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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医疗器械企业之痛:如何申办物价?

   日期:2023-09-03 17:03:27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12    评论:0    

作者:王强  来源于:A医疗器械研产销大联盟

前言:创新类医疗器械企业拿到产品注册证只是万里长征才走了第一步,更重要的是必须要办理物价,没物价医院没法收费。每个省申报物价的时间,流程都不一样。有十多个省份要求先办国家物价再办省物价,国家物价是在国家医保局办,办理的时间是每年3月和9月。还有一些省份比如上海,湖北可以直接办物价。

物价的申报不是企业,而是三甲医院向医保局申报,物价在医院叫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临床科室每年都可在医院申报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是指未纳入《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经临床试验、专家论证,能够提高诊断治疗水平且诊疗效果明显,可在医疗机构开展的医疗新技术、新项目。医疗服务项目开展所涉及的新增特殊医用材料,参照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管理。

“癌症早筛第一股”诺辉健康在2021年开展了大量的临床推广活动。截至2021年底,诺辉健康已经完成了超过400家医院的物价审批和入院申请,诺辉健康也面临着要办全国物价。很多企业都不知道如何办物价,也有很多朋友问我如何办物价?接下来和大家分享物价申办的流程:

第一步:三甲医院提出物价申请

十年之内医疗器械企业发明的技术绝大多数没有进入临床指南,也没有物价,创新类医疗器械企业没有专门的政府事务部门,有些企业是让当地的省级代理商去办物价并把这个条款写进合同,还有些是厂家区域经理去办,省代或区域经理先是找到当地二家或以上的三甲医院对应的临床科室主任,科室主任同意以后提交申请,申请通过以后把相关文件和资料统一交到医院财务科,由医院财务科统一交到医保局。

个别地方如上海的申报流程会有不同,产品进入上海市场必须先办理医保,激活医保才能使用,才能在医院使用后再办理手术术式,才能提交物价申请。医院提交新技术申请 — 卫计委 — 医学会研讨 — 手术收项目;手术价格由临床提单 — 医院财务科 — 卫计委 — 价格审查指导 ---生成价格。

第二步:医保局审核物价申请,医院临床试用

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的价格在临床使用初期,医疗机构应按照公平合法、诚实信用、质价相符的原则,综合成本测算结果、与技术难度、风险程度相近的项目比价关系以及患者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测算试行价格。必要时,市医保局将对医疗机构进行指导。

医疗机构每年1月及7月底前填写《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监测表》,将每半年度项目临床使用情况、诊疗人次、价格水平、存在问题等相关情况报告医保局。《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备案表》和《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测算表》并报市医保局备案。试行价格在市医保局官网公布后执行。

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试行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确因项目涉及病例极少等客观因素,试行期间医疗机构未发生实际工作量的,在试行期满前3个月,由医疗机构向市医保局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理由清晰充分的,试行期可顺延2年(仅可顺延1次);理由不充分或未在试行期满前提出书面申请的,试行期满后项目终止执行。可由多家三甲医院进行物价的申请。

第三步:医保局物价审批是否通过

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试行期满前(以首家医疗机构获批时间计算),市医保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综合项目备案价格、实际开展情况、项目间比价关系、各方意见建议以及外省市价格等因素,及时开展政府定价及医疗保险支付政策研究。对于继续保留的项目,市医保局将制定统一价格并明确医保支付政策。在浙江的物价办理过程中,专家评审环节医保局是委托浙江省医学会来完成的,上海也是这样。

物价审批能否顺利通过,和申报的医院,专家有关系,通常医院和专家影响力越大,专家越权威通过的概率会越大,反之医院和专家影响力越小,通过的概率会比较低。笔者王强知道安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湘雅二院,哈大附二院,齐鲁医院等大三甲医院都申报过物价,都通过了。

在北京优先办理物价的五大产品,不受试行期限制

为促进创新医疗技术尽早服务于人民群众,北京对试行期满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项目,医疗机构可不受试行期限制,及时向北京市医保局提出优先纳入统一定价和医保支付政策评估论证程序的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具体条件包括:

1.在重大疾病、罕见病诊疗手段或诊疗效果方面填补空白的,或相关管理部门特批加速应用的医疗新技术转化为诊疗服务的项目;

2.来源于古代经典、至今仍广泛使用、疗效确切的中医传统技术以及创新性、经济性优势突出的中医新技术转化为诊疗服务的项目;

3.重大疫情等公共卫生事件期间,对于疫情疾病诊断救治急需的新医疗技术转化为诊疗服务的项目;

4.属于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及创新医疗器械的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转化为诊疗服务的项目;

5.现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其他有必要优先评估论证的项目。

2022年7月11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出:新增价格项目着力支持基于临床价值的医疗技术创新。要加快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受理审核进度,切实加强创新质量把关,旗帜鲜明支持医疗技术创新发展。对优化重大疾病诊疗方案或填补诊疗空白的重大创新项目,开辟绿色通道。

对以新设备新耗材成本为主、价格预期较高的价格项目,做好创新性、经济性评价。审慎对待资本要素驱动、单纯谋求投资回报及地方保护特征的立项诉求,避免按特定设备、耗材、发明人、技术流派等要素设立具有排他性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对区域医疗中心从输出医院重点引进的医疗服务,原则上按本地现有价格项目对接,本地无相应价格项目的,简化价格项目申报流程。

按照鼓励创新和使用适宜技术相结合的原则,研究建立优先审核通道,并适时将条件成熟的新增项目纳入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考虑把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同时也将发挥医疗机构和医学专家的专业作用,充分考虑您提出“设立价格管理专家库”的好建议,逐步建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合理确定与动态调整的机制。

作者王强简介:99家国内外知名医疗器械企业特约培训师,几十场医疗器械高峰论坛和知名医疗器械企业经销商大会演讲嘉宾,北京大学EMBA特约讲师,IPTA国际职业认证培训师,管理沙盘培训师,中国医疗器械营销实战培训第一人,畅销书《成为医疗器械领军者:升维打击缔造行业优势》的作者, 二十多年医疗器械营销管理和培训经验。在《医药经济报》《赛柏蓝器械》《今日头条》《中国医药联盟》《药脉通》等上百个媒体发表上百篇关于医疗器械市场分析,政策和营销管理方面的文章,微信号:wuhanwangq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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