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备案管理制度
遵循规范准备、属地为主、统一备案、分级管理的原则,对辖区内企业开展备案工作,较大和重大的同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扎实推进应急预案修订
依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试行)》,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对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行分析,并对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修订作出结论。按照企业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3年修订一次的工作要求,积极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工作,今年以来,已督促到期修订的94家企业完成了应急预案修订备案工作。
完善环境应急工作体系
编制印发了《宝鸡高新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一步梳理辖区应备案企业名录,督促相关企业及时开展预案评估及修订工作。截至目前已累计完成备案企业共计202家。
参加辖区环境风险较大企业应急预案现场评审会
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体系,明确治理工作组织机构、责任人和责任分工,定期对隐患排查治理开展培训,提高从业人员隐患排查治理能力和风险防范水平。
撰 稿:王 宁
审 签:薛 平
责 编:禾 苗
审 核:张永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