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县悦来镇公立卫生院秩序维护服务项目市场调研公告
大邑县悦来镇公立卫生院拟对“秩序维护服务项目”进行市场调研。本次调研与实际招标、采购无关。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研项目名称:大邑县悦来镇公立卫生院秩序维护服务项目市场调研(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参与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须持有省级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四)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递交资料顺序及要求如下(各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若委托代理人参与,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均加盖公章)。4、诚信参与市场调查及诚信报价承诺书(见附件3,需加盖公章);5、省级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扫描件(加盖公章);6、《保安员证》或人社部颁发的《保安员职业资格证》电子扫描件(加盖公章);7、消防设施操作员四级/中级工证书电子扫描件(加盖公章);备注:提供参考价的供应商于2026年5月21日下午17:00前将上述资料电子档扫描件发送至邮箱:632595935@qq.com。四、其他说明
1、本次仅为采购前的市场调研,我院将结合市场调研情况按相关流程完成采购;2、本次市场调研、询价是为了解市场价格和供应情况,采购人不会就价格、参数等方面的问题与供应商作实质性谈判;3、本次市场调研活动获取的资料仅作为该项目的参考,采购人有权使用所征集技术指标中的相关内容;4、参与本次市场调研活动的供应商,采购人不做任何承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支付任何相关费用;5、本次市场调研的后续工作及结果,采购人不做任何解释;6、所有报名参加本次市场调研的供应商均默认同意以上所有条款;乘坐212路公交车于悦来镇站下车,往鹤鸣方向前行200米。