当弥补农资 价格上涨增加的种粮成本支出,保障种粮农 民合理收益,今年中央财政安排我省实际种 粮农民一次性农资补贴 2.38 亿元,省财政 安排 0.33 亿元。具体按照大豆 20 元/亩、 油料 10 元/亩、小麦 7.5 元/亩、玉米 4.2 元/亩、杂粮 6.6 元/亩、薯类 3.6 元/亩的 补贴标准执行。
4.农机购置补贴方面有哪些政策?
答:优先保障粮油生产等重点机具及丘陵山区特色农业生产、农业绿色发展、数字化发展所需机具,应补尽补。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实 施方式为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 级结算、直补到卡(户)。农机购置补贴实行 定额补贴,补贴额度平均约为农机具价格的 30%左右。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机具按照 价格的 35%给予补贴。
5.我省今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专 项补贴如何执行?
答: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今年任务是 82 万亩,在中央财政补助 150 元/亩的基 础上,省财政再补助 50 元。在操作方式上, 可 以 补 现 金 ,可以补实物,也可以购买社会 化服务,重点用于种子、化肥、农药、机具 及病虫草害防治、耕种收一体化作业等环 节,具体补助方式县级确定。
6.今年我省对规模种养业和设施农业支持政策有哪些?
答:规模种养业重点支持粮改饲、肉牛、 肉羊和奶业发展。一是实施粮改饲每亩补贴 不超过 160 元,重点支持青贮玉米、苜蓿、 燕麦草等优质饲料作物种植和收贮。二是对 50 个奶牛家庭牧场、奶农合作社和奶牛规 模养殖场进行改造提升,支持老旧牧场改 造、奶牛生产性能测定,提升奶牛养殖场标 准化管理和奶牛单产水平,每个不高于 32 万元。设施农业主要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用于新、扩建高标准日光温室、全钢架大棚, 新建日光温室每亩补助 3 万元、改造老旧温 室每亩补助 2 万元,发展夏秋冷凉蔬菜每亩 补助 100 元。
7.对农业龙头企业自建项目支持政策是什么?
答:对带动能力强、产业链条长、科技 含量高的农业龙头企业自建项目(享受财政资金扶持的项目除外),按照上年实际投资 额(不低于 2 亿元)由省财政对前 20 名的企 业给予一次性奖补,投资额在 5 亿元(含)以 上的,每户奖补 1000 万元,其余每户奖补 500 万元。
8.对农业龙头企业品牌培育支持政策有哪些?
答:首获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和山西省 质量奖、提名奖的农业龙头企业,在享受现 有奖励额度基础上,省财政分别给予品牌培 育补助 200 万元、100 万元和 50 万元、25 万元。
9.对农业龙头企业贴息扶持政策有哪些?
答:省级以上龙头企业用于正常生产经 营所产生的贷款,且贷款利率不超过同期贷 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 倍的,由省财政按照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0%的利率予 以贴息,且对每个企业的年贴息额不超过 60 万元。
10.省级特色产业帮扶基地入围申报条件是什么?
答:入围申报应符合以下条件:
(1)利益联结。基地至少与脱贫村或 脱贫户建立 3 种以上的紧密型利益联结方式。
(2)增收带动。至少符合其中一项: 一是直接吸纳农户就业务工 50 人次以上, 或辐射带动农户 350 户以上(其中脱贫户 50%)。农户年均增收不少于 3000 元。二是 帮扶基地与村集体形成股份合作或其他合 作方式,原则上带动村集体年均增收不低于 3 万元。
(3)示范引领。基地运行至少 1 年以上,“土特产”优势明显,具备一定规模。产业发 展具有一定的科技含量,产销一体多元符合 现代经营体系。
(4)经营发展。基地经营效益平稳, 年度营业额不低于 200 万元或年增长率不低 于 8%,净利润不低于 50 万元或年增长率不 低于 8%,资产负债率低于 60%。
就业帮扶政策
1.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政策是什么?
答:对跨省和省内县外务工就业的脱贫 劳动力(含监测对象)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跨省务工的每年最高不超过 1500 元;省内 县外务工的每年最高不超过 600 元。对跨省 务工和省内县外务工脱贫劳动力(含外出灵 活就业人员),各县可自主确定分类分档 定额补贴标准,采取定额方式发放。
2.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稳岗补助政策是什么?
答:对当年在同一用工单位累计务工就 业 6 个月以上、平均月工资达到 1000 元以 上的脱贫户和监测户劳动力,按每人每月
200 元的标准给予 6 个月稳岗奖补。对就业 帮扶车间与脱贫户、监测户劳动力签订半年 以上劳动合同的,按照实际工作月数,给予 每人每月 200 元的稳岗补助。
3.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有哪些?
答:对有培训意愿且未实现就业的脱贫 户、监测户劳动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做到 应培尽培。支持引导各类培训机构根据包括 帮扶车间在内的企业吸纳脱贫户、监测户劳 动力需求开展技能培训。培训期间每人每天 给予 15 元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开展 订单式、项目制培训的培训机构,在培训结 束后就业率达到 80%的给予培训补贴。
4.劳务中介职业介绍补贴标准是什么?
答: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职业培训机构、 家政服务企业以及经认定的劳务经济人等,面向脱贫户和监测户劳动力开展公益性职 业介绍和有组织劳务输出,根据接受服务后 实际就业人数给予职业介绍补贴。在县域内 就业且签订半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每人不 超过 300 元;向省内县外用人单位介绍成功 且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每人不超过 500 元;向省外介绍成功且签订一年以上劳 动合同的,每人不超过 800 元。
5.“一户一公岗”和就业帮扶公益岗位 政策有哪些?
答:过渡期内对实施“一户一公岗”托底安置政策的上岗人员进行重点监测,其中仍存在返贫风险的,可继续采取公益岗位兜底安置。新增的就业帮扶公益岗位,优先安置脱贫户、监测户劳动力及易地搬迁户中的弱劳力、半劳力和年龄偏大、技能偏低、就业困难的劳动力。岗位补贴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 50%,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 险,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每次签 订期限不超过一年。
6.灵活就业和自主创业支持政策有哪些?
答:支持脱贫户和监测户与经营主体合 作,居家从事订单式、计件式务工领取报酬。支持平台企业通过外卖、即时配送、同城货 运等方式,优先吸纳脱贫户、监测户劳动力 灵活就业。对返乡回流人员中自主创业的脱 贫户、监测户劳动力,按规定落实税费减免、 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和创业培训等支持政 策。一次性创业补贴总额为 5000 元,创业 场租补贴每年为 3000 元。创业补贴为一次 性补贴,创业场租补贴为巩固衔接过渡期内 给予补贴,最多补三年。
7.乡村工匠培育支持政策是什么?
答:(1)对乡村工匠以及乡村工匠名 师、大师领办创办的传统工艺特色产业发展 项目,按程序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 乡村振兴项目库,统筹使用衔接推进乡村振 兴补助资金、定点帮扶资金。
(2)鼓励支持乡村工匠设立乡村工匠 工作站、名师工作室、大师传习所,对其开 展师徒传承、研习培训、示范引导、精品创 作、组织实施传统工艺特色产业项目等,按 规定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金融机构给予信 贷支持。
(3)对乡村工匠开展学历和非学历提 升教育培训,培养传统工艺专业人才。鼓励 乡村手工业者、乡村工匠参加相应职业工种 的技能等级评价认定。
(4)鼓励符合条件的乡村工匠参加职 称评审,文化和旅游部门优先将符合条件的乡村工匠纳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 人、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评选范围,妇联 可按照有关规定在进行城乡妇女岗位先进 集体(个人)评选表彰活动时对乡村工匠倾 斜支持。
8.乡村振兴致富带头人培训对象和支持政策有哪些?
答:重点遴选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新 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带头人、就业帮扶 车间经营管理者、小微企业主、农民合作 社 负 责 人 、家庭农场主、种养业大户和农业 产业化企业负责人,非遗传承人、乡村工匠、 中高等院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入乡创 业创新人员等为培训对象。
支持政策有:
(1)统筹培训资源,依托龙头企业、 科技园区、新型经营主体、产业示范园,开 展专题培训、实践观摩、学习交流,强化后续跟踪服务,持续提升培训培育效果。 (2)乡村振兴致富带头人培训资金从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予以安排,按规定落实培训和就业补贴政策。 (3)做好创业培育孵化与后续跟踪服务,落实有关产业培育、财政奖补、创业贷款、金融保险等扶持政策。
金融帮扶政策



1.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支持对象是哪些?
答: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以户为单位发 放小额信贷。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可参照执行。
2.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贷款金额、贷款期限如何规定?
答:贷款金额,原则上 5 万元(含)以 下,对个别确有需要且具备还款能力的,可予以追加贷款支持,单户不得超过10 万元。贷款期限为 3 年期(含)以内。
3.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贷款利率怎么执行?
答: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以贷款市场报 价利率(LPR)放款,贷款利率可根据贷款 户信用评级、还款能力、贷款成本等因素适当浮动,1 年期(含)以下贷款利率不超过 1 年期 LPR,1 年期至 3 年期(含)贷款利率 不超过 5 年期以上 LPR。贷款利率在贷款合 同期内保持不变。
4.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担保方式、贴息方式是什么?
答:担保方式为免担保、免抵押。贴息 方式为对符合贴息条件 5 万元(含)以内的 贷款给予全额贴息;5 万元以上部分贷款 不 予 贴息 ,也不纳入风险补偿范围。
5.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风险补偿机制是什么?
答:已设立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的县保持现行机制基本稳定,鼓励其他地区通过适当方式分担贷款风险。
6.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贷款条件是什么?
答:申请贷款人员必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并具有完全民 事行为能力;必须通过银行评级授信、有贷 款意愿、有必要的劳动生产技能和一定的还 款能力;必须将贷款资金用于不违反法律法 规规定的产业和项目,且有一定市场前景;借 款人年龄原则上应在 18 周岁(含)-65 周岁 (含)之间。
7.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贷款用途有什么要求?
答:坚持户借、户用、户还,精准用 于贷款户发展生产和开展经营,不能用于结 婚、建房、理财、购置家庭用品等非生产性 支出,也不能以入股分红、转贷、指标交换 等方式交由企业或其他组织使用。
8.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截止时间是什么?
答: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31 日。
社保帮扶政策
1.社会救助制度有哪些?
答: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和急 难社会救助。基本生活救助分:最低生活 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专项社会救助 分: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 救助、自然灾害救助和其他救助帮扶;急难 社会救助分: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 讨人员救助、突发公共事件困难群众急难 救助。
2.低保申报条件有哪些?
答:户籍状况、家庭经济状况(家庭收 入、家庭财产)是审核确认低保对象的基本 要件。持有本省常住户口的居民,共同生活 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 规定条件的,应当按规定程序确认为低保 对象。
3.如何申报低保?
答:以家庭为单位,确定一名共 同 生 活 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 请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 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其他人代为提 出申请。
4.如何落实低保渐退机制?
答:鼓励具备就业能力的低保家庭成员 积极就业,对就业后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 地低保标准的低保家庭,可给予 6 个月的 渐退期。
5.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是什么?
答: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 ,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 法定义务人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老年人、残 疾人和未成年人,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 助供养范围。
6.什么是临时救助?
答:临时救助是国家对遭遇突发事件、 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原因导致基本生 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 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 的家庭和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 助。根据困难情形,临时救助对象可分为急 难型救助对象和支出型救助对象。 急难型救助对象。主要包括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和个人。
支出型救助对象。主要包括因子女接受 学前、高中和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教育(不 含自费择校生)、医疗等生活必需支出突 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一 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原则上其家 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应低于当地上年度人均 可支配收入,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有关规定。
7.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是什么?
答: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排临时救助备用金,用于处理紧急性突发事件。
8.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 护理补贴领取范围及补贴标准是什么?
答: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是城乡低 保、低保边缘家庭中的所有持证残疾人。重 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是所有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且需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和三 级、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2023 年,困难残 疾人生活补贴为 80 元/人/月,重度残疾人 护理补贴一级、二级为 105 元/人/月,三级、 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为 52.5 元/人 /月。
9.基础养老金算不算低保家庭、特困人 员的收入?
答: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不计入低保家庭、特困人员收入。除此以外, 政府和社会给予的临时性生活救助金,困难 在校学生的救助金、生活补贴和在校学生 获得的奖学金、助学贷款等;老年人高龄 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 理补贴,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 费;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属于特困人 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的赡养(抚养、扶养)费,这些都不计入低保家庭、特困人员收入。
10.我省补充养老保险政策内容是什 么?
答:已参加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可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参加补充养老保险。
缴费及补贴标准。按年缴费,设 200 元、500 元、1000 元、2000 元、5000 元共 五个档次。政府对参加补充养老保险缴费给 予资金补贴。缴 200 元补贴 70 元、缴 500 元补贴 120 元、缴 1000 元补贴 200 元、缴 2000 元补贴 360 元、缴 5000 元补贴 600 元。
待遇领取。参加补充养老保险的城乡居 民,年满 65 周岁、累计缴费满 15 年、且已享受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可 以按月领取补充养老保险待遇。补充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 全部存储额除以 120。在此基础上,政府补 贴(出口补)每人每月为 20 元;年满 80 周 岁的,每人每月再提高 10 元。对无子女或 子女无赡养能力、经有关部门认定年收入低 于政府公布的低收入标准的 65 周岁及以上 城乡老年居民予以倾斜(与低保、特困群 体待遇不同时享受),倾斜标准按有关规 定执行。
11.困难群体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政策有哪些?
答:市县政府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 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 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代缴最低缴费 档次基本养老保险费;按照“四个不摘” 的要求,继续为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员 代 缴 城 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县级人民政府为参加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 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代 缴最低缴费标准补充养老保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