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兴则国家兴,教育强则国家强。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实施了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促进支持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2023年6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对现行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的主要税费优惠政策进行了梳理,按照享受主体、优惠内容、享受条件、政策依据的编写体例,从支持各类教育教学活动、降低教育机构运营成本、鼓励社会力量积极投入教育事业三个方面,形成涵盖 28 项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的指引,便利教育行业及时了解适用税费及优惠政策。
8月26日发出了【学习】教育行业免征增值税的六个情形,今天我们继续看看教育行业里,哪些活动适用增值税简易计税办法:
一、非学历教育服务增值税简易计税
一般纳税人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非学历教育服务,包括学前教育、各类培训、演讲、讲座、报告会等。
二、教育辅助服务增值税简易计税
一般纳税人提供教育辅助服务,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教育辅助服务,包括教育测评、考试、招生等服务。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再保险 不动产租赁和非学历教育等政策的通 知》(财税〔2016〕68 号)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附件 1《营业税改 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