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FRS 17 落地三周年:毕马威 63 家全球险企财报全景扫描,中国样本深度扩容揭示哪些新趋势?
2026 年 6 月,毕马威正式发布《全球保险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概览 ——IFRS 17 实时追踪(中国样本深度扩容)》研究报告。这是毕马威连续第三年对全球保险公司执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7 号 —— 保险合同》(IFRS 17)的财务报告进行穿透式追踪分析。与往年不同的是,本期报告在前期55 家全球大型险企样本的基础上,新增 8 家中国内地大型上市保险公司,总样本规模达到63 家,中国样本的深度扩容成为本次研究的最大亮点。
从区域分布来看,63 家样本公司覆盖 欧洲(49%)、亚太区(28%)、美洲(17%)、非洲(6%)四大区域;从业务板块划分,涵盖综合型(35%)、非寿险(22%)、寿险及健康险(17%)、银保类(16%)以及再保险(10%)五大类型。在 IFRS 17 落地实施的第三个财年,全球保险业的核算体系与关键绩效指标框架已逐步走向常态化运行,而中外险企在会计政策选择、计量模型应用以及披露框架上呈现出的差异与趋同,正是这份报告最值得关注的核心议题。
一、研究背景与核心发现:三年落地,从"合规适应" 走向 "常态运行"
IFRS 17 自 2023 年正式实施以来,全球保险业经历了从首次执行的比较期披露,到第二年的逐步完善,再到第三年的常态化运行。本次研究围绕会计政策与披露和关键绩效指标(KPI)两大维度展开,对 63 家保险公司 2025 年度报告进行了系统分析。
(一)会计政策与披露的总体观察
报告指出,IFRS 17 的披露要求总体上提升了保险公司会计政策的透明度,增强了各公司间经营业绩的可比性。然而,各公司在披露质量与详细程度上仍存在显著差异:部分保险公司能够结合自身实际,详细披露具体核算方法与重要判断;亦有部分主体采用通用性模板化表述,且信息汇总披露层级不一。
相较之下,中国样本公司在会计政策及披露层级上呈现出高度的统一性,体现了行业整体的趋同特征;但与全球保险公司相比,在整体披露偏好上更倾向于采用通用模板及叙述性表达。上述披露质量与详尽程度的差异,对报表使用者理解并对比不同保险公司的经营业绩构成了挑战。
值得关注的是,2025 年报告期内,披露与IFRS 17 相关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保险公司数量有所增加,由 8 家升至 14 家,反映出行业在准则落地过程中持续优化核算方法的趋势。
(二)关键绩效指标的总体趋势
保险公司关键绩效指标整体保持稳定,部分主体在2025 年财务业绩亮点中纳入更多 IFRS 17 相关指标,例如保险服务业绩、合同服务边际等。多数寿险及健康险公司将新业务合同服务边际作为衡量新业务盈利能力的指标,且通常以再保后净额列示;相较之下,中国样本公司更普遍地使用新业务价值作为关键绩效指标。
多数非寿险公司采用基于IFRS 17 的综合成本率,但具体计算方法仍存在差异;开展非寿险业务的主体大多仍保留总保费收入(GWP)作为核心指标,与IFRS 17 相关指标同步列报。多数保险公司将替代性利润指标(如营运利润)作为核心盈利指标,差异主要体现在所得税及投资收益波动方面;相比之下,再保险公司通常直接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口径下的净利润,而非替代性利润指标。
二、会计政策与披露:国内框架聚焦统筹,海外实践灵活多元
IFRS 17 赋予保险公司在多个计量环节的会计政策选择权,而中外险企在这些选择上呈现出截然不同的特征。国内险企在监管统一指导下表现出高度趋同,海外险企则更多体现个性化与灵活选择。
(一)计量模型适用性:PAA 与 VFA 的应用格局
1. 保费分配法(PAA)的广泛应用
在63 家样本公司中,54 家保险公司采用保费分配法(PAA)。其中,19 家对未到期责任负债(LRC)进行折现处理(2024 年为 15 家),33 家对已发生赔款负债(LIC)进行折现处理(2024 年为 33 家)。在保险获取现金流量(IACF)的处理上,22 家将保险获取现金流量直接计入当期费用,未予递延(2024 年为 22 家),而中国样本公司一致选择递延摊销处理,这一差异体现了国内监管对核算稳健性的明确导向。
大多数综合型保险公司、银保类保险公司及非寿险公司选择对保险获取现金流量进行递延处理;一些保险公司采用混合方法,通常在寿险及健康险合同中将保险获取现金流量费用化,而在非寿险业务中进行递延。
2. 浮动收费法(VFA)与风险缓释选择权
样本保险公司中共有41 家对符合特定条件的具有直接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采用浮动收费法进行核算。该特定条件包括:保险公司预计将基础项目公允价值变动回报中的相当大部分支付给保单持有人。2025 年度,有 8 家保险公司披露了其在评估浮动收费法适用条件时对 "相当大部分" 的量化判定标准,其中 6 家采用≥50%的标准,1 家采用≥70%,1 家采用≥80%\\。
在41 家采用浮动收费法的保险公司中,20 家应用了风险缓释选择权(RMO)(2024 年为 19 家),但中国样本公司未有应用风险缓释选择权,在实务现阶段普遍保持审慎稳健的态度。风险缓释选择权允许保险公司将特定金融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而不调整合同服务边际,旨在减少采用浮动收费法计量的保险合同与用于风险管理的金融工具之间的会计错配。
(二)折现率:自下而上法成为主流,中外方法高度一致
根据IFRS 17 规定,保险公司在确定折现率时,可在自上而下法与自下而上法两种方法中择一选用。报告显示,63% 的保险公司采用自下而上法(2024 年为 65%),中国样本公司也普遍采用此方法。寿险及健康险公司是主要的例外情况,表现出多种方法并用的趋势;而再保险公司则全部采用自下而上法。
1. 自下而上法的构成要素
在采用自下而上法的40 家保险公司中,大多数主体以国债收益率或互换利率作为无风险利率基准;部分主体采用了基于欧洲保险和职业养老金管理局(EIOPA)或其他监管机构制定的利率。此外,有 15 家保险公司未披露无风险利率的具体选取方式。
大多数保险公司披露了非流动性溢价(ILP)的确定方法,然而仅有少数保险公司将非流动性溢价与无风险利率分开单独披露。部分保险公司采用基于期限的方法确定非流动性溢价,另一部分公司采用固定假设。在信用风险调整方面,仅 18% 的保险公司披露了对信用风险的调整,大多数保险机构未披露或未明确说明。
2. 折现率曲线的极值差异
各保险公司折现时收益率曲线的极值差异较大。在29 家披露欧元收益率曲线的保险公司中,30 年期的最高利率与最低利率相差 180 个基点;在28 家披露美元收益率曲线的保险公司中,20 年期的最高利率与最低利率相差 243 个基点。美洲地区保险公司披露的折现率普遍高于欧洲地区同业,长期限利率差异更为显著。相较于2024 年,2025 年的短期欧元折现率整体上行,而短期美元折现率整体有所下行。
非流动性溢价对收益率曲线的影响同样显著:欧元无风险收益率曲线与包含非流动性溢价的收益率曲线之间的最大差异出现在15 年期处,差异为117 个基点;美元方面最大差异出现在30 年期处,差异为210 个基点。
(三)非金融风险调整与置信水平:方法多元,中国集中于置信水平法
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多种方法确定非金融风险调整(RA)的金额,2025 年无保险公司变更非金融风险调整的计量方法。全球范围内并行着置信水平法、资本成本法、边际法、情景分析法、不利偏差准备金(PAD)、乘数法等六种方法。相比之下,中国样本公司较为集中地采用置信水平法计量非金融风险调整,披露的置信水平稳定集中于75% 及 75%-85% 区间。
1. 置信水平的披露分布
寿险及健康险的置信水平主要集中在70%-79%的范围内;非寿险公司的置信水平分布更加分散,集中在70%-79%和80%-89%的范围。在披露的置信水平变化方面,大约70% 的置信水平变化来自欧洲保险公司,其中大多数披露了更低的置信水平。
2. 非金融风险调整的分解
70% 的保险公司将非金融风险调整分解为保险服务业绩及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IFIE)(2024 年为 70%),中国样本公司趋势相同,多数将非金融风险调整进行分解。整体而言,综合型保险公司、非寿险公司及再保险公司更普遍地选择分解,而银保类保险公司、寿险及健康险公司选择分拆的比例相对较低。
3. 风险分散效应
39 家保险公司披露其在确定非金融风险调整过程中考虑了风险分散效应,其中52% 采用跨保险合同组合的方式,38% 采用跨集团实体的方式,10% 未披露具体方式。
(四)责任单元与合同服务边际释放:利润确认节奏趋稳
责任单元的确定直接驱动合同服务边际(CSM)释放模式,这涉及重要会计判断。2025 年度,43 家保险公司对责任单元的确定提供了详尽程度不一的披露,其中 29 家公司披露了具体口径,14 家公司披露的信息有限。常见的责任单元调整方法包括:相对权重法调整(24 家)、折现调整(15 家)、弓波调整(7 家)。
1. CSM 释放比例保持稳定
"CSM 释放比例" 反映了期初合同服务边际余额在当期损益中确认的比例,体现了利润确认的速度。数据显示,不同类型保险公司的 CSM 释放比例近三年来基本保持稳定。中国寿险及健康险以及综合型保险公司的CSM 释放比例表现相近,稳定在 8% 至 10% 区间,与全球趋势趋同,整体呈小幅上升趋势。综合型保险公司2025 年 CSM 释放比例较 2024 年小幅下降,主要受少数欧洲和非洲保险公司的影响。
2. CSM 预期释放模式
采用一般计量模型或浮动收费法的保险公司,应按准则要求披露其预计在未来年度计入损益的合同服务边际金额。各保险公司披露的合同服务边际释放期限口径尚未统一:部分公司按自然年度单独披露,部分公司则将若干年度合并进行披露。数据结果显示,再保险板块的合同服务边际确认时点显著前置,前期释放节奏更快,主要原因是再保险机构普遍对包含短期合同在内的所有合同统一采用一般计量模型。与2024 年相比,除银保类保险公司外,各板块保险公司的合同服务边际预期释放模式基本保持稳定。
3. 与未来服务相关的 CSM 变动
采用一般计量模型或浮动收费法的保险公司,若估计变更和假设调整产生的变动与未来服务相关,均需调整合同服务边际,而非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在绝大多数业务板块,与未来服务相关的合同服务边际调整占期初合同服务边际余额的比例较低(未超过10%)。从绝对金额来看,综合型保险公司连续两年产生正向贡献,从 2024 年的 87 亿欧元增加到 2025 年的178 亿欧元;寿险及健康险公司2025 年由负转正,正向影响达112 亿欧元。
(五)披露汇总层级与保险风险披露:透明度持续提升但可比性仍受限
1. 保险合同负债余额调节表的汇总层级
67% 的保险公司以低于报告主体层级的细化层级汇总披露保险合同负债余额调节表(2024 年为 67%)。其中,"计量模型"" 经营分部 "和" 合同组合 " 是应用最广泛的三大披露汇总层级。中国险企在披露层级的选用上较为统一,普遍以"计量模型" 作为主要的汇总披露层级,较为统一地采用非保费分配法(Non-PAA)和 PAA 的层级汇总方式。
2. 保险风险披露的详尽度分化
所有保险公司均提供了风险相关定性披露,但定量披露的详细程度各异。根据详尽度可分为三类:详尽度较高(51%)的保险公司完整列示了多类风险定量数据;详尽度中等(28%)的保险公司提供了大部分但非全部定量信息;详尽度较低(21%)的保险公司仅提供两个或更少类别的定量披露。
3. 索赔进展与敏感性分析
47 家保险公司按要求披露了索赔进展表,其中 28 家同时披露再保前与再保后进展表。在敏感性分析方面,56 家保险公司披露了对损益的影响,45 家披露了对权益的影响,28 家披露了对合同服务边际的影响。利率、死亡率及费用的敏感性披露更为普遍,通胀及赔付相关假设的披露一致性较低。
(六)其他综合收益选择权与金融资产配置:资产负债联动平滑波动
1. OCI 选择权的全面应用
IFRS 17 允许保险公司选择将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全部计入损益或将其分解计入损益与其他综合收益。38 家保险公司对保险合同负债采用其他综合收益(OCI)选择权(2024 年为 37 家),其中中国样本公司亦基本采用了该选择权。非寿险和再保险公司的采用比例达到 100%,综合型为 93%,寿险及健康险为 71%。
2. FVOCI 金融资产的配套配置
与负债端相呼应,40 家保险公司将其大部分或部分债务工具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FVOCI)(2024 年为 37 家),21 家将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 FVOCI(2024 年为 20 家)。100% 的中国险企配置了 FVOCI 金融资产,从资产负债两端应对外部投资市场波动对当期损益的冲击。38 家采用 OCI 选择权的保险公司中,有 33 家将其大部分或部分金融资产分类为 FVOCI,形成了大体一致的对应关系。
3. 资产配置结构因业务而异
债务工具在各分部均占主导地位,其中再保险公司(77%)与非寿险公司(66%)配置比例最高,与其负债期限较短、侧重资本保值与流动性的特点相符。寿险及健康险、综合型保险公司的资产配置更为多元化,集合投资计划占比分别达 25% 和 23%,权益证券占比分别为 19% 和 16%。中资大类资产配置结构与全球行业趋势基本保持一致。
三、关键绩效指标:价值管理双轨并行,多维度指标引领精细化监控
IFRS 17 实施三年来,全球保险业的关键绩效指标体系已逐步成型,但不同业务板块、不同地区的险企在指标选择上仍存在显著差异。中国险企结合本土管理与监管需求,搭建了多维度的指标矩阵。
(一)新业务合同服务边际:寿险板块核心指标,中国兼顾新业务价值
新业务合同服务边际仍是许多保险公司的核心业绩指标。36 家保险公司将当期初始确认的合同服务边际列为关键绩效指标。所有寿险及健康险公司(100%)以及 83% 的再保险公司披露了该指标;综合型保险公司披露比例为 68%,银保类为 50%;非寿险公司未采用该指标,更普遍使用综合成本率及总保费收入等传统指标。
1. 调整项目以再保险为主
在列报新业务合同服务边际时,保险公司通常会从初始确认的合同服务边际总额中扣除特定项目进行调整,最常见的为再保险调整(19 家),其他调整包括税务影响、新增投资合同、获取成本扣除等(7 家),以及亏损合同(3 家)和少数股东权益(3 家)。
2. 区域盈利能力差异
从区域来看,非洲地区持续多年披露了最高的新业务合同服务边际,主要受综合型保险公司驱动,尽管从2023 年至 2025 年已呈逐步下降趋势。美洲地区的非金融风险调整相对新业务合同服务边际持续较高,表明其风险计量更为审慎。亚太区与欧洲地区整体保持稳定。
3. 中国险企的双轨并行
中国险企在逐步引入新业务合同服务边际作为关键绩效指标的同时,依然保持了对新业务价值等传统指标的关注,实现了内含价值体系与新准则盈利指标的客观兼顾。
(二)综合成本率:非寿险核心指标,口径差异影响可比性
综合成本率是最常用的关键绩效指标之一:所有再保险公司(100%)及绝大多数非寿险公司(93%)均披露了该指标;综合型保险公司披露比例较高(82%);银保类保险公司披露比例相对较低(60%)。中国非寿险公司的披露比例达到 100%。
1. 折现口径的选择分化
在披露综合成本率的保险公司中,22 家仅披露折现口径,8 家仅披露非折现口径,10 家两者皆有,3 家未明确披露。即使采用相同的计算基础,综合成本率仍可能存在差异,原因在于保险公司在判断哪些费用属于 "可直接归属于" 保险业务时运用了不同判断。
2. 计算方法的调整差异
基于32 家保险公司的分析,在计算基于 IFRS 17 的综合成本率时,18 家同时调整保险服务费用与保险服务收入中的再保险影响,12 家仅在保险服务费用中调整再保险结果,11 家纳入了其他不可直接归属于的费用。可直接归属于保险业务的费用占总费用比例区间为51%-98%,差异显著。此外,有11 家保险公司继续采用非 IFRS 17 定义的收入指标作为计算分母。
3. 地区差异:亚太区整体偏高
受不同地域市场特征驱动,亚太区(含中国)的非寿险公司综合成本率整体高于欧美地区。面对特有的市场情况,国内非寿险公司主要通过深化风险定价与科技投入,保持承保端平稳的抗风险能力。
(三)营运利润:替代性利润指标成主流,计算方法差异显著
48 家保险公司披露了替代性利润指标(通常称为"营运利润"),其中 44 家以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口径下的净利润或净亏损为计算起点,并进行各类调整。管理层认为,此类指标相较 IFRS 口径下的利润,能更稳定地反映各期间经营业绩。
1. 主要调整项目
计算营运利润时最常用的调整项目包括:其他影响(非经常性项目、外汇影响等,38 家)、税务影响(26 家)、投资波动(20 家)、公司事件(并购、处置、重组成本,22 家)、无形资产影响(20 家)、少数股东损益(21 家)等。
2. 中国险企的双重沟通维度
受境内监管要求驱动,中国A 股上市保险公司需在年报中披露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在实务中,部分中国上市险企在遵循这一本土监管要求的同时,也积极引入并披露了其他营运利润指标,构建了双重沟通维度。
3. 指数化收益走势稳健
数据跟踪显示,2023 年至 2025 年全球不同类型保险公司的指数化收益走势整体保持稳健。中国样本险企的平均指数化收益走势与全球同业的整体趋势客观趋同,反映出国内外险企在价值转型期的发展韧性。替代性利润指标相比净利润或综合收益总额往往更具稳定性。
(四)价值与资本指标:监管比例披露最广,综合权益仍属小众
报告对2025 财年保险公司披露的价值与资本指标进行了统计:
1. 监管比例仍是披露最广泛的指标,61 家保险公司予以披露,披露率达97%,反映出保险行业高度受监管的属性。
2. 净资产收益率(ROE):56 家保险公司将 ROE 作为关键绩效指标披露,2025 财年的平均 ROE 为18.5%,较2024 财年上升 2.2 个百分点。
3. 杠杆比率:42 家保险公司披露了杠杆比率或类似指标,其中 18 家在实施 IFRS 17 后将税后合同服务边际纳入杠杆率计算,常用公式为:债务总额 ÷(股东权益 + 税后合同服务边际 + 债务总额)。
4. 权益或账面价值:41 家保险公司披露了权益、账面价值或每股净资产,通常不含合同服务边际。
5. 综合权益:仅16 家保险公司将综合权益作为价值指标披露,一般定义为股东权益与合同服务边际之和,按税后、扣除再保险及少数股东权益后列报。
(五)中国险企KPI 概览:五大类 30 个高频指标构建全景矩阵
报告将中国样本公司在2025 年报中披露的高频财务指标统计为五大类,共计30 个高频指标:
1. 规模类(11 个):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归母净资产、保险合同负债、保险服务收入、保险服务费用、营业收入、总保费、新业务保费和投资资产。
2. 利润类(8 个):税前利润、归母净利润、营运利润(含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扣非经常性损益每股收益、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综合成本率。
3. 价值类(5 个):新业务价值、新业务价值率、内含价值、合同服务边际余额、新业务合同服务边际。
4. 投资类(4 个):净投资收益率、总投资收益率、综合投资收益率、总投资收益。
5. 监管类(2 个):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
这一指标矩阵充分体现了中国险企在IFRS 17 新时代下,兼顾监管合规、价值管理与经营效率的多维度监控需求。
四、未来展望:准则迭代与数字化转型双轮驱动
走过三年IFRS 17 落地周期,国内保险业形成了"监管统一打底、本土指标扎根、逐步对标国际"的发展格局。展望未来,行业将迎来准则迭代与数字化新趋势:
(一)准则融合向纵深推进
IFRS 18 财报列报新规落地在即,报表架构、附注披露将全面重构;同时,国际有关风险缓释规则的后续修订,有望进一步拓宽资产负债匹配的政策操作空间。许多推迟实施IFRS 17 的国家和地区也将在 2026 年及以后开始实施该准则,全球可比性将进一步提升。IFRS 17 的实施后评估也将为进一步发表意见提供机会。
(二)价值管理深化
险企正从"满足合规披露" 向 "数据驱动经营"转型,深入运用合同服务边际、营运利润等核心指标支持业务线决策。财务职能由 "合规记录" 向 "价值创造" 转型,通过 KPI 设计、营运利润校准与流程再造,实现合规要求与经营效率的深度融合。
(三)数字化治理与系统效能优化
业财一体化平台的常态化、自动化测算能力正成为企业核心竞争力。聚焦常态化运行下的系统稳定,优化计量与核算模块集成效能,提供覆盖从数据治理、精算计量到披露报表全流程的轻量化工具,将是险企下一阶段的重要投入方向。
五、结语:从被动合规到主动经营,IFRS 17 新时代的价值释放
IFRS 17 实施三年来,全球保险业已从最初的准则适应期步入常态化运行期。毕马威这份 63 家全球险企的深度追踪报告清晰地揭示了一个核心趋势:海外市场在会计政策选择上灵活多元,中国市场在监管统一框架下高度趋同,两者正在加速融合。
中国险企在保持本土特色指标体系(如新业务价值、偿付能力充足率)的同时,正逐步引入IFRS 17 下的合同服务边际、保险服务业绩等新指标,构建起兼具国际视野与本土实践的价值管理框架。随着 IFRS 18 的临近落地和数字化转型的深入推进,保险业将进一步由被动合规转向数据驱动经营,在新准则时代释放更长期的价值。
简要总结:毕马威63 家全球险企报告显示,IFRS17 落地三年中外趋同与差异并存:中国险企会计政策高度统一、披露偏模板化,海外灵活多元;KPI 体系双轨并行,中国兼顾新业务价值与 CSM。未来 IFRS18 与数字化将驱动行业从合规走向价值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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